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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收房地产税?原官员:见房就收 不看人头

一直以来,房地产都是大众尤为关心的话题。近日,原国家进出口检验局副局长、原国家房改课题组长孟晓苏言论再次引发热议,其提到“一线城市放开限购已没有必要犹犹豫豫扭扭捏捏”、“所有的城镇房屋都应该交税”等。

媒体报道截图

专家谈房地产税征收、小产权房、一线城市限购

孟晓苏在接受采访谈到“一线城市是否会全面放开限购、若放开会对楼市形成什么影响”时表示,北上广深的作用是标杆作用。最近很多二三线城市乃至新一线城市都放开了,为什么居民信心还起不来,他们还是在看一线城市这个标杆。可能有不少人觉得完全取消限购太刺激了,也有一些专家认为一取消限购就麻烦了,全国人民都住到北京上海,这人都爆棚了怎么办呢?中国发展了这么多年,限购也就是最近14年的事情,北上广深的人口数量都在2000万上下,难道都是由于限购造成的?美国纽约、日本东京……世界上很多大城市都没有限购,难道他们那里人就爆棚了,房价就涨上天了?

所以一线城市放开限购已没有必要犹犹豫豫、扭扭捏捏了。只要一线城市不取消限购或不调减限购措施,全国人民就会认为原来那些政策会回来。所以一线城市的举措影响到了全国。

其谈到“目前的土地财政状况如何”时表示,今后不会再有这样高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了,这话我是敢说的,但是如果说未来地方政府的收入不来自土地,这也是不对的。全世界各个城市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还是来自土地,但人家来自土地的方式不一样,它是通过房地产税,而我们20多年前中央也提出了物业税、房地产税,这是和房改配套的,但这么多年都没有推行,于是地方政府就慢慢搞出了一套不正规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土地财政的形成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实行了分税制,地方财源有一部分需要上交中央,地方留的不多,但事权比较大,留了一个空间——卖地,于是逐渐依赖上土地财政。但土地财政是回不来了,一些地方政府意识不到这点,不求变革创新,反而开始采取各种非税收入,罚款成风,这其实是“懒政”“怠政”的表现,这样下去,当地的营商环境被搞坏了,几年下来,企业都跑光了,最后受害的还是当地。而且明明有别的税源,为什么不去思考呢?

随后孟晓苏接着税源提到,第一个税源就是小产权房率先征收房地产税,按照现在的现实情况,有大量的小产权房,因为没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没有确权发证,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这部分小产权房的比例已经很大了,估算下来大约占了城镇住房面积的22-25%,大约80亿平方米,相当于8000万套。其实小产权房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承认它合法,其房屋的价值按照同等地段的商品房给它估价。

所以如果从政府的税收角度来讲,你通过房地产税来征,恰恰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就是分年度,每年你交多少,交完你跟大产权房并轨。并且无论是同样给你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还是那些购买大产权房的居民心理上也平衡了。并且买小产权房的人还愿意交,因为按年分担,交得起,而且交了他就合法了,房子成倍增值了。这么大规模的小产权房税收收入也是可观的。

至于大产权房什么时候收房地产税,政府可以先跟老百姓说明白,让他们有一个准备预期,并且别看大产权房数量多、面积大,但税率要很低才行,千分之几合适。

如何征收房地产税?孟晓苏特别补充两点思考:首先,见房就征。征房地产税是针对房屋,不是针对人头,所有的城镇房屋都应该交税,比如你一个小区有2000套房,就是2000个税源,这个税好收,人不在都没有关系,给你贴条,你说你到国外去了,不回来了,那连续贴几年条,就可以依法把它拍卖了,拍卖完以后留下税款,剩下的你等他来取,他就会出现了。这是第一步,这一步你说公平不公平,当然不够公平,因为有人有一套,有人有很多套,一套房子就不公平。

所以还有第二句话,见证就退。比如你们是夫妻俩可以退两套房,你单身就可以退一套,如果你家里养着老人,还可以退税三套或四套,这样的话,就让每个老百姓都可以享受到退税,也能鼓励人们去善待婚姻,赡养家庭。

人大教授:我国在短期内不宜出台“房地产税”

就在今年4月份,中央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后,市场十分关心税制改革新动向。4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和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新一轮税制改革学术研讨会。会上专家热议未来税制改革的逻辑方向、主要改革举措,媒体第一财经详细报道有关情况。

长期关注税制改革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岳树民教授表示,新一轮税制改革不是对现行税制做“大手术”,而是基于已经建立的现代税收制度主体框架,围绕税制改革的目标对税制进行顺畅运行、增强功能的“调理”,稳步推进现代税收制度的成熟定型。

中国财政科学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在会上表示,未来税制改革应稳定增值税的收入地位,同时要提高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种收入职能作用,特别要强调税收财政汲取能力的问题。未来应以增值税制度优化提升整体税制效率,从而促进整个经济效率提升。比如倡导纳税人以价外税的方式签订合同,这样更好地让纳税人理解增值税原理,并为推进增值税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近些年消费税改革也动作频频,下一步消费税改革也受到关注。“十四五”规划要求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岳树民建议,配合增值税改革,应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水平,完善消费税功能。比如配合增值税的税率简并,通过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调整,适度增加消费税收入,进一步发挥好消费税在调节消费、收入分配、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在房地产税方面,岳树民建议,未来应理顺关系,统筹推进,为房地产税改革创造条件。他表示,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和房地产市场现状决定了我国在短期内不宜出台房地产税,但是,需要在税收环境、课征技术、课征能力等各个方面为未来出台房地产税创造条件。

8月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房地产税具备诸多积极影响,但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相对低迷的情况下,现在并不是推行房地产税的最佳时机。他建议,在当前形势下应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的措施。贾康提出,未来在条件成熟时,最有可能的方式是先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积累更多实践经验,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支持。

而在2023年3月份,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比较》发表《新时代中国财政体系改革和未来展望》一文。楼继伟认为探讨财政体系的未来发展导向需要问题导向,并提出可行的选择方案。其中之一是建立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楼继伟在文中称,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

2013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楼继伟在文中称,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难点有很多,最大的难点是房地产如何估值。一般来说应以完全产权、交易不受限的住宅为估值基准。而现实中大量的住房产权不完整、交易受限。解决的办法是以基准估值为基础做适当的打折,但问题十分复杂。还有其他诸多难点,导致该税法探索了多年仍未正式成法。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2022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楼继伟在文中表示,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说是带着问题探索。考虑到当时的经济状况,财政部对外宣布2022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当然是实事求是的。

那么,你支持“专家建议所有城镇房屋都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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