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去骨鸡”也可以有骨头?法庭判决引热议 /

“去骨鸡”也可以有骨头?法庭判决引热议

美国中文网报道 消费者不应该默认“去骨鸡”就是没有骨头的鸡肉?俄亥俄高等法院周四的一项判决引发热议,该案原告的餐馆食客因吃“去骨鸡”时被骨头卡住喉咙而将餐馆告上了法庭,但被驳回。

据报道,原告伯克海默(Michael Berkheimer)与妻子和好友一起在俄亥俄州汉密尔顿的一家鸡翅连锁餐馆吃饭,点了一道他常点的“去骨鸡翅配奶油大蒜酱”。他吃饭时觉得被一块肉卡住了喉咙。三天后,由于发烧和无法吞咽,伯克海默前往急诊室,医生发现一块细长的骨头割破了他的食道,引发感染。

之后伯克海默起诉了餐馆,称其未能警告“去骨鸡翅”中实际上含有骨头。诉讼还将鸡肉供应商和农场列为共同被告。

而在周四的判决中,俄亥俄高等法院以4:3的结果认定,餐馆宣称的“去骨鸡翅”指的是烹饪风格,伯克海默自己本应该小心骨头,因为“鸡翅里有骨头”是常识。这项判决了支持了此前下级法院“驳回起诉”的判决。

判决写道:“当食客在菜单上读到‘去骨鸡翅’时,他们应该首先认识到,这道菜是用鸡翅做的,而不是将其解读为餐馆在保证这道菜没有骨头,正如吃‘鸡柳’(chicken fingers)的食客理应知道,他们吃的不是‘鸡指’。”

而持反对意见的法官则反驳称,这样的说法违反常识、让人“惊掉下巴”,并主张应该由陪审团决定餐馆是否存在疏失。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