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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社:中国用警惕目光盯着外资收购

多维社记者纪军报导/在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对外国投资者敞开怀抱甚至想方设法追求后,中国政府官员现在开始表现出相当的谨慎。中国立法者有望在本周通过的一项立法,将会基于国家安全理由来限制外国公司收购。

纽约时报8月27日文章指出,中国开始减少对外资和外国管理人员的需求。与此同时,美国也开始加强对外国公司收购美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华盛顿当局最近曾表示,他们将会对那些试图收购涉及到敏感军事或技术部门的美国公司的外国公司进行审查,其中包括中国公司。

但中国有望即将被通过的限制外国公司收购中国公司的立法,在纽约时报看来似乎有些自相矛盾,因为中国政府和许多中国公司正在寻求收购外国公司,其中包括可能要收购一家美国生产计算机硬盘驱动器制造商。

纽约时报称,在经过13年多的辩论和各式各样的草案后,中国全国人大正准备在本周通过一项广泛的反垄断法。然而,西方国家的公司都对这项立法的诸多条款表示欢迎,其中包括限制中国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但这个最后草案也已在最后一刻加入了一条:外国公司的收购“需要通过国家安全检查”。

这个新加入的条款已被许多外资高管和律师形容为对外国投资的更大怀疑,甚至正当中国政府开始设立一个2000亿美元的海外投资基金,并鼓励中国公司收买外国企业来获得更有价值的技术或品牌之际。

早就打进中国市场的家乐福连锁超市。

全球性法律事务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香港公司合伙人康博曦(Connie Carnabuci)指出:“当然中国政府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确保王冠上的珍珠不被外国侵略者掠夺走。”

拥有1.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再加上高涨的贸易顺差,让北京官员面临着一个管理源源不断流入的资金并阻止它哄抬人民币价值的长期斗争任务。对国家安全的考虑已在近期经常被美国提起,并把它作为拖延那些不会被视为安全风险的行业交易的一个理由。

美国私人股本公司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近三年来一直试图购买一家中国的建筑设备制造商,但由于中国官员已提到对国家安全的担心,中国政府至今仍未批准这笔收购。甚至,尽管中国商务部最终批准了一家法国公司对中国国炊具公司的收购,但由于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而被迫推迟。

总部设在美国休斯顿的伟凯律师事务所(Baker Botts)合伙人、负责中国业务的律师谷志明(John Kuzmik)表示,“以前,中国需要外国的资本,中国需要外国经理,但现在他们对资本早已轻车熟路,管理阶层也越来较好,那么他们还需要外国投资者做什么?”

纽约时报指出,许多专家都表示,中国官员在审查外国收购案时,一直将国家安全列为重点考虑,而新的相关立法只是正式确认这一点。中国各种法规还规定,在政府审查并购案时,首先应该考虑到国家安全。

国际律师事务所Greenberg Traurig中国合伙人约翰.张(John Zhang)认为,中国即将通过的反垄断法“只是为反对提供了一个法律基础,在过去,他们很可能不会告诉你他们为什么反对外国投资。”

中国官方媒体介绍说,反垄断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在分组审议反垄断法草案的现场,参加审议的委员和列席代表就反垄断机构的设立、行业协会的管理以及行政垄断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并明确了反垄断委员会履行的职责,即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并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等职责。

同时,草案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为了便于严格统一执法,草案还规定了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英国金融时报称,中国的分析师们曾经说过,有望即将出台的中国反垄断法可能对外国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美国软件公司微软等外国公司,微软在其它国家被控滥用市场地位。

中国政府一直热衷于强调,反垄断法并不是特别针对外国人,它在管辖范围上将和其它领域的法律类似。美联社早前援引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的话说:“反垄断法没有对外资企业设置任何特别要求。”

然而,一些中国官员长期以来一直渴望对某些国际企业加以控制,他们认为,这些企业在利用它们过度的市场影响力。中国统计局负责人年初曾呼吁采取行动,限制跨国公司的“恶意”企图。他表示,这些企业想购买中国本土公司,以形成市场垄断。

纽约时报的文章称,美国政客们两年前的对一笔中国公司欲收购美国实体所进行的抱怨,唤起了中国人这项新的立法。当时,中国国有海洋石油总公司试图收购美国第九大石油公司优尼科,最后在遭到美国国会的强烈反对后只好作罢。

最近几个月来,中国官员在呼吁对外国公司的收购制定更严重的规则时,多次列举了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的例子。“直到优尼科,我确信中国人真的非常相信美国的有关自由市场和开放国际边境的言辞,”伟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谷志明说,“我相信,他们对美国政客(反对中海油收购优尼科)而感到震惊。”

美国希捷(Seagate Technology)公司首席执行长沃特金斯(William Watkins)日前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说,中国科技公司曾表示有意收购一家美国磁盘驱动器制造商,不外乎两家,一是希捷二是Weston Digital。但中国政府和官方媒体都在8月27日对这起收购的可能性保持沉默。

多维社注意到,纽约时报曾在8月25日发表文章,介绍了一家中国科技企业已有意收购希捷公司。文章称,这笔收购可能会让美国官员担心,这样的高科技转让可能产生的国家安全风险。

希捷首席执行长沃特金斯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中透露了这个消息。希捷是美国现存两家驱动器厂商之一。不过,沃特金斯没有透露这家中国企业的名称,但称收购可能性引起了一些政府机构的警觉。

美国政府官员对纽约时报称,尽管磁盘驱动器并不属于受到出口控制的技术,但若要收购美国一家磁盘驱动器厂商,需接受联邦官员的安全审查。此外,沃特金斯称希捷并不打算出售,但如果买家对股东出价足够优厚,那就难以阻止。

纽约时报指出,在中国新的立法中的许多规定早就是西方公司一起寻求的。而早前草案中所提到的对企业权利的保护,可以被国有企业列举为寻求被中国公司收购,而最后版本的草案则要求保护消费者。

中国官方英文媒体中国日报周末版指出,在2004年以前,被外国直接投资并购的中国企业只占百分之五,但现在这个比例在2004年增长到百分之十一,到了2005年几乎达到百分之二十。不过,中国官方没有提供2006年的统计数据。

中国媒体的一篇署名文章评论说,对于所有反对跨国垄断的国人而言,反垄断法的出台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至少面对跨国垄断企业,我们有了本国法律的支持。而在此前,中国DVD企业控告3C联盟的时候,却不得不跑到国外——因为我国当时与反垄断相关的法律条文散落在一系列的法律之中,很难把反垄断提升到法律层面。

而这样一来,不少跨国企业似乎就“危险”了,比如微软。一直以来,微软坚持全球统一定价体系的决定和捆绑销售的策略就一直让不少国人诟病有垄断之嫌。只是因为缺乏完备的法律支持,所以当欧盟和韩国接连向微软开出巨额罚单的时候,我们只能“被迫”当一个旁观者。

这篇评论还说,一旦反垄断法出台,我们完全有可能像欧盟、韩国一样,向微软开出巨额的罚单,并要求微软推出剔除特定捆绑软件的Windows产品……但寄希望于单纯依靠反垄断法封杀跨国企业的垄断行为,显然是不现实的。不过,反垄断法的行将出台还是为涉嫌垄断的跨国企业敲响了警钟。

纽约时报最后指出,中国政府已经放松了对一些行业的管制,目前允许外国公司拥有百分之百的工厂,如早前需要与中国企业成立合资企业的汽车零件行业。但在如汽车组装等其他行业,跨国公司仍然被限制在拥有50 %的股份。

全球性法律事务所Heller Ehrman香港合资人帕尔默(Jonathan Palmer)表示,“我认为就整体而言,这个立法是符合国际最佳规范的,只是有些东西有点奇怪,”特别是国家安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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