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你穷就有救济,就减税,你逃点税也不大会被深究。你因贫穷而偷盗,而吸毒,而卖淫,而犯点小罪,就似乎被理解了。
加拿大是穷人不少,又很民主的多党制国家,结果法律和社会舆论,就在一定程度上偏向了这些穷人,即使他们因贫穷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仍得到同情,得到他们自己手中的选票的同情,得到争取他们的选票的政党的保护。
这不意味着加拿大是富人的地狱。富人掌权,并不需要犯小罪,贪小便宜。富人原谅穷人犯小罪,贪小便宜,以维持社会安定和谐。富人的利益多由代表他们的政党去保护。富人着眼于大便宜,穷人着眼于小便宜。
在加拿大,从某一个角度看可以是穷人的天堂,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是富人的天堂。借用“温和的”加拿大人的方式说,这是穷人和富人的天堂,或者谁的天堂也不是,加拿大就是大家的加拿大。
加拿大不是杀人犯、强奸犯、践踏人权犯的天堂。
现在你在加拿大愿意做一个穷人,还是富人呢?你愿意做一个被法律“偏袒”了的“穷人”罪犯呢,还是一个被法律“不恰当约束”了的“富人”老板呢?
Be As You Are.
北美时报:在加拿大,贼是"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