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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子告赢CRA!获已故丈夫10万元RRSP,但不用偿还其欠税

根据加拿大法庭的一项最新裁决,阿尔伯塔省一位女子不需要偿还已故丈夫欠下加拿大税务局(CRA)的税款,并且保留丈夫留给她的10万元退休储蓄金额。

图源:51记者拍摄

Marlene Enns是其丈夫Peter Enns去世时的唯一受益人。这对夫妻结婚近40年,Peter于2013年去世后,她作为指定受益人,拿到了10.2万元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并将其存入了自己的锁定银行账户。

四年后,CRA的一项评估发现,Peter在去世时欠下了近15万元的所得税。

税务局试图使用《所得税法》中的一项追讨工具,让Marlene支付这笔钱,理由是Marlene是Peter的配偶。《所得税法》第160条款允许税务局让从亲属或密切关系中接受资产的人,为未清税务债务负责。

该条款旨在防止加拿大人将自己的财产,如现金、汽车、房屋或其他资产转移给非亲属,从而在账面上看起来无力支付应缴税款。

但该条款也意味着,任何将财产赠予亲人的人,可能会无意中让对方承担其税务债务。

CRA表示:“既然妻子收到了这份RRSP作为遗产,这是遗嘱中的赠与,而已故丈夫在去世时欠下了税款,那么现在这就是你的税务问题了。”

CRA试图收回Marlene从RRSP中获得的全额金额102,789元,以偿还Peter欠的税。

Marlene最终诉诸法庭。她表示,税务局不能使用第160条款追讨,因为“配偶”的定义并不包括寡妇。

2023年,加拿大税务法庭裁定不利于Marlene,认为即使Peter已经去世,Marlene仍被定义为Peter的“配偶”。而本周二,联邦上诉法院作出了相反的判决。

在最新裁决中,法官称,多种法律和词典定义指出,“配偶”指的是一个已婚的人。根据定义,婚姻在一方去世的那一刻就结束了。法官解释道:“一个人只有在婚姻期间才被视为‘配偶’,因此当婚姻结束时,此人不再是‘配偶’。”因此,当Peter已去世,他的退休储蓄转移给指定受益人Marlene时,她不再是“配偶”。

法庭表示,这意味着CRA不能使用第160条款追讨债务。同时,法庭还命令CRA支付Marlene的法律费用。

图源:canlii.org

律师表示,这一裁决很重要,明确解决了关于加拿大税法中“配偶”定义的长期争议,尤其是在涉及已故伴侣未缴税款责任的问题上。

来源链接:
  • https://www.canlii.org/en/ca/fca/doc/2025/2025fca14/2025fca14.html?resultId=06cbae2d90cc485e81e5cf9f91023dce&searchId=2025-01-23T09:10:13:994/be912246209443f4bc86bc38c7896a65&searchUrlHash=AAAAAQAMTWFybGVuZSBFbm5zAAAAAAE
  • https://www.canlii.org/en/ca/tcc/doc/2023/2023tcc28/2023tcc28.html?resultId=9d871b04cee44943b2beb4ba7461faf3&searchId=2025-01-23T09:54:02:438/fb2ccbbc77b24bd193014b3ab98191ba&searchUrlHash=AAAAAQAMTWFybGVuZSBFbm5zAAAAAAE
  • https://www.msn.com/en-ca/news/canada/widow-to-keep-100k-from-late-husband-s-rrsp-after-court-victory-against-canada-revenue-agency/ar-AA1xIdUe
  • https://www.millerthomson.com/en/insights/private-client/widow-spouse-section-1601a-income-tax-act/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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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难民这么大方,顶着小百姓小钱包,还是人家去世的钱,惨无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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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家活着努力赚钱存了点rrsp,欠了点税追到地府,那些难民啥都不做白吃白住,而且每个月生活费准时到账。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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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件人事,CRA 问死人要税,地球没这样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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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税务追逆期只是五年,中国要倒查二十年,与人死不死无关,你的意思是不是世界上没有中国这样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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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不能这么说,死人欠了税也是欠,他欠税不还,他遗孀拿了RRSP也不还,你我不也得替他垫着么. 如果大家都这样,那你我等活着的税民不就是冤大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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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的CRA天天惦记着小屁民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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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享受福利的是小屁民,贡献福利的是富人,CRA对富人才是真狠!你们小屁民在享受加拿大各种福利的时候咋不骂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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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的基础是案例,这个败诉是个很好的先例,死了还要扒一层皮,另方面大方救济难民,这个国家真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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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诉法院的这个判决成为惯例而不是特例,那么我倒认为这是开了一个潘多拉恶例。加拿大是一个以自我评估缴税为主的纳税体系,已经非常的人道和宽容了,让这些不自觉的偷逃税人得利,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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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十五万税,有10万RRSP储畜,公平的判决应该是10万RRSP没收抵扣死者欠税,剩余五万欠税作为坏帐处理不再根究,人死了就一了百了。不补还欠税,会鼓励习民行为,貌似宽容,实则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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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辛辛苦苦干一年的活,得到的收入还不如一个难民一年从政府那里的到的各种现金的一半!!他们拿了这些钱还可以住免费的酒店,还有各种其它的非现金补助,真TMD烂透了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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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发泄情绪,我也不赞成引入过多的难民,但是合法难民身份并不是你们想像的那么容易拿到的。拿到合法难民身份的难度不亚于你们当初申请移民的难度。有合法难民身份的人才能申请你们说的“待遇‘,此其一。其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加拿大政府也不是傻子,不会一直给难民补贴。这些合法难民,其实就是有一定理由交不起移民费也考不过英语的国际民工而已。加拿大需要一定数量的难民做合法移民不愿意做的低薪工作,当然这中间有自由党为拉选票利用难民法案过度批准合法难民有关。也正因为如此,引起整个加拿大社会的抵触,自由党领袖小土豆不也在这种强大压力下滚蛋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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