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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移民的如此揭发,是普遍现象吗?

3月23日,《星岛日报》刊登的“本报记者揭发新移民危险之家•只顾收租 不顾安全”一文谈到了如下问题:大陆来的新移民,都热衷于通过分租来分担按揭,这已经激发了社区的矛盾,导致了人们对新移民的普遍不满。

笔者作为大陆新移民的一员,对此有一种无言的悲哀:我想,对新移民的如此揭发,可能有某种偏颇之处。虽然这篇文章中所陈述的,我相信都是确实的,但笔者也同时认为,但这些事实可能也太“典型”了,而不具普遍意义。

记者揭发新移民危险之家的一文中,列举了两个事例:一是一所专门接待新移民的住宅中,“六间房总共住了23人,全是新移民”。“楼上每间房都有横七树八的电线伸出来,与走廊的电线连接”。而“土库的两间房各自住着三个单身人士,平时都门户大开,旁边煮食的炉头上不断飘出油烟,他们的床单和被褥上都留有厨房的味道”。所以,记者得出了新移民接待站只顾收租不顾安全的结论。另外一个事例则是“02年从中国移民来的张先生抵多不到半年就买了37万元的房子,自己付了10万元首期,剩下27万元做按揭。”“他把楼上三间房租给三个学生,土库两个单位分别租给一个新移民家庭和一名单身人士,租金不仅可以支付按揭,还有少量剩余,他对自己当初的决定非常满意,现在房价上升近十万元,不过两年时间,好过辛辛苦苦打工。”由此,给人们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中国新移民很有钱,付了10万元首期买了37万元的房子,也很会“经营”:楼上和地下室全出租,支付了按揭还有剩,现在房价又上升近十万元,不打工也能大发其财呢?

这两个事例具有普遍性吗?

如果说,记者揭发的新移民都太“精于”房屋出租的经营的话,那么,我们创办的本《加国无忧》网站,就太“愚蠢”了,根本就不会经营。不妨点击一下本网的“51网房屋中心”,目前共有最新出租信息1442 条,最新求租信息294 条,最新合租信息199 条,在这近2000条出租求租信息中,每天新添的就有500来条,但这么多的出租求租广告都是免费发布的!两年多以来,我们网站居然在“51网房屋中心”这个栏目中一分钱广告费都没有收到,反倒天天要维护,不断地要接听网友的咨询电话,免费提供服务…….如果说,这些靠出租房子的人士都通过我们网站做免费广告发了财,那么,我们这个网站还如此一相情愿地提供免费服务,本网站的经营者岂不是“愚蠢”到了极点!

问题出在哪里呢?笔者以为,问题的本质在于,新移民中大概绝大部分人大概都是穷人吧,无论是窝居在他人地下室中的租客,还是好不容易攒够了首期买了房子又不得不靠分租出去来支付按揭的房东。作为新移民,当年在中国的时候,有几个人,会选择分租在别人家里?又有几个人,要靠分租来创收?大概几乎没有吧。到加拿大来,这么做难道不是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吗?

说实在的,我们《加国无忧》网也不是一个慈善机构,创办的“51网房屋中心”这个栏目的初衷,也是想通过这个栏目收取一定的广告费,来维持网站的正常运作。但事实表明,这广告费没法收得来,不管是出租者还是求租者,都是些穷人啊!出租者是因为房屋贷款的压力太大,而不得不靠出租来维持,而求租者也是为了省钱,才不得不与房东共一屋檐下,谁不知道租在公寓里会更舒适、更少麻烦?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这个网站不得不把出租求租的广告一直作为免费栏目在办,不是我们“蠢”啊…….

再回到记者揭发的新移民的这篇文章中来。文章揭发的,似乎是新移民在非法经营出租业,而且利润不菲。这大概有些偏颇吧!我想,更正确的舆论方向,应当是如何才能使新移民们脱贫。但愿这一天早早来到:新移民房东可以不需要靠出租来养房了,租客也可以花得起钱,堂堂正正地租公寓住了。

最后,这使笔者回忆起了两年前在本网论坛上贴出的一个网友的贴子:讲的是这位女网友和她老公准备买房了,然而,每次去经纪带他们去看房的时候,老公总是第一步就直冲地下室,看看地下室能不能适合于出租,这是他们选房的重要标准。于是,这位网友编了一曲“自嘲”的歌:“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出租的地方……”

(赵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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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星岛日报》刊登的“本报记者揭发新移民危险之家•只顾收租 不顾安全”一文,本网转载的网址在:http://www.51.ca/news/s/2004-03-23/012582.shtml 本网把标题改成了:新移民危险之家:只顾收租 不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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