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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社特稿:郑筱萸只是一只替罪羊?

郑筱萸曾是中国最有权势的监管者之一,他从帮助创建并领导类似于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这个谦逊的开端而升迁,但在2006年3月被关进北京秦城监狱时,他曾写下一份简短的供词:为什么给我钱的朋友都是制药公司的老板,显然是因为我主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纽约时报7月13日发表题为《一名中国改革者背弃自己的事业并付出代价》的长篇文章,通过对行业专家、郑的同事和朋友的采访,较为详细地向美国读者介绍了已在中国引起轰动的郑筱萸案。纽约时报说,62岁的郑筱萸因其所犯下的罪行于7月10日被处决,使其成为被判处死刑的级别最高的中国官员之一。

以下为纽约时报文章的第二部分:

纽约时报指出,中国药品监管机构所提出的更高标准,与北京欲遏止飞涨的药价相符合。但中国各大制药公司却被夹在,政府的强制性削减药品价格与为了达到郑筱萸所提出的现代化计划而更新设备培训人员的成本不断增加之间。

一些制药公司抱怨说,由于利润萎缩,他们已没钱去开发新药。还有一些制药厂转而去生产那些不受政府限价的药品,或干脆改变现有药物的剂量,以维持较高的价格,去钻药品定价漏洞的空子。还有一些制药公司向监管官员行贿,以便更迅速地获得药品批准或其它特别的好处。

法庭记录显示,那些收受制药公司贿赂的官员就包括郑筱萸。后来,郑的妻子和儿子在上海成立一家咨询公司,帮助郑向那些制药公司索取贿赂。一家名叫双鸽集团的公司谋求注册一次性注射器,该公司向郑的妻子提供了股份,郑的儿子收到一辆旧奥迪、咨询费和在上海的房地产。

郑筱萸档案照。

当北京的一家制药厂需要批准从香港进口更多的复方制剂佩夫人小儿咳露,然后制成新的注射药物时,该厂的负责人帮助郑筱萸的妻子支付了一栋别墅,然后又陪她去购买家具,仅装修费就花了3万多美元。

法庭提供的详细受贿记录还显示,郑筱萸曾在北京的一家酒店秘密接受贿赂;他还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受送上来的支票;他指示自己的儿子飞往香港,在那里得到12万美元,后来儿子告诉检察官,他收到的是父母的退休金。

纽约时报说,中国官方媒体和法庭的记录显示,中国国家药监局至少有8名高官被指控犯有受贿罪。郑筱萸的副手、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接受了现金、昂贵的高尔夫会员证和一台本田雅阁。

根据法庭予以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担任医疗器械司司长、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

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妻子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以上赃款、赃物已追缴。另外,郝和平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郝和平已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纽约时报说,前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至少接受30万美元的礼品和贿赂,象郝和平一样,曹文庄也是通过自己妻子来向制药企业索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6日对曹文庄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曹文庄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曹文庄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国官方媒体报导说,判决根据6月21日法庭公开审理时出示、质证的证据认定,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间,被告人曹文庄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两家制药企业在药品的审批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给予的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40万余元。

2001年至2003年,曹文庄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专项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深入调查研究和周密部署,草率提出启动专项工作和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

经后来抽查发现,曹文庄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国家统一的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包括个别假药。法庭认为,曹文庄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在一审庭审中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没有悔罪表现且不积极退缴赃款,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但鉴于曹文庄归案后提供线索,对侦破其他案件起到一定帮助作用,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其所犯玩忽职守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亦应依法惩处,与所犯受贿罪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目前中国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任期内办理的。曹文庄于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商学院中药系,1988年调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曾任该局某副局长的秘书,后任该局继任局长郑筱萸的秘书,并任过局办公室主任、人事劳动司司长等职。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曹文庄任国家药监局人事司司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起任药品注册司司长。

纽约时报指出,法庭在宣布郑筱萸死刑时说,在其任职药监局局长期间,至少6种被其批准的药品是假药。中国国家药监局现任负责人说,在市场上出现的数百种假药,有的是被批准的,但大多数不是。

中国官方媒体说,检察官从2002年开始听取举报人揭露国家药监局高级官员的腐败问题。当时,药监局的一名官员因腐败而被判处死刑。(这名官员最后得到了缓刑,并没有被自决。)

随后,其它几名药监避的官员开始遭到审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制药业内部人士向纽约时报透露说,郑筱萸所领导的药监局与中国卫生部之间的官僚争斗已进一步恶化,而卫生部早前一直监督着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到药监局成立之后。这名官员称,这场争斗,可能使郑筱萸遭到竞争对手的举报。

2005年6月,郑筱萸悄悄下台,当时就有谣传称,他正在被调查。但直到一年后,他才被逮捕。据香港一家专门追踪政府官员的网站透露,在此期间,他仍然担任着中华药学会理事长,甚至还继续参加政府的高级别会议。

差不多在同一时间,郑的妻子和儿子开始退回一些他们从制药公司老总那里收受的礼物,有的是在郑筱萸的指导下,其中包括3万美元的红利及咨询费等。法庭文件显示,2006年12月,郑筱萸在参加北京制药协会的一个会议后,接受纪检部门的寻问。

两个月后,中国国务院举行特别会议讨论郑筱萸的罪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国务院得知,郑筱萸“在监督药品市场上失职,滥用政府的药物审批权,收受贿赂,对亲属和下属官员的陋习视而不见”。

2007年3月,郑筱萸被正式逮捕。不久之后,整个郑家都受到严厉的审问。郑家三名成员都供认索贿和受贿。郑筱萸曾在认罪书中称,“有些钱并不是直接给我的,而是通过妻子和儿子。妻子已退休,呆在家里。儿子还是个学生。所以,他们的目标仍是我。间接方式比较容易让我接受。因此,我就同意并接受。这就是贿赂。”

纽约时报指出,最后,法院认定郑筱萸犯有从8家制药公司接受贿赂,并指责他失职,未能管制好制药行业或其下级官员,导致危险药品进入市场。但行业官员称,郑筱萸可能收受更多的贿赂,只是政府已不需要更多的证据来判处他死刑。

然而,许多药物公司的官员至今仍在为郑筱萸辩护,声称他是一个好人,只是未能抵御已经腐化了许多人的金钱诱惑。他们说,中国制药业充斥着不诚实,没有监管人员可以控制它,在这个造假在各行各业都猖獗的国家,医生和医院都有规律的接受回扣,而郑筱萸只是这些全国弊病的一个替罪羊而已。

郑筱萸的律师请求政府宽大处理,他说他的当事人已与当局合作,至少有时用实际工作来改善中国的制药业。但7月10日,中国官方媒体发布的一份简短声明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原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管局局长郑筱萸已于周二上午被执行死刑。”

郑的妻子和儿子是否将会受到审判,现在还尚不清楚。

纽约时报最后说,在郑筱萸被判处死刑的第二天,由他帮助创建的国家药监局称,正在取消郑的药品审批制度,逐步建立的新措施将给药品审批制度带来透明度。该监管机构还称,将会对药厂产品开始进行暗访检查。

行业分析家指出,北京将有很多工作要做,更要解决该国的食品和药物安全问题。北京的一位行业分析家说,“如果药品监管机构的头头都腐败了,你可以想象整个系统是如何的腐败。”

以下是中国官方媒体对郑筱萸的几段介绍: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郑筱萸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入选首届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据熟知其人者称,郑平时亦爱好书法、音乐。在药监系统内部,郑筱萸的口碑可谓褒贬参半。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此后,郑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仅半个月后,7月8日,国家药监局原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0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立案调查,一同“落马”的还有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2007年2月28日,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撤销郑筱萸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同年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郑筱萸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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