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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加中医药针灸协会关注会员利益

(本网记者)1月9日,全加中医药针灸协会举行记者会,对于近日安省卫生厅公布的跨行业合作建议书中关于中医部分表示关注,对于HPRAC提出的“解剖针灸”等问题,全加中医药协会认为既没有科学根据,又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建议卫生厅和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委员会不要采纳HPRAC的建议。徐国男医生特别提醒,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会员一定要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否则最终受害的是大家。

据全加中医药针灸协会副会长孙霄冰介绍,此次争议焦点为“解剖针灸”。安省中医法(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ct 2006)已明确指出:只有在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获得注册的针灸师,才能称为针灸师;同时法案允许其它等7个卫生专业使用针灸操作技术做为辅助疗法,但不能称为针灸师。如果其它等7个卫生专业使用“解剖针灸”,并与中医针灸对等看待,将违反安省中医法,同时也扰乱公众选择针灸师治疗的权利,实际上是损害公众利益。

他们研究发现,其它等7个卫生专业只有极少部分使用针灸操作技术做为辅助疗法,而且治疗疾病只局限在痛症,实际上是在应用中医针灸学的“以痛为腧”理论指导治疗,即“阿是穴”,所以,也是针灸学的组成之一,不存在“解剖针灸”概念。其它等7个卫生专业没有经过系统的中医针灸教育,实际上,不能称为针灸治疗,只能称针刺治疗。

因此,他们建议:(1) 禁止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规管以外使用“针灸(Acupuncture)”名称用于临床治疗。(2) 建议其它等7个卫生专业使用针灸操作技术做为辅助疗法,不能称“针灸 (Acupuncture)治疗”,而使用“针刺技术 (needling techenique)治疗”的名称。(3) 其它等7个卫生专业使用针灸操作技术做为辅助疗法时,在治疗前,有责任和义务告诉病人,“我不是针灸师”。(4) 其它等7个卫生专业使用针灸操作技术做为辅助疗法时,只局限于痛症的治疗,其它疾病需要针灸治疗时,有责任和义务转介给针灸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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