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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说事:赖昌星工作许可是独立事件

(李牧来稿)据环球华报独家报道,赖昌星已经获得工作许可。该报记者黄运荣2月4日发表了题为《〖独家消息〗赖昌星获加工作准许 要做房地产经纪》的文章。此事一时间引起连番轰动,全球中文媒体均在跟进。

我个人认为,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是一个独立事件。赖昌星的去留,现在决定权在加拿大联邦法院。目前的进展,是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赖昌星是持中国香港特区护照免签证进入加拿大的。也就是说,他以一个旅客的身份到加拿大,长期居留属于非法滞留。中国后来吊销了他的护照,对他启动非法移民谴返程序。赖的刑事嫌犯身份暴露,于是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加拿大庇护难民的理由,是当事人因种族、民族、政治立场、宗教信仰及加入社会团体这五个原因中的至少一个,受到原籍国迫害。赖昌星申请的理由,是中国政府迫害商人。加拿大不会因一个人的职业而庇护他,中国政府也确实没有迫害商人。驴唇不对马嘴,申请自然被加拿大政府驳回。

根据加国宪法,加拿大人由公民和永久居民组成,永久居民,就是获加政府批准有永久居留权的抵埠移民或难民。没有这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又长期滞留,就是非法移民,要谴返。但加拿大的法律程序有大量细节,赖昌星就是在走这谴返前的一个个程序。

从理论上说,加拿大政府,允许一个人有工作资格,和允许这个人获得永久居留权,是两个概念。 所以现在客观地说法,是赖案还在司法程序中,但他获得了工作许可。除了没有被正式批准获得居留权,以及需定期向边境服务处报道,并被限制不得接触帮派人物,赖已经相当于一个合法移民了。他也确实在申请社会保险卡和医疗保险卡。

就赖昌星而言,此事绝对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变化,生活方便很多。从加拿大政府的立场,此事没有任何信号作用。让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去工作,符合人道主义立场,也符合社会利益。

现在媒体普遍关心赖案的最新变化会不会影响中加关系。 大的层面应该不会影响,毕竟两国关系涉及很多领域,赖案仅是司法合作范围。具体问题上,赖案会决定性影响中加旅游协议的签订。当然还有另外一些案件,比如著名的高山-李东哲案,对中加旅游协议也有影响。入境了一滞留就多少年,多大事也送不回来,这种前题,中国是没法和加拿大签旅游协议。

但对赖案延伸太多也没有意义,特别是这次的颁发工作许可。加拿大的司法是独立的,司法系统只考虑证据和法律,维护程序正义就是维护法律尊严,这种维护是不计代价的。从理论上说,加拿大司法审判不受意识形态干扰,不接受外交压力等等。

赖案的发展确实不是专门针对中国的。卢旺达曾有一批人,有战犯嫌疑,跑到加拿大,谴返程序也很复杂。2004年,有一个长期滞留的印度人,在加拿大公开称当时的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部长丝高向他索取过贿赂。媒体一调查,原来这个人已经在十几年前被明令谴返,他一直在拖,现在拖不下去了,直接把移民部长扔出来了。此人底儿很潮,有不少诸如拖欠信用卡公司巨额贷款这样的案底。加拿大政府花了很大力气,搞清楚当时的移民部长没有受贿,然后把这个印度人谴返回国。但这样一闹,再加上一些别的小毛病,丝高只好辞职。这件事媒体热闹了几天,也有评论家指出,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在加拿大赖了这么多年。然后,事情就不了了之。

现在对加拿大的指责,有两个是不符合事实的。一个,是指加拿大庇护中国贪官。加拿大没有专门庇护中国外逃贪官,虽然长期受到这种指责。这种指责并不仅仅是来自中国的,美国大报《华盛顿邮报》曾经发表过长篇评论,批评加拿大复杂拖沓的引渡法案,是诈骗犯的天堂,提供的案例之一,是金融家萨克西从泰国银行搞了八千八百万美元,跑到加拿大已经拖了十几年没送回去。加拿大是一个开放、民主的国家,不可能公开针对某一国制订法律政策,也没有这样做的理由。

第二个不符合事实的指责,是加拿大从未谴返中国经济嫌犯。2008年8月22日,被中国公安部通缉、潜逃加拿大5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邓心志被遣返回国。邓心志在2002年1月至8月间,涉嫌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伙同他人诈骗人民币2000多万元。

长期拖压国际案件,确实影响了加拿大的国家形像。但加拿大是一个诸事缓慢的国家,也不会轻易更改自己的既有观念,特别是这样做的理由是维护司法正义。赖案、高山李东哲案这样的案件,目前还没有对加拿大社会造成巨大冲击,也没有形成直接的任何意义上的负担。中加旅游协议不能签,受到庇护犯罪的指责,对加国冲击有限。只有当社会压力达到一定程度,在野党、选民、社团纷纷集会/游行,抗议信满天飞舞,议员不断在国会发出怒吼,有关提案正式出台,司法程序才会发生质变。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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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ot laugh Chinese_labor_level_English: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labor have been losing their low paid jobs. Any professionals or richmans have any ideas: how to help them ? I have some suggestions before: Ask the Gvment invest in infrastructure, and create new jobs: like moon painters, lake water cleaner, south boundary "Great Wall" builder. 😁 But they said my suggestions were reasonable but not practiseble. Simply because the Gvment doesn't have enough money. After I read the articles here, I have a glimpse of what: THE CANADA GVMNT should have give RICHMONDS like Mr. who more conviences when they wanted to move to canada. The fact is When they settles here, their money more or less will deposite here------This is what the GVmnt most wanted. 😠 PS: I wonder why the Chinese Govmnt choose to buy tons of America Bonds. They should invest some of them in the Canada Bo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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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走私得了不该得的钱,但没有欺负过老百姓,至少不比那些调用军队欺负老百姓的人更坏。号称“走私逃税达800多亿元人民币”的远华大案,福建众多贪官纷纷入牢,为什么当时主政的贾庆林和他的老婆却一点没事?贾庆林的前秘书谭维克犯案,老赖也说明了和谭维克的金钱关系,贾庆林居然还是“岿然不动”,并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 贪官领导下中国的司法游戏就是儿戏,谁相信谁上当,难怪加拿大要多次对赖昌星案进行“风险评估”。从这个角度来看,正因为中国司法无公正性可言,才使得老赖“赖”在加拿大这么多年,如今,赖昌星得到工作许可,首先要感谢的不是“讲道理的加拿大”,而是没什么道理可讲的中国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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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应该检讨自己的法律! 小偷偷了别人家的东西,躲到你家来了,你不能以小偷没偷你家的东西为由把小偷藏在你家花从别人家偷来的钱! 你是善良,你可以要求被偷的人家不要判小偷死刑,但你不能拖拖拉拉这么多年无所作为啊。至少你也得给小偷呆在你家有个期限约束吧,比方说如果5年没有结果,那就无条件给把小偷遣返回去嘛! 再说了,这帮小偷躲在你家,你自己审查来举证去的,倒是花了自己纳税人一大笔钱和精力,作为纳税人的我真的有权利骂一句:混蛋政府,没事干了吃饱了撑的! 老赖有钱,加拿大才会跟他玩这种吃饱了撑的游戏。像那个连英语都不会说的波兰乡巴佬,一电枪就替波兰政府判了人家死刑,至于是不是良民都无所谓了。政府玩的就是这种自由,你老百姓不服还能翻了天去,不过五年一次玩玩民主,也就是选些人替你自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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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应做中加贸易,走私中国货,统一和垄断中国超市货源,捅一下加国税收的大漏子,然后就可以被遣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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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人和南美人永远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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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博士,硕士算个鸡巴.抛开走私和行贿,只说经济头脑.老赖永远是强者.我相信老赖在加拿大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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