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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张家陈敏的朋友发帖澄清网上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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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想评论张家如何陈敏如何,只想分析一下案情,首先凶手的动机会是什么?可能性有三种:仇杀,情杀,勒索钱财。情杀可以排除;仇杀,凶手一定于张家直接有仇,也就是和张家 有直接的关系;勒索钱财,凶手与张家有间接的关系,知道张家有钱或者判断张家有钱,这种情况最复杂,但是不可能是社会经验丰富的凶手,因为张家的钱还没到职业罪犯值得动手的地步,他不如种点大麻更安全,可能是没有经验的人因为个人挫折铤而走险。 我这里想分析一下仇杀的问题:如果是仇杀,可能会是什么仇?因为我认为警察也好网友也好漏掉了一个重要的调查方向。如果有人与张家有仇,那么他一定和张家有直接的社会关系,我们应当在张家仅有的几个社会关系类型中,找出个人仇怨的可能最大值是多少。 第一:租客和房东的关系。 这是大家议论得最多的关系,可是这种类型的个人仇怨的可能最大值并不大,一个租客和房东最大可能的纠纷,正常情况下在经济上最多是两三个月的租金问题,也就是几百上千的经济纠纷,它能产生的最大个人仇怨不足以使人会去绑架,至于水电费更是小事;另外从个人矛盾使人受到的伤害上,目前还没有发现租客受到太大的身心伤害,网上流传或谣传的租客和房东间的矛盾,至多可引起争吵,了不起打点架或报报警。我个人认为从租客和房东的关系上产生仇杀动机,可能性不大。 第二:同事关系。这种关系产生仇杀时,一定是凶手与被害人家人同事,并且又被解雇等事发生,并认为与被害人家人有关。本案中还没有这种现象。 第三:学生和学校的关系。这和张家开的补习学校有关,但是这种关系的个人仇怨的可能最大值,比租客和房东的关系还要小,经济上最多几百元学费的纠纷,个人矛盾的可能性也很小。 第四:皮包移民公司和客户的关系。这种关系被警察和网友们大大忽视了,很多人人认为与本案无关,可是我认为如果仇杀是凶手动机,问题多半会处在这个关系上,这是cici案中个人仇怨的最大可能值最高的一项社会关系。但是这里我只是评估这种关系的最大可能值,与张家的实际情况没有关系,只是对此社会关系极端状态的探讨。我们知道到多数皮包移民公司也办留学中介,他们有很多广告,把到加拿大留学移民说得多么好,前途远大;为了吸引顾客,他们可能许下很多诺言,这些诺言似是而非,很多是他们不容易办到的,比如打包票为你延办学生签证保证移民,提供工作机会,保证进名牌学校等等;这样就使得一些本来没有能力送子女留学的家庭动了心,他们东凑西凑十几或几十万人民币,通过这种皮包移民公司万里迢迢地把子女从到了加拿大;可是来了以后,发现有些上当了,很多事和原来想的大不相同,所谓名牌学校只是野鸡学校甚至补习班,工作没着落,移民是泡影,更可怕的是刚补习了几个月英语签证却马上要到期,而当初移民公司包办签证延期的许诺却实现不了。 这样就会把这个留学生置于他自己认为是绝望的境地,父母把一生的积蓄都拿出来送他留学,还欠了一屁股债,可是他什么都没学到却不得不回家,他没脸回去可是又没身份留下来,父母给的血汗钱也花光了,他就会恨透了那家把他从中国万里迢迢“骗”来的皮包移民公司,这种个人仇怨完全可以达到用仇杀来泄愤的程度。如果这个皮包移民公司又把这个留学生安排在自己地下室住,在自己的补习学校上学,那么就更有很多机会激发这种仇怨,导致命案发生。 所以我认为警察应该把张家那个网上移民公司的客户作为重要调查对象,张家也应该积极配合提供客户名单和情况。如果万一被我不幸言中,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些教训:一个人,一个家庭想多干一些事多赚一些钱是本来无可厚非的,但是要力所能及。一对夫妇,可以是一个好父母,好房东,好工程师,好教师,可是要同时作一个成功的移民公司老板,毕竟难度很大。即使留学移民的业务90%是成功的,10%的失败也会有很大的隐患。 我并不排除凶手是勒索钱财的可能,如果是这样,从目前情况来看,陈敏还是有一些嫌疑。因为他在被捕前搬家的举动让人无法理解:有报道说:“陈敏在被拘捕前居住在士嘉堡雪拔大道(Sheppard Ave E)3275号公寓楼508室,驾驶一辆1994年的Acura Integr。大厦管理处副总管表示,陈敏大约在10日前才搬入,以其个人名义签约一年,月租1075元。陈敏用本票支付了4个月的房租。”可是又有报道说:“警方表示,陈敏的学生签证将于 8 月 4 日到期,但在被捕前他始终没有申请办理延期。为了担心陈敏签证到期后回国,再引渡回加拿大不易,故在其签证到期前先逮捕他。”大家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8月签证到期的学生,而且没有申请办理延期,你会在你要走的前二十天里去花四千多元租一套新房子,搬过去住还签一年的租约吗?肯定不会,你会随便找一个朋友或房东暂时住着,并且赶快打广告设法把那辆94年的Acura卖掉。你不觉得陈敏的做法太可疑吗?即便是他为朋友租房子,在要回国的前期并且知道警察在调查他随时可能被抓的情况下,去租新房,一掷千金,无论如何是不合情理的。 假设陈敏真的是凶手,大家可一定不要小瞧了这个留学生和他的警察老妈,他们可能在演双簧戏。在这个假设下,陈敏的做法就好理解了,因为勒索钱财的凶手首先要缺钱花才有动机,那么陈敏在这个时候故意作出“一掷千金”的姿态,就是想给大众一个信息:我有的是钱,我怎么回去绑架勒索呢?加上他平时“衣着光鲜”“文质彬彬”,别人容易认为他不会有犯罪动机。那么陈敏有没有钱呢?现在肯定是有的,他有一个上海当官的老爸和当警察的老妈嘛,如果是他老妈计划好这样做就更没问题了;可是这却不能排除陈敏以前在某个时候存在周转不灵的可能性。也有人会问,如果真是陈敏做的,为什么他不跑回国呢?可能开始发现警方的方向错误,心存侥幸,或者认为即使被发现也在加拿大好些。陈敏过去的指纹是中国警方提供的,可能就是上海警方,这说明陈敏过去被调查过,但不能说明他有前科, 这个过程中也许他老妈有机会知道。现在他老妈很适时地在媒体中出现,他老爸却很低调,可能因为一个警察不会让人产生经济问题的联想吧。我必须说明我这些分析只是假设,陈敏也有可能是无辜的。 让我们大家擦亮眼睛,静观案件的发展吧 太平洋老警察 200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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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拒不道歉的话............. 最初由 皮皮小猪 发布: 如果CHEN MIN 是真的罪犯,就让他得到应有严惩!如果他不是,我要捐款帮他打官司,就打名誉权。因为我们华人在警察那里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没有结案就下定论,对别的族夷是很少见的!我就要帮他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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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以实际行动支持皮皮猪猪 的内容, 我们需要的是公平! 如果CHENMIN真有罪的话,法律不会原谅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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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最初由 皮皮小猪 发布: 如果CHEN MIN 是真的罪犯,就让他得到应有严惩!如果他不是,我要捐款帮他打官司,就打名誉权。因为我们华人在警察那里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没有结案就下定论,对别的族夷是很少见的!我就要帮他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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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chao_l 发布: 支持皮皮猪猪 另外, 为什么51的网管要把一个新闻发两遍, 让我们讨论两次呢? 大家已经讨论很多很多这个"澄清"了, 请先看这些回贴吧. 51的网管也是人,水平的确有限,但根本是有自己的倾向,有自己的目的。我们用人家的网站,就不要过多追究,清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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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也喜欢拐弯抹角,不着边际! ---------------------------------------------------------------------- 最初由 supperfan 发布: 我们中国人的脑子是世界上最复杂的 最简单的道理总是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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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人的脑子是世界上最复杂的 最简单的道理总是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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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为什么51的网管要把一个新闻发两遍, 让我们讨论两次呢? 大家已经讨论很多很多这个"澄清"了, 请先看这些回贴吧.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41338&perpage=15&display=&pagenumb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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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CHEN MIN 是真的罪犯,就让他得到应有严惩!如果他不是,我要捐款帮他打官司,就打名誉权。因为我们华人在警察那里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没有结案就下定论,对别的族夷是很少见的!我就要帮他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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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中伤,落井下石是中国人最大的美德, 真是无耻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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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3和5贴的内容有道理, 我们现在只能尽可能地公平讨论此事, 做房东和做房客一样需要平等. 这文章写的也太肉麻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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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不能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 多伦多警方为此案耗时耗资巨大,如果一直没有结果,是无法向公众交待的,而且,范天努面对解约的压力,张东岳案一直是一块巨石,压在他心里。 陈敏作为疑犯,疑点甚多。 1)作为一个家庭背景单纯的20岁的visa student,在事发之后,有无可能如此镇定的继续在加拿大最后不到一年的学习和生活。只要不是弱智,事发之后,第一个想法一定是尽快离开加拿大,只要回到中国,安全系数要高很多,而且母亲还是公安系统的,要引渡?没那么容易。 2)即使想到可能离开会惊动加拿大警方,至少应该把那辆作案用的二手Acura处理了。自己如何清洁,难免留下痕迹,9个月都不动手,太作大了。 3)似乎没有合理的作案动机,赌博一说,完全是主观臆断。而且陈敏缺钱吗?1000多的apartment,即使合租,也不想拮据的样子。 4)警方前两天失常的言语,完全是一副急于求成的样子。 以上看法,并不是给陈敏开脱,只是想提醒,这依然可能是一起冤案,舆论不要一面倒。站在陈敏父母朋友的角度想想,如果因此让真凶逃脱,才是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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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颇有文革铺天盖地檄文的味道,其间的笔法,语句力表出自小女生之手,然而句句乖巧,段段都透露着对于不利消息的不满和掩饰。最后极力想在段末显示威吓以及警告,比如:“在没有开庭,没有人知道真相,除非你是凶手之一,言论自由不是让你们在这个时候使用的。”对于关心此事的朋友们,如果有任何猜测或者进一步的求索,那么结论就是“除非你是凶手之一”,真是一个天大的黑帽子!这篇文章果真出自一个小小女生之手吗?老夫请诸君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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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自文学城人在北美论坛 递交者:加拿大皇家骑警 从简单推理看张父母的恶劣为人 文章来源: polopine 于 2004-07-23 1423 如果楼下关于陈敏和LILY真在张家吵过那么场大架的事是真的话,可以马上得出张家平时与人纠纷不断,仇人遍天下的推论: 从东岳被绑到破案几乎一年,警方动用了规模巨大的警力最后才把疑点集中到陈敏, 为什么那么辛苦? 谁都知道, 由仇恨产生的犯罪动机是警方破案的最主要线索之一,所以在绑案发生后,警察首先问张父母的问题就会是"你有什么仇人吗?你知道谁恨你吗?你以前和谁发生过什么冲突吗?"等等.换了别人一定马上说,"啊,以前某房客被我赶出去,他男朋友还想打群架",然后与此事相关的一切人和事立刻会成为破案的HIGH PRIORITY,破案就有了重点方向.而张父母说了没有?肯定没有,因为从案件一开始警方就完全表现得象无头苍蝇.他们不敢说? 我想没人会认为他们不敢说的.所以,他们是不记得了!为什么会不记得了? 一般房东会忘了关于房客的这样大事? 结论只能是这样的事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大事,连一件事也许都算不上,平时发生得太多了,象每天吃饭一样. 不仅是房客,其他方面产生的麻烦也一样多.警察甚至可能完全被自己单独得到的围绕张家的种种麻烦和纠纷的线索淹没了! 得到这样的推论不尽让我悲哀.东岳可以说是被她父母间接害死的.我不知道她被绑后还活了多久,假如她还活了一段时间,假如她父母平时与人纠纷少点,能象普通房东那样记住想打群架的被赶房客的话,警察说不定能来得及救出活的东岳. 可怜的女孩,愿她早早投胎,来世找到与世无争的父母. 我讲一点张东岳父母的为人(我的真实经历) 文章来源: 不愿多透露姓名 于 2004-07-23 00:42:10 第一次见到东岳的父亲是,我喊了一声叔叔好,他皮笑肉不笑的歪头说了一句:叫我张先生!,平时他说洗澡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干衣机只有下雨天才可以用,平时要拿到外面晒,做饭时他们经常下来检阅,我住的是地下室常年黑暗,所以我出去经常不关灯,有一天我回来他叫我上去,然后像个教导主任的态度马上坐下(我站着)拿了张电费单一拍说:你自己看看!!天哪,日光灯能费多少电?我补了他们20元。因为我们都是刚来不懂,一开始他们两夫妇就灌输他们的房租已经很便宜了,再加上当时我没车,他们的房子又确实离学校非常近。入住的时候,签了他们的租房协议必须一次缴纳6个月房租加上3个月的定金,如果中途退房定金不退,我是地下室房间(大概书房大小420元)后来住满了,我就搬了!不过,小东岳是个好孩子,有时还拿她画的画给我看,很有礼貌的!!真是悲剧 (补充一点:以前有个浙江的叫bill的因为在他洗衣的时候突然洗衣机坏了,那个肥婆还叫人家赔维修费,bill不给她男人马上冲下来说:你是不是想要接我的律师信??后来我就不知道赔了没有,另外肥婆还写时间表每人一个星期只能用一次洗衣机 陈女友跟张家父妇反正争吵,被张家女人扇了好几个耳光 文章来源: 陈女友跟张家父妇反正 于 2004-07-23 0541 听说张东岳的父母从前是做移民生意的? -红手套- (34 bytes) (285 reads) 2004-07-23 • 反正在这里是坑移民出名的.过去报纸新闻上有过.说他们违法 还因此扣除了房租,要赶她出门,趁她不在家上学去,把她的东西全都仍到屋子外, 马路上,锁上门,声称如果进他们家门,就报警抓她,最后她忍气吞声的走了, 这不是第一次他们夫妻对留学生这样了,好多次 (确实如此,那天我也在场,原因好像是陈珉在lily房间留宿,双方都吵得很凶) 女的是周庄,男的是宁波 -回复:张东岳父母是哪 最后,补充以下,我希望大家不要给张东岳捐款,因为这场悲剧的发生,小东岳已经无法得到任何的弥补了,她已经去了到了天堂和快乐的天使们玩耍。现在的捐款只能留给间接造成她死去的父母手中,所以我呼吁大家在哀悼小东岳的同时不要捐款。 震惊大多伦多地区的9岁女童张东岳被掳杀案,警方经过9个月零1天的侦查,拘捕21岁来自上海、3年前以签证学生身份到多市读ESL英语课程的男子陈敏(MIN CHEN)被控一级谋杀罪名。警方并将疑犯女友带返警署协助调查。疑犯非租客曾到东岳房间 皮尔区警察总长格尼(NOEL CATNEY)称,爱好钓鱼的疑犯与有共同嗜好的张东岳一家稔熟,探访过张家并曾到过张东岳房间,张氏夫妇前午于警局认人时,均对疑犯是其熟悉的留学生感惊愕。 皮尔区警察总长格尼表示,虽然被捕疑犯并非张氏夫妇的租客,但他的一名女性友人曾于2002年9月至2003年3月份期间,租住张氏夫妇地库,故在此时期陈敏曾到过WHITEHORN CR33号张氏寓所及与张氏一家见面至少4次之多,其中两次与张氏夫妇发生争执。 他特别指出钓鱼是陈敏课余嗜好,并且经常前往距离警方于3月27日发现张东岳尸体(即艾灵顿大道以南密西沙加路4605号)附近的祈德河(CREDIT RIVER)一带钓鱼,故格尼称,陈敏颇熟悉弃尸一带环境;虽然张氏一家亦曾到过祈德河堤岸钓鱼,但格尼却不愿证实疑犯是否曾与张家一同到该处钓过鱼。 皮尔区警方联同多市警方前日早上在士嘉堡雪柏大道东的柏文大厦将已受监视的陈敏拘捕。 检控官萨特马殊向本报表示,被警方邀请协助调查的涉案男子女朋友,经问话后已被释放。 警方于记者会上表示,陈敏于2001年从上海以签证学生身份到多伦多就读ESL课程,他先后就读过辛力加学院(SENECA COLLEGE)及麦唐娜国际学院(McDONALD INTERNATIONAL ACADEMY 整件事我个人认为的分析 文章来源: 我也是事件知情者 于 2004-07-23 1255 那天陈珉留宿被赶出来,大家吵得很凶,lily推了张母几下,结果两个女的再屋里打起来了,张父母好像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当时陈叫来了好多同学一副打群架的样子。可能就是因为这个陈想吓唬吓唬张父母,带走了无辜的东岳,可是事情闹大了,不知什么原因把东岳害死了,陈当时20岁头脑可能太不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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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事,先划清界限,实际!什么东西!留宿,同居,啥事都干了,但不是女朋友,是什么?鸡鸭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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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别难过,我支持你,我理解你。让我们一起为善良的人们祈祷吧。。。。。。。(这是我第一次对关于cici的事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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