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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社:杨佳羁押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昨晚八时许,我与杨福生在慧忠里小区见到了“失踪”四个多月的王静梅。由于407号楼下有便衣警卫,她从家里出到小区见我们。当时的见面场景,真有当年地下党接头感觉。

王静梅对我们说的一些话,至今在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昨晚着急发博文,一些细节没有写)!

她说:“我就是《追捕》中的杜丘!”。

日本影片《追捕》,上世纪七十年代未开始在中国上演。影片中“杜丘”的扮演者,是日本著名演员高仓健。王静梅说自己是“杜丘”,可能是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医师总是要她吃药吧!

杨福生告诉王静梅,很多人在关注杨佳一案,社会舆论非常多。当杨福生提到,有不少北京律师在支持时,王静梅说“律师算什么,就是一介草民,人家随时可以把你干了,说不定那天还把你暗杀了呢!”

律师确实是一介草民,但说可能会被“干”了,甚至给“暗杀”掉,这可令我感到十分惊讶,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吗?

听了王静梅的话,我真的感觉她很不“正常”了。

我笑着解释,尽管有人给过“威胁”,但被“干了”那是不会的。

王静梅说:“别指望社会舆论了,没有什么用的,你以为人家会怕这些吗?”

王静梅讲,上海谢有明、谢晋律师是在7月16日到安康医院找她签授权委托书的,他们一来就要自己签字。

王静梅还提到一件事,更使我“吃惊”!

她告诉我,给杨佳判的就是一个死缓!

我反问,谁给你讲的?

她回答,看了判决书,上面没有写“立即执行”。

我心想,她根本没有看懂判决书。

我给她解释,死刑判决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如一审是判处死刑,判决书中的表述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不会写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因是,一审判决不是生效判决,即使被告人不上诉,也得经过最高法院核准后也能生效。案件上诉被驳回了,二审裁定也不是生效裁定,同样还得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除非一审判处被告人是死缓,判决书中才会表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缓属于死刑,不是一个独立刑种,只是缓期两年执行。在两年缓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就不会再执行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如果要改判杨佳死缓,最高人民法院应作出“不予核准”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可以发回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不经过法律程序,是不可能改判的。

王静梅告诉我们,她是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会见杨佳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一般是放在看守所内羁押,如最高法院核准了死刑,履行法律程序后,直接从看守所拉到刑场执行(也有的在看守所内执行)。

杨佳案还没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就将他转移到监狱里去羁押,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是上海方面已知道不核准杨佳死刑?或者是为了便于将来的死刑执行而转移?

据了解,在民国时期,提篮桥监狱内设有刑场。当年上海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王孝和就在这里就义。不知现在是否还设有刑场?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坐落于华德路117号(今长阳路147号),原是外国殖民主义侵略中国,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产物。这座监狱在中国近代史上很有名,解放前,监狱曾囚禁过不少中国近、现代著名人物。

1954年10月起,提篮桥监狱向外国来宾开放参观,是新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监狱之一。到目前为止,先后接待过日本、法国、美国、埃及、阿根廷、澳大利亚等来自欧、非、南、北美、大洋洲等80多个国家的代表团600多批6000多人次。参观来访人员中,既有各国家的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警察局长,也有专家、学者、律师、作家、演员、记者等各界人士。

(刘晓原: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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