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她的說法,就是builder違約在先,但她覺得唯一可以抗爭不符合最初layout的辦法就是不closing…所以,變成自己違約了,builder按照原合同條款訂金拗掉,房子上市再賣第二家!她最大的問題就是簽買房合同的時候不看清楚,決定不closing的時候還不看清楚terms…自己英文不好,多找幾個local real estate closing lawyer諮詢一下!最好別信華人律師…
买新房都签Tarion Addendum, 新房买家资金不足,开发商可以在法院claim their damage, 开发商造错房或不造房,新房买家只能去私人的仲裁审理退回押金,再去法院claim their damage for misrepresentation, 这是浪费法院资源,违背法院避免multiple proceeding 。不管怎样,法官不可以无故侵犯人权,不可以纂改事实,hiding 买家证据
华人夫妇买新房楼花打官司:房子没了20多万现金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