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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籍华人陈乃智中国走私汽车被判死刑
中国最大走私汽车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宣判,首被告加拿大籍华人陈乃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其馀22名被告,分别判入狱两年零3个月至15年不等。
法院查明,2004年2月到2005年9月期间,陈乃智与其兄陈乃强在香港购买新车或二手车,以修理或加工为名发到越南。他们僱请多人将车偷运回广西,再运到佛山九江。共偷运2043部车到大陆,案值近6亿元,逃税金额高达2.23亿元,交易中资金往来全部通过地下钱庄完成。
最初由 多伦多上海人 发布:
回去做“杀头”的生意?
是。美国就曾经把一个做了杀头生意的毒贩美国人要回美国,免了被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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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TTO 发布:
以后想回中国做这种生意,还是先入了美国籍为好。
回去做“杀头”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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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想回中国做这种生意,还是先入了美国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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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estvv 发布:
加籍华人陈乃智中国走私汽车被判死刑
这位不是加籍吗,估计中国至少得和加拿大通气啊,说判死9就判?再说对外国人多是驱逐处境了事啊。
那要看哪国人了。加拿大对中国是无足轻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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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也有地域之分啊!
有那么多的人关心中国的人权, 怎么没人关心伊拉克和阿富汗人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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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不是加籍吗,估计中国至少得和加拿大通气啊,说判死9就判?再说对外国人多是驱逐处境了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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