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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人”集体状告移民部案开审

11月2日,引人关注的枫叶卡官司终于在温哥华市区的联邦法院开始审理,该案原告代表律师王仁铎向法官要求将司法审核变为正式诉讼。

周二上午9时,枫叶卡官司的第一次审理正式开始。法庭上,王仁铎律师要求法官考虑将司法审核变成正式诉讼。王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做会更便于我们取得证据。”据他介绍,移民部现阶段隐藏了很多证据,但是如果进入正式诉讼阶段,移民部就不可以这样做。“我们甚至可以传召移民部长出庭作证。”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于2003年12月31日起施行枫叶卡制度。凡是搭乘商业交通工具,包括飞机、船、火车回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须先出示永久居民卡(PRcard,也就是枫叶卡),以代替以前的移民纸,人们不可以再凭移民纸搭乘飞机回加。这项规定导致部分“太空人”无法返回加拿大。他们集体委托王仁铎律师为其申诉,并要求合理赔偿。

2003年12月向联邦法院提交的诉状中,原告方申请法院“禁止令”,禁止政府用此项规定阻止移民返加。同时,原告方要求获赔总额1500万元的损失赔偿,相当于每人近30万加元,同时要求在没有枫叶卡的情况下返回加拿大。当时,联邦法院以“政府这项规定并无恶意”的理由拒绝受理此案,称是次事件演变仍不至于造成原告人等“不可挽回的伤害”。

但是,在王仁铎律师看来,移民部这种做法已经对部分移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他的当事人几乎都纳税,而且大多在返回原居地之前就在加拿大买了房屋安顿家人。可是目前却在海外陷于困境之中,无法和这里的妻子儿女团聚。

在王律师的努力之下,联邦法庭裁示同意进行司法审核,此案出现转机。王律师介绍说,这次委托他的原告约为60人。多是来自台湾的移民,还有部分来自大陆和香港。因为未能申领到枫叶卡,至今仍无法飞回加拿大与家人团聚。根据他们提出的不同要求,分为四个诉讼,他们中有人要求赔偿,有人要求获得枫叶卡。

王律师说,移民局不允许持移民纸的人返加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从法理上讲,政府没有颁布任何法令,规定移民纸从哪天开始失效。此次诉讼的另一个论点是,政府要求申请枫叶卡的时间有限,且作业缓慢,导致移民在规定日期内无法拿到枫叶卡。

至于移民局强调的部分移民过去五年中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两年的说法,王律师说,“移民部不能用追溯条例处理这些枫叶卡申请案。”移民五年中必须在加拿大住满两年的规定是2002年6月开始生效的,而在此之前,“只要不放弃加拿大,对移民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并没有硬性规定”。王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老移民满足这项规定是完全不合理的。

王仁铎律师还邀请了多伦多著名的律师格拉迪(RoccoGalati),协助他一起,将这个案件进行到底。他说,“只要变成正式诉讼,我们就可以拿到更多的证据,胜诉的机会很大。”

原本一连三天的审理现在延后再审,等候法院同意将案件转为正式诉讼。王律师认为法院大概需要一到两周的时间做出裁决,但他对裁决结果表示乐观。他预计如果此案变成正式诉讼,除非移民部要求和解,案件的审理至少需要一年。

环球华报记者曾致电移民部询问,发言人布雷(NancyBray)以此案正在审理当中,任何评论都可能对案件审理形成影响为理由而拒绝发表评论。(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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