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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首例 六四前港警拘捕邹幸彤及其母共6人

还有不足一星期便到六四事件35周年,香港警方周二(28日)于全港多区拘捕5女1男,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 “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主动见记者,证实被捕人士为正在狱中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其馀人士涉及替邹在FB专页“小彤群抽会”发布六四相关资讯。今次亦是港府订立基本法23条立法后首例。

久未作公开露面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警方新闻稿发出后一小时,主动见记者交代案情。他指出,港警国安处搜查了当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检取一批与案有关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发布具煽动意图信息的电子通讯装置,并证实在狱中被捕的女子为邹幸彤。

邓炳强指邹幸彤透过另外5名被捕人士,由2024年4月开始,以匿名方式在“小彤群抽会”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及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据《明报》引述消息指,被捕人士亦包括邹幸彤母亲、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前区议员陈剑琴。

有记者问及该专页似乎没有提及如“平反六四”等口号,市民日后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在社文专页贴烛光相、公开悼念又是否违法?邓炳强回应指,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违法,强调课题不是最重要,“本身个日子唔系重要”,最重要是有人及利用课题作出违法煽动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虽然邓声称“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违法”,但不论港警新闻稿,或邓炳强十分钟的记者会上,都绝口不敢提“六四”二字,有记者直接向他提问“敏感日子否六四”,邓表示:“你讲嗰个敏感日子呢,本身个日子唔系重要……”

今次是首次引用基本法23条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作出拘捕,邓炳强在发言时强调,条例保障市民言论自由,但指出邹等人“不是简单批评政府”,而是作出煽动言词,煽动市民危害公众安全和公众秩序,强调港警“做法与全世界其他文明地方政府一样”。

他又将话题延伸至“外部势力”,指外部势力仍然死心不息干预香港事务,抹黑政府,但对于早前的英国涉及经贸办的“港谍案”,他却没有提香港有否干预其他国家安全事务。他亦借机批评海外港人,指他们“走佬去外国,印印脚享受荣华富贵”。

警方新闻稿指,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属严重罪行,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七年,亦指“不要妄想能在网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

邹幸彤现正还柙在小榄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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