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音写得非常好,其实他文章的目的就是一个:要大家通过这个事件“引以为戒,下不为例 ”提醒人们要入乡随俗,做事要有分寸,“when in Rome, do as the Romans do”. 切忌感情用事!以避免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
生活中因每个人的性格,习惯,处境,修养,人生观的不同,处理各种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当然迥异,但是一个制度,一种规定,一个法律,不会因人们这种实际的差异而会准许执行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凭一个人的感觉而临时改变 。我们都很清楚,陈先生是受害者,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意不受损失,结果在处理窃贼时越过这里法律许可的范围因而带来了出乎意料的麻烦。我们都认为陈先生无罪,相信最后的解决结果也会如此,但是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不引以为戒,避免这种不必要的类似的麻烦在今后再次发生呢?吃一堑该长一智呀!
本人对南音所举的两个例子稍有不同的看法。其一是他和他邻居双方对撞车的处理。这是一个最理想的个例,没有通用性。你和你的邻居过的是衣食无忧的“主流”日子,享受着“主流”一样的惬意,双方“阳春白雪”的姿态是一部分生活拮据的“下里巴人”所无法仿效的。但是你的动机是好的。做人就该有这样的宽容和大度 。我还看到过这么个事故的结果:那天我在巴黎大学门前第三个十字路口附近等朋友,忽听“咣”的一声,转过去一看,一个追尾的撞车事故。原来是前面的车因为红灯停了下来而后面的车没能刹住车。(那条街是下坡)然而结果是前车的驾驶者居然“稳坐泰山”纹丝不动地呆在自己的车里!而后面的驾车者只是把车子往后倒了半公尺。哈!事情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了!。。。 第二个例子是你“教唆”那位堂先生如何处事之段落,本人感觉不妥,可能是本人对唐先生的印象不是很好缘故吧,有偏见了。
易经网友,南音没有反对“正当防卫”。没有要求人们做人不要有骨气,他只是希望大家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尽量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做人要有理,有节,更要有骨气 ,为什么让自己成为“软柿子”呢???你会是这样的“软柿子”吗???
地产周刊:有理要彬彬,无理也要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