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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毛泽东的第一个妻子罗氏正名

彭明道/毛泽东的第一次婚姻,是历史事实,无可否定的。个人的婚姻,本属个人隐私。只因毛泽东后来成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领袖,而且他后来的几次婚姻,都有些是是非非,杯葛不清。于是,多年来,人们对他的第一次婚姻,便生出了一些神秘感。有的人讳莫如深,有的人却是言不及义。更有一干好事者和别有用心之徒,胡编乱造,飞短流长,往毛泽东头上泼污水。但细究其源,搅了这趟浑水的,却又是毛泽东自己和那个大名鼎鼎的埃德加•斯诺。

本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老百姓对于“大救星”和“伟大领袖”的第一次婚姻,是一无所知的。他们大多只知道毛主席的夫人是个“电影明星”,只知道他的前妻被国民党杀害了。直到三十年代末,《西行漫记》出版之后,人们才知道一点讯息。正是《西行漫记》这本书,透露了斯诺记述的毛泽东的第一次婚姻。

埃德加•斯诺是第一个进入陕甘宁边区采访的西方记者。一九三六年六月,他由北京出发,冒著极大的危险进入苏区,到达延安,见到了毛泽东、彭德怀、周恩来等红军将领,分别同他们进行了长时间的谈话,并在苏区采访了四个多月,为英美报刊写了一系列关于中国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以及有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报道。这些文章,冲破了国民党和西方世界对苏区的新闻封锁,扩大了中国革命在国内外的影响。一九三七年,他将这些文章编成一本书,书名叫《红星照耀中国》,由英国伦敦戈兰茨公司首次出版,引起了轰动。一九三八年,上海一批进步的抗日救亡人士几经周折,翻译了这本书,改名为《西行漫记》出版发行。在这本书中,斯诺理所当然地用了很大的篇幅叙述毛泽东。书中的第四篇《一个共产党员的由来》,除了开头简短地交待采访的过程之外,通篇都是用毛泽东“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写的。稍前于此,大约是一九三七年秋,上海复旦大学文摘社编辑的《文摘》月刊,便开始连载《毛泽东自传(特译稿)》。随后,在八路军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潘汉年的支持下,正式出版了单行本的《毛泽东自传》。其实,这本《自传》,就是斯诺《西行漫记》中的那一章。在这两本前后出版的书中,涉及了毛氏的第一次婚姻。

本来,按毛泽东的性格,他是历来不愿多谈自己的,何况是面对一个来自资本主义世界的新闻记者!可是斯诺在他的新闻观和职业习惯的驱使下,穷追不舍。他在这一章的开头语中,如实记下了采访毛泽东的艰难过程:“我交给了毛泽东一大串有关他个人的问题,要他回答”。但毛却“很少提到他自己”,“往往只谈委员会啦,组织啦,军队啦……等等,而很少谈到个人经历”。这使得斯诺很不满足。他咬住不放,使出了他的“杀手?”。他对毛说:“在一定程度上,这比其他问题上所提供的情况更重要”,“大家想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再说,你也应该纠正一些流行的谣言。”什么谣言呢?“有些人说他能说流利的法语,有些人则说他是个无知的农民,有消息说他是一个半死的肺病患者,有的消息则强调他是一个发疯的狂热分子……”。当时,这些话使毛泽东“稍微感到意外”,于是,他“再一次审视”著斯诺写的“个人历史”提问表,同意向斯诺谈他的“生平梗概”。

谈到在第一师范求学的这段生活时,毛泽东忽然回忆起他的第一次婚姻。斯诺仍然是用第一人称(一说是斯诺后来编辑出版此书时,听取了他夫人海伦的意见才改用第一人称的)记下了这段话:

“我十四岁的时候,父母给我娶了一个二十岁的女子,可是我从来没有和她一起生活过——后来也没有。我并不认为她是我的妻子,这时也没有想她”。

这段话后来竟然被作为根据,反复引用。一些研究毛氏的学者,为证明毛泽东“不存在”和“不承认”有过这么一次“不合理的婚姻”,可谓用心良苦。笔者愚钝,始终闹不明白,这次婚姻,究竟是有损于毛泽东的伟大形象呢,还是有碍于毛氏后来几位夫人的地位?不然,何以它被无端地扭曲、湮灭,直欲去之而后快。

埃德加•斯诺记下的这段话,在不经意间留下了一道难题。

现在已有一些严肃的学者论及了毛泽东的这次婚姻,但大多语焉不详。笔者为了研读这首《虞美人•枕上》,几次专程访问了韶山的一些老人,特别是毛、罗两族的老人,找到了两家的族谱进行认真的考证,终于茅塞顿开。

毛泽东的元配罗氏,生于一八八九年十月二十日(《韶山毛氏族谱》载:罗氏生于光绪十五年己丑九月二十六日丑时),那时农户家的女儿大多没有正式的名字,她的乳名叫秀妹子,因为她在姐妹中居长,所以父母后来就叫她“一秀”或“大秀”。一秀十八岁那年(一九O七,光绪三十三年)坐著花轿,吹吹打打,明媒正娶地嫁到了毛家。她的夫婿毛泽东比她小四岁,但个头比她还高。在毛家,一秀是幸福的。因为罗家也是殷实大户,一秀的父亲罗鹤楼是个通文墨、有田产的农民。一秀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教,性格温柔贤慧,勤劳俭朴,人也生得体面丰满。嫁到毛家后,她尊敬公婆,体贴丈夫,操持家务,深得公婆喜爱。丈夫虽然由于早婚,开始有些腼腆,后来也非常尊重她,关心她,爱护她。全家都随著她娘家的习惯,叫她“一秀”、“大秀”或“大妹子”,几年来日子过得温馨而又和美。

这场后来被扭曲得面目全非的婚姻,在当年却是有些因由,且是合情合理的。

一秀的娘家罗氏家族这一支,世居韶山杨林桥(其他两支居麂子滩、鹅公坝)炉门前,与南岸毛家相隔不过六里之遥。毛、罗两家不但都是当地的殷实人家,而且是有些世亲关系的。翻阅《罗氏族谱》,远的不说,光是祖、泽、贻、芳、远(一秀之父鹤楼,即“远”字辈,派名“远雄”)五辈中,“配毛氏”者屡见不鲜。而毛泽东的伯祖父毛德臣(派名恩农)的妻子,即为“罗氏”。罗鹤楼的元配,一秀的生母,就是“毛氏”(《谱》载:咏堂公女。作者按:毛咏堂是毛泽东的远房叔曾祖)。罗鹤楼在家族中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毛泽东的父亲毛顺生,家有二十多亩良田,又兼作谷米生意,在银田寺还有商号,再加上这种远亲关系,两人是熟识的。这就是两家结亲的背景。

罗鹤楼与毛氏,生有五子五女,不幸五个儿子和次三两女均早夭,只剩下三个女儿(罗鹤楼与继室尹氏也生过一子,亦夭亡)。而毛贻昌(即毛顺生)有三个儿子。这正是罗鹤楼选中毛家结亲的一个原因。一秀过门后,每当农忙时,毛泽东都去炉门前岳家帮助干农活,以尽半子之劳。这使得鹤楼老人对女婿非常器重。

有的人用现代的眼光去观察和衡量历史,说毛、罗的婚姻是“父母包办”、“收童养媳”。试问,在光绪末年谁的婚姻不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毛、罗两家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由两方长辈订下的这桩婚事,在当时已经是很开明的了。

还有人说,一秀比毛泽东大了四岁,这不是他父亲作的孽吗?这同样是一种无知妄说。女大于男的现象,在当时是很普遍的。东北民谣不是说“女大三,抱金砖”吗?在韶山一带,女大于男的亲事多得很。毛泽东的母亲文七妹,就比他父亲大了三岁。毛贻昌为了这门亲事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他当时为了做谷米生意,经常在外面奔波,妻子的身体不好,家里还请了长工和短工。一家子的大事小事,妻子是难以应付的。所以他必须早早地找一个成年了的、能干贤德的大儿媳,帮助妻子操持家务。选来选去,他选中了勤俭贤慧的罗一秀。作为当时一个在乡里颇称精明的当家人,他确实没有选错。

在当时当地,这确实是一桩美满的婚姻。对此,两家《族谱》均记载无误。

《韶山毛氏族谱•世系表(竹溪支)》载:廿派,贻昌子三,长,泽东……元配,罗氏……(可惜"一秀"这个名字始终没有被承认);

《罗氏三修支谱》载:远雄,字鹤楼……,元配,毛氏,……生女,长归毛……。

这里必需说明一点,现存《韶山毛氏族谱》是"民国三十年四修本"(公元一九四一年);而《罗氏三修族谱》是民国十一年(公元一九二二年)的版本,续修则是"民国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年)。两谱续修的时间,都在毛泽东和斯诺谈话和《西行漫记》及《毛泽东传》出版之后。因为远在北地,毛泽东当时大约都未见到。

有意思的是,《韶山毛氏族谱》中在罗氏的条目下,还记载著这样一件事:“子一:远智(承夫继配杨氏子为嗣)”;在“继配,杨氏(作者按:即杨开慧)”下,亦有“子四:长远仁、次远义、三远智(与夫原配为嗣)”一句,以与前面相照应。按毛氏辈份,从十五世起,是祥、恩、贻、泽、远五派,"远"字辈即毛岸英这一辈了。远仁即岸英,远义即岸青,远智即岸龙。这里说的"过继"一事,是因为罗氏无出,故将岸龙过继给她为子。主修这一版族谱的是毛麓钟,他是韶山的第一个秀才,满腹经纶,在蔡锷部下任过职,有一定的新思想,光绪末年回故乡家居时,做过毛泽东的老师,指导他读过一些新书。论辈份,他是毛泽东的堂兄。但他不属“竹溪支”,而属东茅塘那个支脉。“岸龙过继”的事,究竟是否和毛泽东商量过?抑或是毛麓钟先生出于一种伦理上的考虑(作者按:旧时修谱,凡内室无子先亡者,可将兄弟之子兼祧其下,以示尊重,以慰亡灵,并无实际意义),在谱中自作主张写下这么一笔,现在已经无法考究了。

两谱所载,足可证明:毛、罗两家对这桩婚姻,都是严肃而郑重的。

事实上,当年的毛泽东自己对这桩婚姻也是严肃而郑重的。据韶山的老人们传说,毛泽东除上述常去岳家帮工,以尽半子之劳外,一九一一年春去长沙求学时,正是插秧的季节,毛泽东还到岳家插了一行“直移子”(韶山土话,即在大田中插下直直的四行秧苗)才走的。一九二五年他带著开慧和孩子回韶山从事革命活动的那段时间里,还曾经去炉门前岳家拜望过。一九二七年元月上旬他回韶山考察的那一次,又曾去岳父家住过一晚,而且次日离开韶山,就是从炉门前走的。

一九五O年毛岸英回韶山时,曾受父亲的嘱托,去炉门前看望过堂舅父罗石泉。(据《罗氏族谱》载:因罗鹤楼五子皆夭,曾将其兄竹楼的次子迪泉过继为子。迪泉于一九二一年正月病逝。)罗石泉即一秀的堂兄,长毛泽东五岁,早年在毛泽东影响下参加过地下党组织,任过湘潭(韶山)特别区农协执行委员。大革命时期韶山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罗石泉受尽迫害,远走他乡,辗转在洞庭湖滨的华容、南县、安乡等地谋生,直至日寇犯湘,湖区沦陷后,方迁回杨林避难。毛泽东并未忘记这位妻舅,他叫岸英送给舅父一些钱(一说是旧币五百万元,一说二百万元,也有说七十万元、二十万元的。送钱属实,数目存疑。—作者注),一筒好茶叶,还邀他去北京小住。但罗石泉患有严重的哮喘病,他答应次年立夏后天气转暖时,再去北京看看“姑爹”,一并治治病。不幸次年春节后他的哮喘病发作,引发肺炎辞世。此外,毛泽东一九五九年回韶山时,还曾请他的连襟毛华村吃过饭。按:一秀最小的妹妹五秀,(《族谱》载:“五归毛”。即这个老五),也嫁给了韶山毛家,即东茅塘的毛华村—毛泽东近支的一个兄弟。

应该说,毛泽东是个重感情的人。倘若他真的"不承认"这次婚姻,他的这一系列行为又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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