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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从何时起习惯于跪舔当权者的?

这是一个让柏杨老先生勃然大怒的故事。

话说,卫国的国君卫嗣君走失了一名罪犯。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罪犯,并没有犯下什么弥天大罪,史书将他称为“胥靡”。胥靡就是带着锁链劳改。在那个时代,对于罪犯,动不动就要砍手砍脚割鼻子文身,带着锁链劳改也就等同于如今的治安管理处罚。

这个罪犯跑到了魏国。这个罪犯也是个有本事的,居然混成了高级医疗工作者——御医,专门为魏王的老婆治病。

卫嗣君便派人前往魏国,打算用50金来换这罪犯。魏王当然不答应。卫嗣君先后五次派使者前去,都被拒绝。毕竟这罪犯正在为魏王的老婆治病,况且,50金对魏王来说,毛毛雨而已。

但这卫嗣君居然很是坚持,一拍脑袋,决定拿“左氏”这座城池和魏王交换这罪犯。

左右一听,大惊失色。拿一座城池换一个破罪犯,老板这是脑子进水了吗?

卫嗣君正色敛容,说出一番非常正能量的话:“你们这就不懂啦,国家治理无小事。法律的威严建立不起来,就算得到了十座左氏,也不算啥好事;法律的威严如果能建立起来,就算丢掉了十座左氏,也不是坏事。”

我们不清楚左右听了这一番正能量的法治宣言是什么表现,不过可以想象,无非是“国君英明”之类的奉承吧。

有意思的是魏王的反应,当他听说了卫嗣君的话之后,他说:“人主之欲,不听之不详。”他马上派人将这罪犯送到了卫国。而且不要钱不要地,白送。

“人主之欲,不听之不详。”就是这句话让柏杨老先生大怒。老先生以为,这就体现出中国人对权力一味的屈膝与驯服。

你看,魏国是大国,卫国是小国。但即便是大国魏国的国君,当面对小国卫国国君的欲望时,也选择了满足与顺从。并认为只要是国君,不管大还是小,他的欲望就得满足,就得顺从,否则就不祥。

这就是说,只要是当老板的,他无论有什么欲望,就都得满足,否则就不吉利。

这简直什么狗屁道理!柏杨老先生怒了。

但我觉得柏杨老先生错了。魏王可能不是这个意思。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主之欲”这个词怎么理解。

柏杨老先生认为意思就是“老板的欲望”。但我觉得不能这么理解,这里应该理解为“作为老板的欲望”。

这两种理解有啥区别?区别是,前面的理解是老板作为私人的欲望,而后面的理解是老板作为一个职位的欲望。

作为一个国家的老板,也就是国君,你的欲望应该是国家的安定与强大;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板,你的欲望应该是公司的良性发展。这就是作为一个职位的欲望。

如果你是一个老板,你的欲望或者目的是上面这些,那么你的欲望是出于公心、公益,你是值得他人尊重的。

在这个故事中,卫嗣君是出于公心,魏王是为了私利——自己的老婆,私利要让位于公心,否则不祥。

所以魏王的意思是,卫嗣君这是他作为魏国国君出于公心的欲望,不满足的话不吉利。

并不是说只要是老板的欲望,就要满足。否则之前卫嗣君想用50金换取罪犯,这也是欲望,为什么不满足呢?

那么,为何柏杨老先生会误解呢?

我觉得也不能怪他,因为到了后世,若有人掌握了一点权力,他的欲望,无论是出于公义还是私利,就都得满足,否则真的不祥。

当然,一开始是因为如果不满足,会被打屁股,甚至杀头。这当然不祥。

到了后来,感谢巴布洛夫,这种不祥成了条件反射当权者的欲望一经亮出,不待打屁股的大棒与杀头的砍刀举起,就立马被满足。甚至老板放的一屁也成了金科玉律。

流风所及,虽然很多人也没有见过被打得皮开肉绽的屁股与掉落的脑袋,甚至根本没有资格被老板打屁股,但杀头的阴影萦绕在每个人的头上。

从此,无条件地满足老板的欲望,跪舔权力、跪舔当权者逐渐成了中国人身体里的基因。

于是到了柏杨这里,“人主之欲,不听之不详”就成了一个不假思索即可接受的设定,引得老先生痛心疾首。

但幸好我们的民族留下了丰富的历史,幸好我们还能阅读历史。

在历史的早期,即便在战国那样一个铁血的,不讲道理、只讲拳头的时代,我们能看到,人们对于那些出乎公心的欲望,还是有些许敬畏的。人们对于一个在其位谋其职的人,也是有些许尊重的。

在历史的早期,对于权力、当权者,我们的祖先并不总是习惯于屈膝的。

我们的民族,也是有一种不跪舔的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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