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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重犯刑场高呼"我要检举"被留命

昨(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判大会,4名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特殊的是,其中一名犯罪分子秦代兵是先后4次被法院判处并核准死刑,这次已经是第二次被押赴刑场了。据悉,这是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后,成都市第一次执行死刑。

上午9点30分,公判大会在大法庭内准时开始,来自成都市各街道、社区的300余人参加了公判大会。随着市中院副院长王建新一声令下,3名犯罪分子曾斌、冯平、黄良明被荷枪实弹的法警押入庭内。3人脸上早已没有了往日的嚣张气焰,两腿瑟瑟发抖。

中院副院长钟尔璞在大会上宣读了判决书。经法院审理查明,3人均犯故意杀人罪。宣判结束后,3人被法警押赴刑场。而与冯平等人一起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另外一名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年前就核准执行死刑的故意杀人犯秦代兵,此前,他因在刑场上声称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而推迟了一年半执行。

中院副院长钟尔璞表示,此次公判大会体现了成都市政府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该杀的坚决杀,绝不手软!”钟尔璞表示,对于黑恶势力、杀人、绑架、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一定会依法从重惩处。

刑场高呼“我要检举” 留命一年半

去年1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故意杀人犯秦代兵执行死刑。1月9日,秦代兵被押赴成都东郊某刑场。

就在警察准备执行枪决之际,秦代兵突然高举双手,用尽吃奶的力气大喊:“我要检举,我……我要揭发他人罪行!”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刑场指挥员迅速将情况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指示:立即停止对秦代兵执行死刑!

秦代兵被警察从执行死刑的犯人队伍中拉了出来。震耳欲聋的枪声在刑场响起,作为旁观者,秦代兵亲眼目睹了其余4名罪犯伏法。

[沉沦]

从刑场枪手到杀人犯

39岁的秦代兵是成都市人,年轻时曾在西藏当兵,也立过功。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枪毙犯人曾是秦代兵在部队时所担负的一项临时性任务。在服役期满后,他退伍回到了成都。1991年,秦代兵在成都一家保安公司找到了工作,不久就被提升为保安队长。此后,他与女朋友王咏梅结婚,但两人的婚姻维持了不到两年,就以离婚告终。

离婚后的秦代兵和多名女人有染,在朋友堆里也很有号召力,其中一个名叫黄祥兵的男子与他十分要好,两个人没事的时候就在一起喝酒。

为了凑钱与黄祥兵合伙做生意,秦代兵把目光瞄准了与他交往的女人陈民英。2005年3月28日下午,秦代兵找到陈民英,要求她借钱给自己做生意,然而却遭到了陈的拒绝。秦代兵大为不满,两人争执起来,一气之下,秦代兵抓起桌子上一个啤酒瓶,狠狠砸在了陈民英的头上,随后又将她拖进卧室,掐住她的脖子。一番挣扎以后,陈民英停止了呼吸。

杀人后,秦代兵慌了手脚。为了掩人耳目,他连夜将陈民英的尸体丢弃于新都毗河村大件路旁的垃圾堆边,然后购买了一张从成都到昆明的火车票,只身离开了成都。在警方的调查下,秦代兵被抓获归案。

[供认]

10年前合谋犯下血案

回到新都区看守所的秦代兵,虽然未能被执行死刑,但早已被吓破了胆。他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能否向检察机关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争取立功赎罪。于是,他把目光锁定在了10年前的另一宗血案上:原新都县政府一名司机被杀一案。

1995年6月26日晨,新都区政府驾驶员陈某在自家院内遭遇不测。经警方现场勘查发现,陈某是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特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尽管公安机关动用了大批警力,全力侦破,但此案迟迟不见进展,一晃10多年过去了,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秦代兵交代,该案为他的一个朋友所为,此人正是黄祥兵。据秦代兵供述,在黄祥兵的带领下,他与其一起到了陈某的车库外。经商量后,由秦代兵从后面将陈某抱住,而黄祥兵则拿出一把榔头猛击陈某。陈某没了动静之后,两人迅速开车逃离了现场,并将车卖了10多万。

[庭上]

昔日好友相互唾骂

10年前的旧案浮出水面,此时的黄祥兵正在成都躲避。去年1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民警在西郊体育场附近将黄祥兵抓获。

为了争取活命,昔日的好友在法庭上,上演了一场口水仗。两人相互指责对方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更戏剧性的一幕是,在秦代兵陈述完案件经过之后,黄祥兵竟当庭吐了秦代兵一脸的唾沫。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代兵伙同黄祥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榔头击打被害人陈某头部致其死亡,并抢劫汽车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对于秦代兵有自首、检举立功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秦代兵在被执行死刑前交待以前参加的共同犯罪,但并没有协助公安机关抓捕黄祥兵,也没有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因此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立功。

最终,法院在原判处秦代兵死刑的基础上,再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而黄祥兵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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