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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苦了!小房东被租客卡在门外,安省新法将驱逐缩短至10个月

在安省议会上周一通过的一项住房法案,引发部分人士担忧:新规可能让房东更容易驱逐租客。不过,代表小房东的组织表示,现行制度确实需要改变,以重新在租房体系中建立平衡。

这些组织表示,大部分租客都会按时交租,并在出现问题时与房东合作,但也存在所谓的“职业租客”,他们拒绝付房租、刻意拖延房东与房客委员会(LTB)的听证程序,甚至索要“搬家费”才肯搬走。

图源:51记者拍摄

上周法案通过时,安省议会内部还出现抗议声,担心房东将获得新的权力,更容易驱逐租客。

对此,安省市政与住房厅长Rob Flack表示,这项法案旨在让双方都更公平。

Flack 说:“我们正在为房东与租客体系创造一个平衡。”

房东:我买的房子,我却回不去

Priscilla Addo在安省 Whitby 拥有一套房子,但因家庭变故不得不搬离,目前她在外租房居住,希望能搬回自己的家。

“我一直在努力让他们搬走,”她告诉 CTV 新闻。“我已经想搬回去很久了。”

Addo说,她是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单亲妈妈,并称租客经常拖欠房租,还通过各种理由把LTB的案件拖了将近两年。“我应该有权回到自己家,而房东与房客委员会不应该左右我辛苦工作买来的、为了家庭而准备的房子。”

另一名房东:租客不肯走,我父母也住不进去

多伦多的Sylvia Vago拥有一套公寓,她的父母退休后原本计划搬进去,但她说现任租客拒绝搬离。Vago说:“她可以继续住在里面,而我对自己的房产却毫无权利。”

Vago的案件在LTB已经拖了一年半。她告诉CTV,这名租客表示,除非她支付所谓的“钥匙换现金(cash for keys)”,金额为 2.5 万加元,否则不会搬走。

“25,000 加元根本不合理,”Vago 说。“我辛苦工作买下的房子是我的,但现在我却无法使用。”

小房东组织:案件排期太久,Bill 60 有助改善

安省小业主房东联盟(SOLO)称其代表约8,500名小房东,其中很多都是只有一套出租房的小房东。

SOLO的Mary Kosta-Cadas表示,Bill 60将缩短排队时间,帮助LTB更快审理案件。

“Bill 60是让屋主与租客回到同一起跑线的一小步。”

她说:“现在若要赶走一个不付租金的租客,也要等10个月,这还是在新规则下。以前可能要等两年。”

小房东们表示,如果他们需要收回房子自住,或让家人入住,应当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不应该被迫支付巨额“搬家费”。

“如果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绝不会再出租我的房子。”Vago 说,“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权利进入自己的房子。”

Addo也表示:“我觉得这对我和我的孩子都不公平。难道我们要变得无家可归?要搬去收容所吗?因为我现在也要被赶出住所了。”

尽管一些房东支持 Bill 60,但租客团体依旧忧虑,认为法案可能让物业管理公司获得更多权力,使其更容易驱逐租客,好为新租客提高租金。

来源链接:
  • https://www.ctvnews.ca/toronto/consumer-alert/article/landlord-group-says-bill-60-is-needed-to-bring-back-balance-to-ontarios-rental-system/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应该立即驱逐。加拿大政府只会浪费钱,保护垃圾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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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真的是保护弱者的话,就应该把个人拥有的物业(小房东)和公司商业运行的分开。商业运营的大房东们都是多幢楼几百套,住在这些地方的租客的确是弱者。但是小房东们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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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议小房东也成立一个类似工会的委员会,专治租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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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府左得厉害,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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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為小房東出了口氣,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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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房东可能破产10次了!还是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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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能有几个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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