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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巍命案震惊大温 五年悬疑迄今无解

环球华报记者萧元愷报道 5年了!当时震惊大温的赵巍命案不但依然没有了结,而且在加中两地都没有任何进展。日前得悉,赵巍母亲杨宝英决定来加向司法部长及皇家骑警高官陈情,要他们至少提出个说法,听罢令人心酸亦心寒。

据悉5年前赵巍父母赴加处理女儿后事时,那时心里虽然悲痛,但相信像加拿大如此重视人权的国家,不会让女儿死得不明不白,但现在对加国司法制度的信任,已逐渐瓦解到只剩下怀疑。

赵巍命案的遭遇不但在华裔社区受到极大关注,就是在本地主流社会,也引起越来越强烈的反响。温哥华的布拉伯雷(Diane Bradbury)日前在《省报》(Province)上直言道:“加拿大必须影响李昂回到加国,接受谋杀赵巍的审判,或者使他在中国接受审判,绳之以法。”

卑诗省议员关惠贞前日也公开敦促省政府,要求明确赵巍案的处理责属,并联络中国司法部对外协助司,搞清拖延至此的症结所在。

赵巍

国会议员连署行动

大陆女留学生赵巍(Amanda Zhao)在加拿大遇害已满五周年,联邦新民主党(NDP)国议员戴慧思(Libby Davis)和苗锡诚(Bill Siksay)日前发起签名请愿行动,呼吁加国联邦政府与中国合作,早日让赵巍一案真相大白。

据悉,戴慧思和苗锡诚同时致函联邦司法部、公共安全部和外交部,除借重民间力量让两国政尽速找到解决办法,也盼政府部门正视本案的重要性。

两位国会议员连日来在华埠中华文化中心旁设摊,短短一个小时即募集到近130份民众签名。苗锡诚说,可能涉及该案的赵巍男友李昂(Li Ang)已回到中国,但本案不论是在中国或加拿大进行后续调查,只希望尽快进入司法程序,还给赵巍双亲一个公道。

目前戴慧思和苗锡诚已将千人签名请愿书提交加拿大国会,促请政府及皇家骑警与中方合作,以便尽快查处赵巍被害一案并将疑凶绳之以法。

早前联邦公安部长戴国卫(Strockwell Day)点名要卑诗省政府对赵巍案负责,但省公共安全及法务厅长李士庄在省议会遭质询后,表示戴国卫的说法有误,指称该案件已经交给联邦司法部全权处理。

对于联邦、省府和警方相互推诿其责任的扯皮状况,卑诗省议员关惠贞前日向本地媒体直言“令人难以接受”,她说已经分别去信给戴国卫、李士庄及皇家骑警有关部门,要求作出确切的解释。

日前联邦多元文化国务部长肯尼(Jason Kenney) 在温哥华也表达了对赵巍案的关注,并当场作下笔记,表示会把有关资料转告司法部长。

令人欣慰的是,联邦司法部发言人已回复说,如果赵巍母亲杨宝英想见司法部长,可以正式提出申请。国会议员戴慧思的办公室表示,愿意尽力帮助赵母赴加事宜,并在签证、机票、住宿、安排会晤等方面予以协助。

公道自在人心

戴慧思和苗锡诚的办公室都表示,皇家骑警(RCMP)虽曾要求中国引渡李昂回加受审,但因赵巍和李昂都是中国公民而被拒;中国政府拘留李昂调查该案时,皇家骑警却未能协助调查,使得李昂因证据不足而获释。

温哥华省报记者冼莲娜(Lena Sin 译音)在北京专访了赵巍的父母赵子生和杨宝英,说在痛失爱女后,两位老人的经济状况困难十分困难,更因当局迟迟未能把凶嫌李昂绳之以法,还赵巍、关心爱护她的人以至社会整体一个公道而倍感难过。

冼莲娜从大洋彼岸发回来的报道,立即在主流社会英文媒体引起热议。家住列治文的希克斯(Jean Hinks)撰文指出,当读到上述报道的时候,泪水止不住地在眼眶里打转。两位老人的独生女不幸遇难,而凶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对于往生者及其父母亲属是何其不幸!加拿大怎么能让在这里犯罪的嫌犯高枕无忧地回去了呢?就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这对赵巍是极其不公平的。

吉姆在本拿比表示,久拖未决的赵巍命案令人锥心刺腑,赵巍再也不能行走在这片土地上。李昂如果真的夺去了赵巍年轻的生命,加拿大就有权力和责任将他引渡过来,进行公正的审判。

温哥华的布拉伯雷(Diane Bradbury)说,父母们送自己的孩子来到加拿大学习,他们需要感到这里是安全的,而加拿大怎么能够使那些在本地犯法的人潜逃回原籍国,而没有任何结果呢?

往事不堪回首

来自北京的21岁的赵巍,2001年7月31日离开北京,到高贵林学院(Coquitlam College)学习英语。2002年2月结识来自上海、正在西门菲沙大学(Simon Fraser University)学习的18岁的李昂,同年7月两人开始合住到李昂表哥张瀚(Han Zhang)的住所,地点在本拿比地下室寓所。

10月9日,赵巍离开住处,步行到住家附近的杂货店后就失踪了。李昂随后报案,当时他的口供是:赵巍同他在住处一起吃完晚饭后,他与19岁的张瀚开始做作业,赵巍说她要去附近的食杂店买食用油。他说“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因为我有车”;可赵巍说不用担心,因为他还得做作业,就没有跟去,这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赵巍。

李昂当时还补充说,赵巍当天晚上11点钟还没回来时,他和张瀚曾沿着赵巍可能走的路线寻找,最后还是没有发现赵巍踪迹,于当天午夜向警方报案。

警方到赵巍的住处进行搜查,表情严酷的调查人员询问了李昂,对室内和室外进行拍照,在搜查了几个小时后,于晚10时左右离开,当时排除李昂是此案的犯罪嫌疑。

10月20日在米臣(Mission)北部的史戴夫湖(Stave)附近,两名登山客发现赵巍的尸体,是装在一个大行李箱中,法医鉴定此时赵巍已经遇害11天。经勘察鉴定,警方证实为谋杀。就在调查人员对赵巍的住处进行搜查的同时,米臣市皇家骑警也正在全力对发现的赵巍尸体进行检查。尸体现场附近一条道路一度被封闭达6个多小时,警方向附近驾车者进行取证。

皇家骑警次日又集中讯问的国际学生李昂,认定李昂与全案有关连性,但并非嫌疑犯。

在赵巍尸体发现后数日,李昂乘飞机返回中国,警方称当时并无证据可阻止他出境。随后皇家骑警查问张瀚,有了新的突破,张瀚遂被警方以知情不报及涉嫌知道李昂杀害赵巍后协助他逃逸一事,提出指控。

皇家骑警后来起诉李昂二级谋杀罪名,并遭到通缉,由本拿比皇家骑警警长布瑟(
Sgt.Rod Booth)在卑诗省法院签署刑事起诉书。但李昂一直身在中国,加国警方竟一筹莫展。

哀伤父母申怨无门

一谈到爱女赵巍,双亲赵子生和杨宝英就不禁悲从中来,表示赵巍生前做人处事良好,不明白为什么会与人结仇遭人杀害。他们希望加国调查全案,早日侦破这件疑凶仍逍遥法外的命案。

二老皆年过六旬,每当夜阑人静时,由于思念女儿,往往只能躺在床上,数小时后还无法入睡。已不能继续小学教师工作的赵宝英说,每夜她就只是听著收音机,等待新闻报导说“阿巍”的命案已水落石出、司法正义终于来临。

赵巍的表姐李军军代表赵巍父母,对加拿大政府至今仍让凶手逍遥法外,同时对他们联合所写交给加拿大司法部的陈情信不闻不问,表达极度失望及不满。

李军军说,5年过去了,5年不是个短时间,如果表妹赵巍未发生不幸,现在可能已学成归国,且能够在经济上奉养两个老人家,但现在却留下两个年迈父母互相照顾,原本身体硬朗的阿姨,早已身心俱疲,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

赵巍的父母甚至担心,是否因加拿大与中国的关係不睦,使捉拿凶手一事,遭到无限期的搁置,若真是这样,那么女儿的死,实在太冤枉了!

就在清明节那天,赵子生和杨宝英给加拿大司法部写来陈情信,信中表示:“我们日夜痛不欲生,度日如年,每天盼望能将凶手绳之以法,慰女儿在天之灵!”“我们的命是有限的,不给我女儿讨回公道,我们死不瞑目!”如此沉痛、接近绝望式的告白,任何具有恻隐之心的人士,均为之动容。信中表达对司法部冷漠对待的不满,道尽父母为等待女儿沉冤昭雪日,每天身心所受折磨,及那椎心之痛。

恢恢法网谁来补漏?

赵子生认为李昂是蓄意谋杀,因为一般人并不可能随时准备好一个非常大的箱子,因此他怀疑李昂是早有预谋。杨宝英则指出,李昂曾表示赵巍是在外出购物途中遇害,不过赵巍的尸体却是打赤脚,因此不像是在室外遇害。

由赵子生、杨宝英及李军军联合署名的陈情信,已透过皇家骑警方面转交加拿大司法部。不过时至今日,任凭怎样询问,联邦司法部却始终仍然是那一句:“无可奉告”。而发信人又无时不刻在等待加拿大司法部的回应,恰恰担心写了信还是石沈大海,没有回应。

杨宝英每天想起杀死女儿的凶手仍逍遥法外,心里总是感觉揪在一起,那种痛直入心扉,非曾经经历过的人可以想像。她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会采取行动,即使加拿大方面仍然冷漠对待,但她也要向外界说明白,所谓进步、民主、重视人权的加拿大,其实是如此冷漠无情。她反问:“为何到现在都看不到,加拿大的司法部做了些什么?”

加拿大皇家骑警在北京驻有联络官,日前也证实,赵巍父母通过他们也要求前来加国,以便直接向联邦司法部和骑警查询爱女遇害案件的调查进展。虽然联络官已经透过电子邮件把这一要求转达给加国司法部和皇家骑警,但至今没有获得答覆。

那位联络官表示,中国司法部门因为缺乏基本证据,至今没有对李昂展开调查。他又说,加国方面不知晓李昂在中国的状况。由於加中两国之间没有引渡条例,中国司法部门早前要求加国透过司法互助协议,提交案件相关证据。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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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不是法律的evidence部分,我说的是法律的 jurisdiction 司法权限问题,国家的司法权限就是以地为主的原则 ,加拿大无权要求引渡在国外的外国公民在本国受审,但有权审判在国内被捕的外国公民。这种案例已经有很多了,例如美国在美国境内抓的加拿大籍恐怖分子,美国就有权审判,但美国要想审判在加拿大境内的加籍公民,就需要要求加拿大引渡,前提也是加拿大与美国有引渡条例,加拿大有权决定是否引渡,对于中国和加拿大,这种情况加拿大向中国要人就是在开玩笑,你先签了引渡条例再说吧,像赖常青一案加拿大就只能以非法移民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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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ondition zero 发布: 如果李没有回国并在加拿大被抓,这样才应当在加拿大审判,但如果嫌疑人是外国居民并已经在逃外国,加拿大就没有这个权力在本国审理,尤其是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只能配合,你说的 trial in Canada 是不符合法律的,如果真的要trial in Canada ,服刑也应当在加拿大,不应当立刻deportation, 服刑后如果还能在中国定罪的还要在中国服刑。 这也就是为什么如果你犯事不想在当地被审判,就要往本国大使馆里跑。 What is evidence? In Canada and most common law countries, evidence will become evidence if: 1. statements from the accused person must be proven to be voluntary; 2. statements from the accused person during arrest and detention must be provided with their right to counsel pursuant to section 10b of the Charter. According to the information I have read, Li participated in the investigation. He didn't give any statement qualified as evidence for prosection. Given that, how can Canada provide evidence to the Beijing government? The best bet is to send Li back to Canada to continue the investigation. This case reflects if China continues the refusal to cooperate with the rest of the world, similar scenario will continue to occur. Sorry I might have made the argument too techn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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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老夫妇强烈要求在国内处理,但那小子后台硬,进班房几天就出来了,所以才转而要求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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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没有回国并在加拿大被抓,这样才应当在加拿大审判,但如果嫌疑人是外国居民并已经在逃外国,加拿大就没有这个权力在本国审理,尤其是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只能配合,你说的 trial in Canada 是不符合法律的,如果真的要trial in Canada ,服刑也应当在加拿大,不应当立刻deportation, 服刑后如果还能在中国定罪的还要在中国服刑。 最初由 Sedona 发布: The murder happened in Canada, so Canada has jurisdiction. China also has jurisdiction only because the local laws there cover not only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but also all Chinese overseas. However, it is an international practice that for example in this case proper procedures should be: 1. trial in Canada. 2. deportation back to China after Li's sentence. 3. China will review the case to explore any residual rights, including further sentence. There is a warrant of apprehension. China should have sent Li back to Canada. Unfortunately, there is no repatriation agreement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这也就是为什么如果你犯事不想在当地被审判,就要往本国大使馆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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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李 之 所 以 潜 逃 , 是 因 为 李 认 为 自 己 不 可 能 在 加 拿 大 得 到 公 正 的 审 判 , 会 被 浪 费 掉 大 量 的 时 间 和 金 钱 。 所 以 冒 着 生 命 的 危 险 逃 回 中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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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加拿大总书记 发布: 此 案 确 有 疑 点 。 如 果 李 是 凶 手 , 为 何 不 立 即 潜 逃 , 反 而 要 报 案 ? CSI里面,还有柯南里面都说了,第一个报警的人嫌疑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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