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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移民案追踪: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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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rijuana 发布: Ok? If not mental illness? Why a normal person can stay in airport so long time?more than 10 hours. it is so ridiculous. I can not believe the guy cannot find another people can speak Poland language asking for help. at least, he could make a phone call, but, on the opposite,the stupid guy lose control and damaged everything around him. from that time, the guy went to be dangerious. so, if you were RCMP, what can you do? Another, it is obvious that that tragdy is a accdient, I do not think the RCMP kill that guy on their purpose. unfortunately, the guy died. RCMP should learn something from this accident, and avoid to rewind it again. that is reasonable and rational sulotion. right? I wish you are that guy in the future when you travel in Poland or other country and exact similar accident. situation happen 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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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们对待移民就象对待从杀猪场逃出的该死的公猪一样,没一点人性.他们要是遇上伊拉克勇士就不会显得那么轻松神气了. 真应该把他们派到阿富汗的前线去.他们会吓的屁滚尿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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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警察就是因为偷懒才那么做的。四个大汉就不能徒手制服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吗?而且他们距离已经很近了,根本不用担心那移民有什么威胁性的武器。可警察却用枪了。他们制服那移民恐怕连汗都没有出。就象平时喝咖啡时的速率是一样的。用枪把人打成没有反抗能力,再抓人,省力。这就是他们用枪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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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吧,我的脑子是练功法练蠢的。你哪? 很简单易见的思维混乱!我轻声问你一句: “至少在加拿大死了还有人知道!”---那么在哪个国家的人被警察开枪打死以后没人知道?印度?菲律宾?厄瓜多尔? 还是中国?既然没人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不会第100次的再一次突然站出来大喊你的一个什么亲戚或什么同学、朋友正好在现场,亲眼目睹吧?看看你在51上的贴,这种事情你已经有了N次的经历了! 你的脑子蠢得可以!病得不清呀!自己驳倒自己!高度思维混乱! 最初由 啊米将 发布: 至少在加拿大死了还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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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加拿大死了还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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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蝴蝶花 发布: 回复:Ok? 各门用了大麻了吧, 语无伦次,且很多语法错误, 不是很酷的。 Bulls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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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呀!从当事人举起双手,到倒地,到没有了声音后的第6次!紧接着的是一名警员用电棍很戳已经没有了呼喊的当事人的后脑!!! 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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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难以理解所谓的TEAM WORK 直到看了这段录象,又联想了几天前瑞士12甲级足球队员的TEAM行动,对加拿大的TEAM SPIRIT有了一定的认识,加拿大,真牛!! 劝君更进一杯酒那个大丫的现在高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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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风雨石雕 发布: 说得好!支持,这个政府如果不改变态度,这样的事情会继续发生.支持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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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的现实是加拿大对于第三世界来的穷移民是很歧视的,不管你是白人黑人黄种人,你就不是人.在他们眼中,对你已经有了定论,你就是懂英文也说不清,何况是可怜的当事人.全加移民应联合起来,一起为他母亲讨个公道.RCMP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赔 赔 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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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保安人员不不被准许佩戴致命武器!而警察是需要佩戴致命武器的!这一点在这个世界里还没有例外! 电击枪属于致命武器但可能非一次性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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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观看录像后重大发现!警方至少使用了三次电击!并用警棍很戳当事人的后脑!!!第三次电击是在当事人倒地后,中警察已经齐上并已经压在当事人身上制服其后使用的!!!! 请大家注意这一点! http://www.youtube.com/v/eh27BmXzodo&rel=1 最初由 Kamille 发布: 回复:你有毛病? 我已经说过因为是发生在国际机场,警察是想极快把他电晕,然后带走,第一次可能在挣扎,所以打了第2次,没有想到这个波兰人因为极度疲劳,紧张,而且10几个小时没有吃东西,身体极度虚弱导致心脏停止跳动,是他运气不好在机场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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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门用了大麻了吧, 语无伦次,且很多语法错误, 不是很酷的。 最初由 marijuana 发布: Ok? If not mental illness? Why a normal person can stay in airport so long time?more than 10 hours. it is so ridiculous. I can not believe the guy cannot find another people can speak Poland language asking for help. at least, he could make a phone call, but, on the opposite,the stupid guy lose control and damaged everything around him. from that time, the guy went to be dangerious. so, if you were RCMP, what can you do? Another, it is obvious that that tragdy is a accdient, I do not think the RCMP kill that guy on their purpose. unfortunately, the guy died. RCMP should learn something from this accident, and avoid to rewind it again. that is reasonable and rational sulotion.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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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自己说的吧! 没想到? 没想到被电击的是加拿大总理哈勃? 一个人在机场被隔离10多个小时,警方在没有任何的调查前就先行使用致命武器?而且是两次? 你真的思维混乱的可以!你自己看看?警方在被两个没有致命武器的保安,在没有任何暴力的情况下已经隔离了当事人!!! 不要说四名警员如何如何了,仅仅向你说的,当事人被隔离10多个小时没有吃喝---仅这一件事像你说的没想到,就已经违法在先了!像你前面说的,使用第二次是因为当事人被电击倒地后,仍然挣扎? 天哪!大家看看这里吧!“仍然在挣扎”!!!所以再次使用致命武器,直到对方不再挣扎(死亡以后)? 看看你前面的那些评论中国警察射杀什么副教授的评论吧!简直让人想吐都来不及找地方了! 凭心而论! 你真的是病得太重了。呵呵。提醒你:公众场合,大家可都在看着你呢! 最初由 Kamille 发布: 回复:你有毛病? 我已经说过因为是发生在国际机场,警察是想极快把他电晕,然后带走,第一次可能在挣扎,所以打了第2次,没有想到这个波兰人因为极度疲劳,紧张,而且10几个小时没有吃东西,身体极度虚弱导致心脏停止跳动,是他运气不好在机场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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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引进电击枪就是要减少警察滥用武力。所以电击枪属于致命武器,但也属于非一次性致命武器! 1.关于电击枪的使用有铭文的规章制度!警察没有遵循! 2.加拿大宪法是无罪定论原则,这就要求警方在采取行动前必须多方寻求意见!那个人已经被与旅客隔离了10多个小时,首先是没有了威胁他人的危险存在了。其次,警察在有作调查的情况下锦屏主观臆断,在没有劝解,没有警告,更没有去尝试更多的可能的支付办法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枪械!这直接的属于违反执法法度! 3.知名的直接原因就是警方在当事人已经倒地,而包围警员就有私人的情况下,再次只用了已经违章使用的致命武器!再次地电击了对方!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武器也有致命非致命的,当然也有大杀器。电击枪应该是非致命武器,对吗? 无意为警方辩护。只是想搞明白,这种武器是不是一枪毙命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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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归途如虹 发布: 你有毛病? 为什么当事人在被击倒后,警方要再来一次? 加拿大警方的武器使用规章制度是给共产党用的?............. 我已经说过因为是发生在国际机场,警察是想极快把他电晕,然后带走,第一次可能在挣扎,所以打了第2次,没有想到这个波兰人因为极度疲劳,紧张,而且10几个小时没有吃东西,身体极度虚弱导致心脏停止跳动,是他运气不好在机场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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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当事人在被击倒后,警方要再来一次? 加拿大警方的武器使用规章制度是给共产党用的?.............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电击枪不是真枪吧?也就是说,只是想击昏对方,尽管这一点也很过分。但死人这个结果并不是警察想要的,应该是个意外,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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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Robert+Dziekanski&search=%E6%90%9C%E5%B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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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哪吒 发布: 听这嘶发出的怪音, 就知道不是从口腔发出的... 明白人!打字打出来的! 俺知道你口腔里是经常会喷出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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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电击枪不是真枪吧?也就是说,只是想击昏对方,尽管这一点也很过分。但死人这个结果并不是警察想要的,应该是个意外,对吗? 听这嘶发出的怪音, 就知道不是从口腔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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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手中有武器,就是木棍也是武器,还有是在机场,任何国家如果在机场发生事件,都是要用最快的方法解决问题,因为机场是一个国家的窗口,而且很多游客都是外国人,警察用电子枪一点问题也没有,他们对于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没有可能去找谈判专家,只可以极快制服他,关键问题在于,那个人精神,生理情况出于非常混乱,长时间没有睡觉,休息,长时间处于生理过度恐慌,过度疲劳,电子枪发出的电力在他的生理上,对于他的心脏是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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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应该拍个电影,以及后来的调查过程,等等,太可悲了. 那些骑警可能太想有使用这种枪的工作经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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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警察打交道,想得到公正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只是一个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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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斯人已逝,不便多说,但他母亲也有点让人看不懂: 1.明明知道儿子不通英语,怎么不给他准备几张英文小纸片去请求别人帮助? 2.她告诉过儿子温哥华机场是大机场,一定要在取行李处等她来接,居然没告诉他:取行李处实际上是安全区,接机人不能进入,Robert应当取行李后走出安全区! 3.她明知道儿子可能就在取行李处等她,为何不能请求机场工作人员帮助去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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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录像,几名骑警使用泰瑟枪过早过猛,确实过分,但此一意外悲剧暴露了更多深层问题,应当彻查到底: 1.温哥华机场号称国际大港,机场内工作人员众多且遍布监控录像机,居然让不通英语的外国旅客彷徨无助了10个小时而无人过问,对导致Robert后来神智和行动失常负有责任. 2.皇家骑警处理类似事件的标准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我不相信是在这种情况下25秒内使用泰瑟枪. 如果几名骑警没有执行标准程序,他们应当被纪律处分乃至被起诉; 如果是程序问题,皇家骑警应检讨工作程序,并对此事负责. 3.泰瑟枪已在美国造成200多人死亡,加拿大有近20起,足见这是一种高危武器,居然还在被警方轻易的广泛使用. 授权当局应重新检讨政策. 最初由 condition zero 发布: 电枪就是真枪,在警察procedure中只有必须用枪的时候才能用电枪,因为通常警察不知道受害者是否有少许的medical condition , 如 1/3 老人都会有多多少少的心脏问题,但警察为了方便频繁使用电枪,在美国已经有200 多人死于电枪下,加拿大也有20多起了,4 各警察围着一个在机场10 个多小时没有武器也没地方逃跑的人在对峙不到半分钟 时间里就电击两次, 你说应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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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乌托邦 发布: 随意使用暴力,骨子里是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耻辱! 波兰人倒不属于有色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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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警的坏名声已经越来越被事实加强了。 应该给他们上上紧箍咒了。 否则我们新移民还会有类似悲剧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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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使用暴力,骨子里是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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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枪只能用在躯干和四肢上,如果射在头部或生殖器上,那你还不如拿枪把对方打死算了,我问你气枪是不是枪,通常也打不死人,当你要打太阳穴或要害部位也可以打死人,你说算不算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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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枪就是真枪,在警察procedure中只有必须用枪的时候才能用电枪,因为通常警察不知道受害者是否有少许的medical condition , 如 1/3 老人都会有多多少少的心脏问题,但警察为了方便频繁使用电枪,在美国已经有200 多人死于电枪下,加拿大也有20多起了,4 各警察围着一个在机场10 个多小时没有武器也没地方逃跑的人在对峙不到半分钟 时间里就电击两次, 你说应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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