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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上升55%!保守党提新法:入室抢劫可合法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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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守党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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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自由党离多数党只差最后一步,保守党提出的任何回归常识的议案,都将被自由党和其它左派政党否决。这真是加拿大的悲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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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疣党会告诉选民保守党啥也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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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要的是自由,是自由的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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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肯定反对,因为卡尼要的只是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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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尼要的只是能让他为所欲为的多数独裁政府,为了个人目的卡尼可以强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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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守法的加拿大人有利的法律,希望自由党不要杯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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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引入Castle Doct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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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权应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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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法防衛.減少犯罪敗類、給社會帶來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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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入室抢劫者,已经直接威胁到屋主的人身安全,必须第一时间用可以利用之武器消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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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的都该死。Sean Fraser把移民搞瘫了,司法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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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犯罪分子就不会这么猖獗了。终止犯罪时刻到了。只要他敢来就直接消灭了。这样犯罪分子也会忌惮了。这样守法公民也有保障了。政府收走了守法公民的枪。剩下了犯罪分子的黑枪,他们就会更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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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整天鼓吹犯罪率下降,就是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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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新鲜 就这中国人两千年前就明白的道理 居然现在还要在加拿大提出来讨论 也不知道这民主法治 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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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自由党议员回答问题的时候说,那要看入侵者拿不拿gun. 什么话!谁知道入侵者身上带没带家伙。等受害者发现再考虑如何合理自卫之前,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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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一定要通过城堡法,让我们可以自己保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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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推行🇺🇸的城堡法案…自己的property就是不可侵犯!隨便可以跑來搶,還有什麼安全感可言?加拿大人就是太懦弱…什麼都逆來順受…最後總結一個字“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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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自卫有用吗?一点点用没有,只会让他们真刀实枪的变本加厉干坏事!唯一的做法就是:入室抢劫,一律不准保释,一直关到案子结束,逾期羁押活该,没有任何补偿!这帮家伙最怕被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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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赋予公民这样的权利,至少可以震慑那些入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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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用。那些人都是求财的,真的轮到动武,对他们就不合算了。至少目前情况下,会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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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橡皮鱼:退缩?入室抢劫的有几个打算退缩啊?只会变本加厉武装到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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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行使自卫的一方被罚被抓,坐牢,加拿大不缺把自卫一方关进监狱的法律依据,但自由党的新法律是立马释放入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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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司法部长Sean Fraser表示,虽然他尚未看到该法案,但加拿大法律已经允许居民在入室抢劫时使用合理武力进行自卫。” --- 加拿大法律已经允许居民在入室抢劫时使用合理武力进行自卫。问题是如何定义“使用合理武力”。加拿大法律应该更加细化,否则,(合法的)“正当防卫”和(违法的)“过当防卫”就无法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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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理武力”涉及至少两个方面:1. 可以使用什么防卫工具;2. 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什么情形下必须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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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邀入室就是入侵私有空间,按最大威胁进行自卫一点不为过。哪有时间考虑“合理”自卫。入侵着已经无理了!就不能按合理进行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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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PYF70:这个其实太复杂了。我敢说99%的人在那样under duress的情况下是不能做出“什么是合理武力”的符合法律的判断,这些人一定会使用能立刻使用的最高武力进行反击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现在这种不分青红皂白就起诉是法律制定者对自己不严格审慎行为的一种纵容,结果就是公诉方为了摘清自己责任而起诉,对社会资源浪费,转嫁自己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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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防衛不是 最有效方法,最有效方法是加重各樣刑罰,不準保釋,放進監獄, C-5法案和 C-75法案是真正問題所在.治亂世要重典,否則加拿大會成下一個南美, 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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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法案和 C-75法案地是土豆立的法,你們就明白為何加拿大罪案急升,犯法的人沒代價,捉了又放,放了又捉,治安日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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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万万没想到”肯定反对正当防卫,因为他盼望有个黑哥们不请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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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两个都要:合法自卫、严惩入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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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禁止上门推销?不请自来应该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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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抢劫,应该重判或关禁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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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后判的太轻,出来继续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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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看自由门和包头们怎么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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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党要保护罪犯,你这样让罪犯怎样生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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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愚蠢的加拿大人,这个法案还要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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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sense, 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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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入室抢劫者持必须要仁慈的任何虚伪的道德婊,它们应当经历一次真正的体验!否则就是纯傻B的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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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我们可以立这样的法律,在涉及自卫的情况下,如果对行使自卫权的一方因行使自卫权而被起诉后又被法院判无罪,那么起诉方(RCMP,local police或者Attorney)都需要副带民事(刑事)责任(原因是浪费了公共司法资源浪费了被诉人的时间精力,也对被诉人有巨大的精神创伤)。本案被诉方也可对起诉方以及相关个人发起民事责任诉讼,要求起诉方及相关个人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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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限制在这种行使自卫权的模糊情况下。这样就可以震慑那些尸位素餐的公诉人。那些公诉人在现有法律规则下,为了摘清自己的责任,选择起诉以转嫁责任到法院,collatoral damage就是被诉人。被诉人会因此浪费大量时间精力背负严重的经济及精神压力。现在这种起诉方几乎不用负责的行为是现行法律规则造成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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