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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房东$4万补偿搬走,安省租客却说:我的处境更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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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黑白顛倒,潑皮無賴租客變成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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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租客很正常啊,你可能没读文章发无关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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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anchangDunceMonk:一个申请信用破产的人,你说正常?这明明是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成了让老百姓去承担?我们每年交的税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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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irbill:信用破产过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这个租房的过程中有错误。反问仅表明你的立场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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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滋养敲诈勒索,不用负法律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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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加拿大的法律就是挑起群众斗群众从而转移民众对其政府无能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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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哦呐嘿:一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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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垃圾租客,贪婪无耻的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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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望靠关键民生品赚钱的个人一样有蛀虫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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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anchangDunceMonk:请问你是从来不买吃的的么?还是一直在无奈的买着蛀虫们提供的食物?还是吃的不算是关键民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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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malletking:哈哈,果然是有不顾讨论语境展现逻辑的,一堆反问只反应情绪。请注意嫌疑两个字,刺痛您了,抱歉啊!当时我就意识到其它必需品的问题,心理比较了食物和住房的情况,供给的紧张程度不同。如果食物很紧张,调控一定更夸张。不要作没人文精神的无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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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够奇葩的西方社会,只保障弱者,那是国家的义务,现在转嫁给房东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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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也可以不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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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henh1122:这样就触犯了真正老板 真正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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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4万,房东就是欠4百的银行按揭、或者政府地税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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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政客立恶法引导国民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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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会跌得更惨,没有谁会去投资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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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租房会变难,还是需要买一套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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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满10年后,应该允许房东无理由地收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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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又不是own这个房子,凭什么让租客永远住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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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简单房东租客的矛盾,而是加拿大经济下滑,生活成本高涨的必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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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连市长也宁愿住借的房子,而不自己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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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自住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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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yhall:对的,出租也没问题,接受相关规定是起码的要求。一边要投资收益,一边情绪化地抱怨,不是成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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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anchangDunceMonk:你说的还挺对的,所以哪天真的按规定共产你的资产,你不要情绪化的抱怨。因为按你的逻辑,只要掌握暴力机关的政府出了规定,不管其是否合理,你都要接受,还不能“情绪化”的抱怨,即使这些抱怨根本一点都不是基于“情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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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8萬夜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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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出租是个挣钱的生意。 你买个房子,然后分租给几个租客,他们每个月交给你的租金,就足够你每个月还银行贷款(包括房价和按揭利息)。 25年后,还清银行贷款,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将房子卖出,收到的钱就是你的了,减去你原来付出的首期和首期25年的利息和各种费用,就是你的利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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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价租金住进来的租客, 5年后的租金肯定低于市场价格20%以上! 因为地税和其它费用的年涨幅是政府限制的租金涨幅的好几倍, 市场价租金就是当前同类房屋出租, 房东不赔钱的租金. 所以防止长租5到10年的, 是房东避免亏损的必要条件. 租了3到5年的租客, 搬走租金就上涨15%到20%以上, 肯定想继续住下去省钱. 房东亏钱是因为房东傻, 不坑房东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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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Stuart Bailey表示,很多接受“現金換鑰匙”的租客,其實一直支付遠低於市場價的租金。 --- 租金翻倍了,也意味着房产价格/价值翻倍了,也意味着房东赚大钱了。 多年来租客交的房租(比如是房价的1/50)帮助了房东还银行按揭贷款,相当于参与支付房价的1/50,最后,租客却得不到房产价格/价值翻倍带来的任何好处,好处全是房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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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还挺有道理的,同理可得:食品翻了几倍,也意味着超市价值翻了几倍,也意味着超市owner赚大钱了。多年来客户交的食品钱帮助了超市owner还贷款,相当于参与支付超市运营费用的全部还多,最后,客户却得不到超市价值翻倍带来的任何好处,好处全是超市owner的了。 说说看这个逻辑有啥问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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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是错的,1,当房东并非特权,如果觉得房东更占便宜为啥租客自己不当房东,2,租房是租客自愿行为而非房东强迫,如果真觉得吃亏为啥要选择租房?,3,房东的很多成本都被刻意忽视,比如贷款的利息,地税,保险之类的,以及房东为租客提供的服务,比如除草,家电维修,总结来说租客付的租金和房东提供的服务基本属于等价交换,只不过租客为了想占更多便宜在哪里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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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的赢家是律师们大捞一把!如果天下太平,他们喝西北风呀!所以天下越来越乱:他们永远可以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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