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doglucky 发布:
而西方文化是同情弱小。
西方文化从来是弱肉强食。从他们在非洲,美洲,亚洲对待当地人的暴行,到他们自己之间的互相残杀无不应证这点。使用国家暴力来处理家庭纠纷充分说明了这点。
为了表示以强凌弱有理,他们最常说的是,you are the loser. 言外之意就是 I am the winner. 他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他们才不管别人的死活。看看他们在伊拉克的作为吧
。他们在阿富汗大兵的帽子上写着 we do bad things to bad guy 但是多少无辜的人死在他们的手下。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们有过同情吗?他们有的只是,找一个人或团体做替罪羊,说他应承担责任。至于他们自己杀死十个人是因为别人杀了一个人,他们是为了维护和平去的。这就是他们的典型逻辑,用来掩盖他们那些路人皆知的战略目的
。
在这里,警察和控方律师的目的无非是想多赢一个案子,他们才不会管你事实是咋样,他们只根据赢率决定是否起诉,赢率的重要一条就是对方是否弱小,对方是否有钱,能请的动大律师。
彭璇案:从陈嘉嘉的死看东西方文化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