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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王维工受贿12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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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劳的中国人民创造出来的财富为何总是流入贪官的口袋? 如果把现任的官员都换成不贪财的人,百姓们就享福了。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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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君是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黄菊同志多年的秘书,如果黄菊没有去世的话,他也许还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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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认定王维工的犯罪事实为:1995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王维工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为此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293.47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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