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警官消极办案:法官判纳税人支付性犯罪者$5万法律费
多伦多一名警官因"故意不配合"调查,被法官判决公众承担一名性犯罪者 $5 万的法律费用。这一判决在多伦多社区引发争议和讨论。

据星报报道,此案中,一名男子指责伴侣出轨后,撕掉了她的裤子,试图用手指侵犯她,并试图将她的卫生棉条塞进她的嘴里,同时威胁要杀死她。

有网友认为,这类赔偿应该由警方养老金基金承担,而不是让纳税人埋单。
也有人提出,警察应像医生一样被强制购买执业责任保险,以防止此类事件损害公众利益。
另一位网友指出,尽管警官行为不当,但被告最终仍被定罪——这说明法官在强调正当程序的完整性本身最重要。

但也有网友指出,真正的问责应该让警察本人为失职承担代价,而不是把负担转嫁给纳税人。
有评论者进一步指出,让为这名警察发薪、雇用他的纳税人来承担损失,本应促使系统进行重大改革和自我问责,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并未发生,相关警官仍可能继续靠额外执勤捞外快。

还有网友简单评论称,这次的新闻标题算是准确。
同一网友补充道,这次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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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 https://www.reddit.com/r/toronto/comments/1uyvyj2/public_must_pay_sex_offenders_50000_legal_tab_due/
- https://www.thestar.com/news/gta/public-must-pay-sex-offenders-50000-legal-tab-due-to-deliberately-uncooperative-toronto-cop-judge-rules/article_b57e461c-2da0-4525-8f91-d428fbe010cd.html
生活服务
让警察工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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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别人的钱最容易。
在加拿大的现行体制下,没有担责这回事,不管错的是警察、还是法官,(甚至很多情况下包括嫌疑犯,)他们都无需为他们犯的错付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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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警察道歉反省就可以了,為什麼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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