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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杀害留日研究生凶手只获刑六年?

在大阪的华人圈子之间,最近大家都在关心同一个问题:杀害在日华人的凶手大须贺隆究竟最终被判什么刑罚?9月18日,就是9·18事变的当天,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对杀人容疑者大须贺隆作出了判决:被告大须贺隆被控伤害致死罪获刑6年。一个中国硕士研究生无辜死于非命,凶手所得到的惩罚仅是6年!这个明显过轻的判决立刻震动大阪乃至整个日本的华人圈子,一时间一传十、十传百,各位在日华人纷纷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了对大阪地方法院判决的不满和关注。秀辉觉得自己有责任通过新浪博客的强大影响力,让国人知道这宗有失公平的判决。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日本大阪地方法院9月18日对一名中国籍留学生在大阪市中央区某俱乐遭殴打致死一案宣判,被控伤害致死罪的兵库县汽车销售业者大须贺隆(24岁)被判有期徒刑6年(检方求刑10年)。

审判长长井秀典就判决理由指出,“被告以足以打碎酒瓶的力量进行殴打,这是很危险的粗暴罪行。被害人从小努力学习,正当要在社会上大展身手之际,人生却被终结,令人倍感叹息”。

据判决书称,被告于3月8日凌晨在大阪市中央区某俱乐部与和歌山大学硕士研究生石小宁(当时26岁)因一女性朋友而发生口角,遂用酒瓶殴打石小宁头部。石小宁在回到大阪市东成区的家中后因膜下出血而死亡。

事件的起因:泡日本妞惹来杀身之祸!

今年3月8日(天啊,这宗案件发生和判决的时间都非常的巧合),就读于日本和歌山大学的华人硕士研究生石小宁(26岁)在大阪中央区某俱乐部消遣时,因对一位长相姣好、打扮入时的日本MM产生好感便上前搭讪。岂料其男友大须贺隆(在兵库县从事汽车销售)醋意横生,当场用酒瓶击打石小宁头部。石小宁并无反抗,也没有报警,只是独自返回大阪市东成区家中。当夜,石小宁因为膜下出血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又是一件牡丹花下死的争风吃醋杀人事件!

双方都有一定责任 但华人硕士生“罪”不致死

如果说整个事件的责任都归到任何一方,那样有点偏颇,但就算石某搭讪MM,也过不致死。舆论普遍认为,日本人大须贺隆根本没有必要为了对方的搭讪行为使用足以打碎酒瓶的力量袭击石某的要害部位。大须贺隆的暴力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惩罚和谴责。大阪检方在最初向法院要求判处容疑者大须贺隆10年有期徒刑之时,大阪的华人圈子已经发出判决是不是过轻的质疑。当9月18日大阪地方法院宣判结果公布后,杀人仅需获刑6年的消息无不震撼着每一位在日华人的心灵。在日华人的生命就只值6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在盛世中国的今天,在日华人依然受到日本法律如此不公的待遇的确令人感到惶恐和沮丧。强国之民在他国理应受到礼遇和优待,最起码也要是公平的对待。但从这次杀害在日华人凶手仅获刑6年的事实来看,我们距离强国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希望中国驻日大使馆能关注事件并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促成日本法院给予凶手应得的下场!

也奉劝各位在日留学的中国留学生,在日留学的生活是极端艰苦的,因为你家里要供给你在日本留学的费用是相当吃力的。半工半读的生活是艰苦和乏味的,但即使是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你还是不要到一些复杂的娱乐场所“减压”,以免因为酒后的一些无心言行招惹不测。在日本读完一个硕士生课程是需要忍受学习和生活的双重艰苦的,实在不容易!为了这点小事葬送了生命,实在不值!

最后,秀辉谨此向已故的华人硕士研究生石小宁同学致意哀思,愿逝者早日往生。凶徒得到应得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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