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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社:加拿大政府吁中国尊重玉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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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听雪的冬天 发布: 怎么没有听见加拿大政府要求美国政府尊重拉登先生啊? 因为加拿大政府害怕提前下台呀。 你听说过哪个加拿大人要求尊重拉登的? 中国大陆来的碍国华侨虽然近几年人数众多,但加拿大人基本都当他们放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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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像台湾更好了,台湾才不管你加入什么国籍,只要台湾没有同意你脱离台湾籍,你是没有权利单方面放弃的。 最初由 退出 发布: 还是那句话,如果中国政府早承认双重国籍,管它是谁,都可以抓回来斩了。如今,看看惨了吧,平白无故的授人把柄。 所以当今中国政府缺少大智慧的领导人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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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如果中国政府早承认双重国籍,管它是谁,都可以抓回来斩了。如今,看看惨了吧,平白无故的授人把柄。 所以当今中国政府缺少大智慧的领导人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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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钢 发布: 我觉得他的加拿大身份应该是实在的。 就算是不承认他的加拿大身份也要由加拿大的 国家机器来行使剥夺加拿大公民权的权力才行, 中国单方面不承认玉的加拿大国籍属于越俎代庖, 有不尊重加拿大主权之嫌疑。这一点可以说是受人以柄。 其实我觉得中国方面根本没有必要涉及是否承认玉的加拿大国籍 问题,甚至可以承认加拿大国籍的前提下判之。 这方面的案例也不是没有,记得好像是2、3年前的时候, 一位native日本公民在中国因贩毒被擒,斩立决。 日本政府也无话可说。 当然了,中加和中日之间的关系不同, 中国有赖、高这样的外逃大鳄在加拿大悬而未决, 因此顾及一下玉的加拿大身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也是典型的东方思维----人情面子的交易。 但是在法律问题上这种思维是要不得的, 法律就是法律,就应该形而上学,我判了你加拿大公民, 你照样也应该把赖、高之流给我送回来----法律不讲交易情面。 反过来也一样,如果中国公民在加拿大犯了罪, 照样也要就地伏法。 中国的国籍法有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有些中国公民是不能放弃中国身份的,这些大家要仔细看一下。 另外加国之所以保为一个玉江山这么卖力,不只是因为玉持的是加国公民,其根本原国是:玉江山是东突分子,是分裂中国的骨干,这才是加国要的原因,要来会是为了给中国新疆带来更多的不安定,分裂中国! 大家可以试一试如果是别的普通公民加国会不会这样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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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下载完毕 发布: 问题是 玉 的加拿大身份明不正,言不顺 难民移民有犯罪前科,而加拿大政府居然因为名字不同没有审查出来。我就纳闷,怎么加拿大政府还能说它是加拿大公民。据说移民的身份检查是可追溯的么? 糊涂了 不承认犯罪前科? 调阅国际刑警的通缉令啊 下不来台? 那就别一个劲嚷嚷了 我觉得他的加拿大身份应该是实在的。 就算是不承认他的加拿大身份也要由加拿大的 国家机器来行使剥夺加拿大公民权的权力才行, 中国单方面不承认玉的加拿大国籍属于越俎代庖, 有不尊重加拿大主权之嫌疑。这一点可以说是受人以柄。 其实我觉得中国方面根本没有必要涉及是否承认玉的加拿大国籍 问题,甚至可以承认加拿大国籍的前提下判之。 这方面的案例也不是没有,记得好像是2、3年前的时候, 一位native日本公民在中国因贩毒被擒,斩立决。 日本政府也无话可说。 当然了,中加和中日之间的关系不同, 中国有赖、高这样的外逃大鳄在加拿大悬而未决, 因此顾及一下玉的加拿大身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也是典型的东方思维----人情面子的交易。 但是在法律问题上这种思维是要不得的, 法律就是法律,就应该形而上学,我判了你加拿大公民, 你照样也应该把赖、高之流给我送回来----法律不讲交易情面。 反过来也一样,如果中国公民在加拿大犯了罪, 照样也要就地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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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么也别多说,在中国杀了人还想到国外逍遥,没门!加国真以为是鸡吧国家就可以说话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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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归途如虹 发布: 对这个问题 我始终就一个建议。 快刀斩乱麻!先杀掉再说! 民主国家是好,但是对待民主国家的最大忌讳就是妥协。对流氓国家可以用相会妥协谈条件的,对加拿大这样的国家拖是最最最大的忌讳! 在中国的土地上,按照中国的法律,就是100%的美国人,杀了也是没有任何话可讲的。建议先杀了他! 具体操作可以: 内部拟定一个让加拿大使馆探望的计划,就说本来不应该,但是为了人道原因才如此的。然后最关键的是,先杀人,然后说罪犯象上一次那样越狱,途中被自然物所伤(比如毒蛇咬),封闭抢救他几天,期间让他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与使馆人员想见,然后不治身亡! 要学习美国!FBI在国际上上的人多如牛毛, 连这一点都却不会,还什么中共呀?! FBI在国际上?老兄连CIA和 FBI都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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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 玉 的加拿大身份明不正,言不顺 难民移民有犯罪前科,而加拿大政府居然因为名字不同没有审查出来。我就纳闷,怎么加拿大政府还能说它是加拿大公民。据说移民的身份检查是可追溯的么? 糊涂了 不承认犯罪前科? 调阅国际刑警的通缉令啊 下不来台? 那就别一个劲嚷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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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罪犯一定要死!这个结果先搞定再说! 一个国家不缺智谋团!到时候"满嘴跑火车"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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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就一个建议。 快刀斩乱麻!先杀掉再说! 民主国家是好,但是对待民主国家的最大忌讳就是妥协。对流氓国家可以用相会妥协谈条件的,对加拿大这样的国家拖是最最最大的忌讳! 在中国的土地上,按照中国的法律,就是100%的美国人,杀了也是没有任何话可讲的。建议先杀了他! 具体操作可以: 内部拟定一个让加拿大使馆探望的计划,就说本来不应该,但是为了人道原因才如此的。然后最关键的是,先杀人,然后说罪犯象上一次那样越狱,途中被自然物所伤(比如毒蛇咬),封闭抢救他几天,期间让他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与使馆人员想见,然后不治身亡! 要学习美国!FBI在国际上上的人多如牛毛, 连这一点都却不会,还什么中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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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还是太笨。 1. 要跟中国对着干,就要找比中国更大的山头,加拿大太小了。 2. 去乌兹别克以前,没有做好风险评估,中乌可是有反恐合作的,包括引渡嫌犯。如果是偏向虎山行,那也就别太多指望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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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不尊重的? 法者,国之神器。法律是严肃的,你怎么对待法,理所应当地,法就该怎么对待你!公平合理,礼尚往来,还有什么不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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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加拿大人都杀光,你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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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再说!笨! 最初由 tonyhe2004 发布: 回复:加拿大政府做得对 得,白放了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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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新生活 发布: 加拿大政府做得对 共产党政府也做得不错 不能允许有一个恐怖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也不允许自己国家的任何公民遭到其他政府的不公平待遇! 得,白放了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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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政府也做得不错 不能允许有一个恐怖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也不允许自己国家的任何公民遭到其他政府的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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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kycat 发布: 多维社:加拿大政府吁中国尊重玉山江 也八瞧瞧加拿大是哪个葱?要是我来审判,直接拉出去鳖了。 what garlic the stupid women is, kill the **** if I am the judge. 9494. 不能忽视被玉山江所害的人的生命. 就是要玉山江伏法.应该毙.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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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八瞧瞧加拿大是哪个葱?要是我来审判,直接拉出去鳖了。 what garlic the stupid women is, kill the **** if I am the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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