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首页
资讯
找房
工作
黄页
美食
打折
集市
汽车
APP下载
广告服务
登录
还未登录,
立即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账户
快捷导航
常用入口
租房
发布
管理
黄页
发布
管理
工作
发布
管理
集市
发布
管理
汽车
发布
管理
工具
汇率
彩票
天气
用户中心
修改密码
修改邮箱
修改昵称
修改头像
电话认证
绑定电话
帮助中心
注册
未登录
登录后体验完整功能
收藏的新闻
收藏的黄页
收藏的工作
收藏的二手
收藏的汽车
我的收藏
黄页广告
发布的租房
发布的工作
发布的二手
发布的汽车
我的发布
资讯
二手房
MLS®
新房
Newhome
租房
Rental
经纪
Agents
行情
Trends
学区
School
找房
工作
黄页
集市
汽车
美食
加国无忧APP
立即下载
51找房APP
立即下载
评论列表
[ 点击查看繁体版 ]
加国无忧旗下站点
加国无忧APP下载
无忧资讯
/
男子将3套房赠给同居17年保姆案,法院终判来了
/
全部评论
/
男子将3套房赠给同居17年保姆案,法院终判来了
阅读全文
welcoman
2025-04-05 16:04
举报
4
自己份额的财产应赋予处置权,中国的法律太讲究社会效应,导致法律解释和裁决的刚性不足
回复
好好说话可以吗
2025-04-05 18:17
举报
2
中国这法律有点搞笑
回复
路人C
2025-04-05 19:11
举报
1
分居超过一年是应该判离婚的,哪里还有离不了的婚?这男的办事不利索
回复
sinocan88
2025-04-05 23:38
举报
0
“遗赠行为”应该和”活赠行为“有同样的效力。假如刘某发在活着的时候就赠给保姆,(先不考虑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先假设完全是他个人的财产),”活赠行为“是否有效、可行?”活赠行为“会否因为”婚外同居关系违背社会伦理“而不被允许?
回复
sinocan88
2025-04-05 23:30
举报
0
“二审法院援引《民法典》第153条,强调婚外同居关系违背社会伦理,基于此的遗赠行为无效。” --- 法律并没有规定遗赠行为必须有合理的“原因或者理由”。所以,只要刘某发愿意,遗赠给任何人、任何机构(例如慈善机构)都可以。既然不需要(合理的)“原因或者理由”,刘某发遗赠给保姆就不应该因为法律没有支持其“原因或者理由”而失效。
回复
广告报价
APP下载
x
x
男子将3套房赠给同居17年保姆案,法院终判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