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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瀚案高院开审 控方称李昂承认谋杀

张瀚案昨 (17) 日在卑诗省高等法院开审首日,检控官称李昂于 2002 年 10 月 9 日案发当晚晚向表哥张瀚承认谋杀赵巍,然后两人一同将尸体装入行李箱,由李昂开车一起将死者运至米臣市史岱夫湖边抛弃。

被指控于 2002 年 10 月在赵巍命案发后为主犯李昂提供协助的事后从犯 (accessory after the fact) 张瀚案,自昨日起在卑诗省最高法院开庭审讯。按加国刑法,一旦罪名成立,事后从犯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张瀚于 2002 年 11 月 30 日由吉利华、米臣和本拿比三市骑警联合组成的重案组,在本拿比以协助谋杀罪名被捕,后来罪名改为提供事后协助。起诉文件指出,张瀚在明知李昂杀害赵巍的情况下,故意误导警方,协助疑凶逃跑,触犯刑法第 240 条,犯有事后协助或窝藏罪。

被告张瀚自昨日起预定在两周左右的审讯期间每日出庭,由刑事辩护律师鲁宾代表作无罪申辩。张瀚自 2002 年 12 月 12 日由朋友以 2 万元现金和 7 万元抵押品作保获后,一直在卡加利友人家居住,白天上学修读英语,晚上 10 时至早上 6 时宵禁不得外出。

该案中代表控方的是检察官珍·奈丝夸,她于昨日起将传唤 15 至 18 名证人,主要是骑警缉访调查人员,其中包括一名卧底探员,昨日已有三名警员出庭作证。

奈丝考昨日在庭上说,检方指控被告在 2002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4 日间嫌涉参与弃尸、以及为主犯李昂掩盖犯罪事实,以致后者在案后逃回北京。她说,一旦“事后从犯”罪名成立,法庭可能给予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原就读高贵林学院的大陆留学生赵巍被害案本为一件普通刑案,由于案发后涉嫌谋杀的凶手李昂在骑警鼻子底下公然逃回大陆,19 个月以来迟迟不受审讯,引发加拿大和中国各界人士关注,且扯出两国外交龃龉传闻。

中国大陆驻温哥华领事馆昨日派侨务领事李少青出庭旁听,他表示关注案情,亦希望持有大陆公民身份的被告受到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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