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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8年海归 回国当上浙江某师院系主任

近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国某某职务侵占一案,由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国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国某某原系某知名证券公司深圳分公司职员,一九九九年三月,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更改公司客户资金账号的交易密码,随后将账户内六十万元人民币转至其事先以他人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内,再通过银证电话将上述证券账户内的五十八万元转入其银行账户,并伙同其男友从账户内取走四十万元人民币。同时,国某某还使用虚开客户保证金取款单的方式,将两笔客户保证金十一万余元分别存入银行账户中,并支取上述两笔资金,逃离深圳。

事隔八年后,从海外留学归来的国某某已是浙江某师范学院的外语系主任。经调查,公安机关发现国某某就是当年侵占证券公司巨额款项的犯罪嫌疑人,随即将其抓获。

国某某在法庭上深刻忏悔了自己的罪行,称当初之所以会拿走公司的钱都是因为太爱自己的男友,才会在男友的唆使下一时糊涂犯下大错。没想到,昔日海誓山盟的恋人竟然在二人逃亡途中,携带所有赃款不辞而别,从此不知所终。其在伤心绝望之下,远走异国他乡,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回到国内的一所师范院校内任职。出色的表现和勤恳的工作使她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成为了外语系的系主任,但依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虽然目前没有经济实力弥补公司的损失,但其愿意在出狱后努力工作,尽力偿还自己欠下的这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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