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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湖南少女洪水中勇救落水老人牺牲

三湘都市报8月26日报道/ 8月25日下午6时,湖南祁东县砖塘镇百岁门村。村民李晓玲痴呆地望着不远处一具小棺木,良久,她开始嚎啕大哭起来,棺木里静静地躺着她17岁的女儿——李志娟。李晓玲哭着说,孩子昨天还帮着做家务,今天却永远离开了。

跳进洪水中勇救老人

李志娟为了在洪水中救同村的一位老人,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数次顶住老人的身体,但终因体力丧失,与老人一起淹没在水中。

李志娟的姐姐李志叶告诉记者,8月24日中午,李志娟和妹妹兰兰(化名)一起去河坝边玩,看到了同村李梅英老人在水中摸田螺。突然,李梅英脚下一滑,掉进了水中。李志娟当即就要跳进水中救人,被兰兰一把拖住:“姐姐,我们还是到村里叫人来救她吧。”

李志娟猛地推开妹妹:“来不及了!老人会被淹死的!”边说着,边跳进了浑浊的小河里。

捞上来两人仍拽一起

由于小河受上游台风影响,正在涨洪水,而李梅英滑进水中后,又被湍急的河水冲了很远,李志娟在水中搜寻了半天,也没发现老人。在李志娟已经精疲力竭的时候,突然发现老人的衣服在远处的水面浮起,她赶紧用尽全身力气向老人游去。

当李志娟抓住老人的肩膀时,已经呛了几口水的李梅英如同抓到救命草,赶紧抓住了李志娟的双手,本身已没有力气的李志娟被抓住双手后,就往水下沉去。急得在岸上的兰兰大声哭喊起来。

目睹了事情经过的邻村的吴老汉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一幕。8月24日中午2时许,吴老汉正挑着水在菜土淋菜,看到百米之外的河坝下,同村的老妪李梅英正在水中摸田螺。“由于上游涨水,很多人都喜欢在这里摸田螺,我当时并没在意。”但过了一会,吴老汉听到一个女孩的哭喊声,他意识到可能出事了,马上向河坝跑去,当他赶到时,老妪李梅英和17岁的李志娟已被水淹没了头顶。

闻讯赶来的人们将两人打捞上来时,李梅英的两只手还紧紧地拽着李志娟的双手。

拟授其“见义勇为”青年

李晓玲哭着告诉记者:“志娟刚从学校毕业,手中的衡阳技师学院毕业证还没摸热乎。”望着李志娟放在桌上的毕业证,李晓玲又忍不住大哭起来:“志娟可是个听话的孩子,姐姐没在家,她在家就是半壁江山,帮着父母做农活,从来不和大人顶嘴……”

李志娟的班主任吴环英向记者透露,李志娟在学校成绩优异,总是乐于帮助别人,她自己的生活过得十分清苦,却总是对同学提出的困难,尽力给予解决。

记者获悉,祁东县委得知李志娟同学的英勇事迹后,准备授予其“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并号召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向她学习。

话题:见义“勇为”,更要“智为”

17岁少女含苞待放的生命之花骤然凋谢,让人们感到深深惋惜,并引人深思。与此同时,一个有关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英雄壮举,应如何教育未成年人应对危急情况的话题,再次在社会上引起讨论。

有人仍假设,如果李志娟能叫上附近的大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教育界人士肯定,李志娟这种精神是伟大而崇高的,但也给我们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应增强学生面对危急情况的救助方式的教育。

人们在大力肯定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要注意避免青少年简单的行为模仿现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教育专家指出,模仿是少年儿童的独特天性,榜样教育对他们的影响程度,远远超过青年。但长期以来,在孩子们的榜样教育中科学性不足。

树立和宣传少年儿童榜样,首先注重可接受性。超过孩子体力所及的事迹,应不应渲染和提倡,值得商榷。

再者,对少年儿童榜样教育应德智并重,教育他们救人既要“勇为”,更要“智为”。也许,这是给我们宣传工作者出的一个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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