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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5条大狗仅用木板堵门 狗咬死路人其被判3年

58岁男子马某在家中共饲养8条狗,其中5条被圈养在废弃猪圈中,2026年1月15日,马某在猪圈中饲养的狗跑出,于当日上午9时许咬伤一人。事情发生后,派出所民警多次通过马某的房东、老板通知其返回家中拴狗,马某均未听从。同日上午11时许,男子姜某被马某饲养的5条狗咬伤致死。?

大河报《看见》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马某因犯过失致人 死亡罪,被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据刑事判决书,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在位于尚志市某采石场家中院内饲养八条大型笨狗,其中五条在冬季饲养于废弃猪圈内,猪圈木门下方门板破损,马某用一块木板堵着,未设置牢固防护设施,木板可被狗拱掉后出入。

案发当日2026年1月15日9时许,一男子在采石场附近苇沙河道内被马某饲养的狗撕咬,被同在河道内散步的人发现,其将狗驱赶并报警。

民警通过马某房东电话通知马某打工的店主,店主将狗咬伤人一事告知马某,马某得知后继续工作,未立即返回家中处置。10时25分,民警再次通过电话联系店主,让其转告马某回家圈狗,马某仍未回家。

12时40分,马某在店内吃过午饭后,到达苇河派出所就狗咬伤人一事接受调查,于13时27分离开,去某医院看望伤者未果后,仍未回家圈狗,继续返回店内工作。14时02分许,马某在民警的陪同下回家圈狗,发现一狗嘴部沾有血迹。民警再次将马某带至苇河派出所接受调查。14时39分,尚志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在苇河镇河道中发现一具男尸,尸体上有疑似被狗咬过的痕迹。

同日11时57分许,姜某(男,殁年58岁)行至苇沙河河道三里半处时,被马某饲养的五只狗咬伤致死。姜某符合生前头面部、颈项部、胸腹部、背臀部及四肢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经鉴定,沾有血迹的狗毛上检出的STR分型,与姜某的血样在D18S51等23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

2026年6月3日,马某亲属赔偿被害人姜某近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二人出具谅解书,并于同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马某附带民事部分的起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饲养大型犬只,未尽到看管义务,明知犬只有跑出并伤人的情况发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固犬舍门,当犬只再次跑出伤人后,仍未及时有效处置。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马某犯过失致人 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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