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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改规矩 不再容许违规司机免扣分

安省社区安全及惩教服务厅长昆特表示,容许违规司机免被扣分,让驾驶习惯欠佳的司机继续在路上行车,此举有欠公允,他已下令取消该项违犯交通规例的另类惩治计划。

他周二表示,安省有21个市府的警队须于2005年1月终止该项被称作第4选择(Option 4)的措施,声称该项惩处方式绝非为改善道路安全而设,对纠正司机的不良驾驶行为起不了作用,亦非全省划一采用的方式。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法,司机有3项方法处理所收到的告票:认罪后缴付罚款;在治安法官面前认罪但争取从轻发落;或到法庭申辩要求取消罚款。

至于第4选择则容许被票控人士缴交款项修读特定课程,同时或接受测验,替代被警方交由法庭处理违规事件,于是司机既不用认罪或担心被法庭裁定有罪,事件亦不会被纪录在案或供以后追查,昆特认为,如此一来,便无从知道谁是再犯者,该类司机亦不会被扣分或因而要缴付增加的汽车保险费。

昆特指出,基于有第4选择存在,让那些可能会对公众安全构成危险,但其违规纪录不会被有关当局存档的驾车者,继续在路上行车,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便无从查究。

他表示,该做法亦跟警方利益有冲突,因为透过第4选择收取的全部款项,是直接交警队,而前3项措施收到的罚款则交给市政府,换言之,警方将透过执法取得款项去资助警队的工作,那实在令人无法接受。

代表2万多名警队前线人员的安省警员协会支持省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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