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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晔宣示“大S遗产给S妈”,律师:需汪小菲同意
据台湾媒体报道,艺人大S(徐熙媛)病逝,丈夫具俊晔6日表示,他会把所有的权利(遗产等)都让给徐妈妈,此举赢得网友纷纷点赞。但岛内知名律师叶庆元则提醒,如果具俊晔选择“抛弃继承”,想要把所得的大S遗产全部让给徐妈妈,这在法律上有难度,因为大S前夫汪小菲可以取得管理权利。

叶庆元是台湾知名律师,他在“脸书”粉专贴文,分析岛内关于配偶过世后的遗产分配相关规定,他表示,未亡的配偶其实有两个权利,一个是针对两个人婚姻期间的财产,拥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扣除该部分后,剩下来的部分才是遗产,配偶依规定有跟子女共同继承的权利,所以可以再分得三分之一。

叶庆元提醒,若未亡的配偶放弃已故配偶的遗产继承时,遗产是由子女平均继承。倘若孩子未成年,财产事实上会由有权监护者取得管理权利。也就是说,若具俊晔采用“抛弃继承”方式,把所得遗产给徐妈妈的话,最终仍须汪小菲同意;否则,在此情形下,双方须打官司,而这官司并不好打。

而岛内另一名律师苏家宏也提醒具俊晔,绝对不能用“抛弃继承”来把权利给大S妈妈,建议他可以先继承取得遗产后,再把遗产移转给S妈,但缺点就是可能多一笔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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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只是慷别人之慨,钱本来就不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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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有一屁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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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子戏精啊,人都死了,戏还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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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蹭流量了吧?具算哪棵蔥呢?半路夫妻婚前財產(以大S的精明)必有公徵。這種高姿態也就博點人氣罷了。至於打官司不談別的…具有這個經濟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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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意,放弃继承就行了!哪来那么多屁话,还给谁给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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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指的是大S孩子们继承的那一部分财产,而汪是孩子的监护人,所以成为了这部分财产的管理人。文章对这部分财产缺乏具体描述,有点故意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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