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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走租客就卖房 大温房东惨赔4万

西温一名房东因被裁定需向前租客支付超过3.8万加元的赔偿,近日试图在BC省最高法院推翻该裁决,但最终败诉。

根据法官陈安妮塔(Anita Chan) 于本周三发布的裁决书,西温房东Davood Nekoi-Panah于 2024年3月以“房东自用”为由,向其租客 Bahador Mohajerrey 发出了两个月的终止租约通知。

尽管通知要求租约于2024年5月结束,但租客很快找到了新住所,并于3月底提前搬离。

根据BC省法律,如果房东或其直系亲属真诚打算入住出租单位,房东可以终止租约。但在租客搬离后,房东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实现该入住目的,而且无论是房东本人还是其家属,必须连续居住满最低规定期限。

在租客被驱逐时,最低居住期限为6个月。此后,BC省政府已将该期限延长至12个月。

如果房东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驱逐目的,或未满足最低居住期限,住宅租务处(RTB)可裁定其向前租客作出赔偿。本案正是如此。

本案租客于2025年初向RTB申诉,指控房东在他搬离后并未连续居住满6个月。审理此案的RTB仲裁员同意该指控,并裁定 房东向租客支付38,596加元,相当于12 月原租金,另加100加元 的 RTB申请费。

房东上诉被驳回

随后,房东Nekoi-Panah 先向 RTB 申请复议,后又向BC省最高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案件因此交由陈法官审理。

在司法复核申请中,房东提出两点主要理由:

第一,他称自己 未能出席 2025 年 2 月的听证会 是由于不可控因素造成,而在其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听证,属于程序不公;

第二,他认为 RTB 认定其 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已居住满 6 个月 的结论“明显不合理”。

这两项主张被法官驳回。

关于房东缺席听证会一事,法官指出,RTB 仲裁员已审查其提交的医疗证明,并认为该证明 缺乏说服力。

裁决书写道:“仲裁员注意到,该医疗证明的擡头上没有地址或电话号码,也未由明确表明自己是医生的个人签署。这些观察都是准确的。此外,证明中并未说明房东当时身在加拿大境外,或遭遇医疗紧急状况,仅称其在听证当日‘不宜参与’。仲裁员认为,该证明未能解释为何房东无法安排他人代为出席听证。在我看来,仲裁员基于现有证据作出的这些认定是合理的”。

租客搬出后房屋即出售

在房东是否实际居住满 6 个月的问题上,法官同样认定仲裁员的判断并无不当。

合同附录显示,房价下调 1 万加元,

作为证据,房东提交了一份 2024 年 3 月 20 日 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成交日期为 4 月 29 日。合同附录显示,房价下调 1 万加元,并约定 Nekoi-Panah 将租住原本由 Mohajerrey 居住的低层套间。

BC省物业评估局(BC Assessment)的记录显示,位于 西温圣安德鲁路 602 号 的该物业于 2024 年 3 月 以 289 万加元 成交。

此外,房东Nekoi-Panah 还提交了一封由其地产经纪出具的信函,称他从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期间,以 每月 3,500 加元 的价格向新业主回租该套间,并提供了 5 笔电子转账记录。

但仲裁员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房东实际居住在该单位中。陈法官指出,这一认定是仲裁员基于其专业判断作出的,属于其合理裁量范围。

裁决书指出:“仲裁员具备判断居住事实的专业能力,应由其决定房东是否已证明自己确实入住该出租单位。值得注意的是,房东未提交任何以该地址登记的水电账单、邮寄给他的信件、送货记录,或带有该地址的身份证明文件,如驾照或护照。仲裁员的结论基于证据作出,并非明显不合理”。

最终,陈法官驳回了房东的司法复核申请,维持 RTB 对 租客的赔偿裁决。

法官还指出,房东在租客搬出后不久即出售房屋,可能已使案件中的其他争议点 失去实际意义。

裁决书写道:“在物业于 2024 年 5 月 1 日 售予新买家之后,房东是否仍符合《住宅租赁法》所定义的‘房东’身份,存在争议。但由于该问题未在仲裁员或本院审理中被提出,我在此不再展开讨论”。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我自己的房子,为何没有自由支配权?天理何在? 加拿大左倾思想会把加拿大葬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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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加拿大没有人再买房当房东了,房东都是多少年前买房还没卖的, 以后也会找机会卖房, 退出出租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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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老张:这正是政府的意图、通过降低有钱人的投资意愿来压低房价、提供更多更能负担的房子给普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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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PP用户__bYDk2A:呵呵,为一日三餐操心得穷屌丝们有钱买房?你把房价砍一半后他们也买不起。 可怜得政府想多收地产税,又想让穷屌丝们有个窝可以呆着不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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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能赶走租客马上卖房, 赔一年租金, 赚大了! 如果带着租客卖房, 很难有人买, 就算买, 价格也要砍10%, 5年租金也不够哇. 再说了, 现在房市每年跌幅都远超过一年租金, 多留一年再卖, 赔的更多. 房东计算准确, 管理财务风险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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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要卖房让租客走都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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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办法:自己先住一年再卖,或补偿租客。 房东租房前须了解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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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柏林墙搬运工:按现在的房价下跌趋势, 房东收回后自己先住一年再卖, 损失的差价, 远高于租客一年的租金, 还没算多持有一年的贷款利息和地税开支呢. 所以收回后赶紧卖, 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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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老张:如果在未来两年内会卖房的, 现在就不要租长期租客了, 租点短期租客对付过去就算了, 损失几个月到一年的租金不算啥, 这是必须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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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權利 但不能撒謊。千萬不要把惡習帶到美麗的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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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ful Canada? You need to see a psychiatrist as soon as po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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