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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赖昌星首次回应曾明娜回国事件

(环球华报) 今年8月13日,是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流亡加拿大10周年的日子。近日,因赖昌星前妻曾明娜与其23岁的小女儿赖真真突然从加拿大回到中国福建,赖昌星再次引起全球的关注。上周六(8月8日),近日一直回避媒体的赖昌星,在温哥华福溪(False Creek)的渡轮上,接受了《环球华报》的独家专访。这是自曾明娜回国消息曝光之后,赖昌星首次回答海内外中英文媒体的问题。

赖昌星赞成曾明娜回国

《环球华报》: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和中国政府近日证实,你的前妻曾明娜与小女儿赖真真已经从加拿大回到中国福建老家,你之前知道这个消息吗?

赖昌星:知道,这个事情已经谈了很久了,她(指曾明娜)一直有和我说,而且我们也有和我的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商量过。

《环球华报》:她们俩是什么时候回中国的?

赖昌星:应该是5月3日。

赖昌星(左)在温哥华福溪的渡轮上,接受了《环球华报》记者黄运荣(右)的独家专访。

《环球华报》:你赞成曾明娜回国吗?

赖昌星:我赞成她回去。既然是她自己想回去,觉得回去好些,我没有理由反对。

《环球华报》:你不担心曾明娜和你女儿回去后会有麻烦吗?

赖昌星:她们肯定没事,在中国会过得很好。

《环球华报》: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赖昌星:因为她们与我不一样,曾明娜是一个家庭主妇,一直没有参与公司的运作,案子本来就不应该牵连到她。以前控告她是没有实质证据的。

《环球华报》:但你在中国的公司也有曾明娜的名字。

赖昌星:那只是挂个名,用我们两人的名字一起注册罢了。她什么事都不管,我才是公司的法人和经营者,有责任,也是我一个人承担。她根本没有犯任何事,所有这些都是事实。

曾明娜曾劝赖昌星一同回国

《环球华报》:中国方面指曾明娜在生意场上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是你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握财权。是这个样子吗?

赖昌星:胡说八道,没有这样的事。即使我把一些财务方面的工作交给她去处理,也不代表她有犯罪。所有事都是我做的。

《环球华报》:曾明娜跟你商量她回中国的时候,有没有让你和她一起回去?

赖昌星:有。她劝我和她们一起回去。但我觉得还不是时候。

赖昌星想回家但很担心

《环球华报》:据中国媒体报道,你的前岳母和你的堂叔赖马愿都希望你回到中国,而你前妻也曾劝你和她们一起回去,你为什么没有答应?你有什么顾虑?

赖昌星:我也想回去啊,世界上哪有人不想自己家乡的。在外10年,当然想回老家了。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我很担心,害怕回去之后自己的安全没有保障。

《环球华报》:中国政府已经多次作出保证,回去之后不会判处你死刑,你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赖昌星:我十分相信中国政府的承诺,也相信回去之后一定不会被判死刑。不过,我不相信具体办案的人员。我跟曾明娜不一样,她回去没事,不代表我回去没事。我才是案件的主角,有些人不会放过我。

离婚为了“转移”官司

《环球华报》:当初你为什么会与曾明娜离婚?出于什么考虑?

赖昌星:是曾明娜主动提出来的,主要还是她觉得压力太大,可能离婚可以让她远离我,减少压力。她提出,我尊重她,就同意了。只要她觉得好就行。

《环球华报》:有人指你与曾明娜离婚是为了转移资产,是这个样子吗?

赖昌星:乱讲。我哪里还有什么资产啊,以前的东西早就被没收或冻结了。如果一定要说转移,那只有转移官司。因为她没有犯事,官司不应该牵连到她,离了婚,官司就都转移到我身上,与她无关了。

《环球华报》:曾明娜与你小女儿回国之后,你们还有没有联系?

赖昌星:当然有,有通电话。

《环球华报》:曾明娜的母亲对媒体说,在曾明娜和你小女儿回去的三个月间,你都有兑现诺言,给曾明娜汇去生活费。是吗?一个月给她多少生活费?

赖昌星:有给。像过去一样,有钱的时候就给,一切顺其自然。

称走私逃税为“避税”

《环球华报》:在以前的采访中,你曾经承认在中国的时候有偷税漏税,你现在还承认吗?

赖昌星:准确一点应该是避税。那个年代的人谁不这样做啊。当时海关的规定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有的可以保税,有的可以免税,我只是利用法律上的漏洞多赚了点钱。做生意都想多赚点钱。

《环球华报》:你承不承认曾经从事走私活动?

赖昌星:很多人认为我是开着船逃避海关,把东西从海上运到大陆。其实,我每一条船都有经过海关,只是有的报了,有的没报。我是利用海关的漏洞决定报还是不报,与下面的人没有关系,他们只是按照我说的去进关和出关,他们都以为是正常的。我想说句公道话,希望执法部门给这些人改判,因为他们跟案子真的没什么关系。他们一个月最多就领5000元工资,家里有老有幼,却被判无期,真是很冤枉。

读书少不懂法律后悔已晚

《环球华报》:刚才你说当时很多人都像你那样逃税,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像你这样涉及如何庞大的金额?

赖昌星:其实许多人都发现了海关的空子,有的人胆子小不敢做,我胆子大一点,就做得多了。我这个人书没怎么读,法律知道的也不多,自己觉得有钱赚就开心了。当时没有想那么多。现在想来,如果读书多一点,知道的多一点就好了,但到懂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我是靠走私起家的,其实我是在九十年代才开始做贸易生意的,在1994年前我都是做厂的。

《环球华报》:有人指,你承认偷税漏税对你在加拿大的案子不利,你也这样认为吗?

赖昌星:完全不会。我现在的案子已经不是给不给我难民身份的问题了,所以,认不认,认什么都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现在是遣返前风险评估的问题,是我回去会不会受到不公平对待的问题。

《环球华报》:中国司法部长吴爱英上月访问加拿大,中加双方一致同意要进一步加强中加间的司法合作,有人预测加中两国有可能很快就签署《引渡条约》,你什么具体的打算?

赖昌星:这个跟我的案子没有什么关系。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为《环球华报》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络电邮:[email protected]

赖昌星在温哥华福溪的渡轮上,接受了《环球华报》的独家专访。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 摄

【采访后记】

赖昌星,1994年创立厦门远华集团,之后涉嫌从事走私活动。到案发时,赖昌星等人被指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

据称,由于被赖收买的官员通风报信,赖昌星于1999年8月13日自香港逃到温哥华,开始了至今长达10年的流亡生涯。

2000年,中国政府正式通缉赖昌星并要求加拿大政府撤消其移民资格并将其遣返中国。而赖昌星为了逃避被遣返,与曾明娜在2000年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资格。2005年8月,赖的难民申请上诉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并进入遣返前风险评估阶段,2006年5月初,加拿大移民部最终完成对赖昌星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于5月26日将他遣返回中国。当他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竟以头撞柱,结果“死里逃生”。2007年4月5日,加联邦法院法官蒙蒂尼裁定,加拿大移民部所作出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缺少对赖昌星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需交由另一名遣返前风险评估官员对赖遣返中国的风险重作评估报告,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这样一来,赖昌星又成功回到了加拿大周而复始复杂的司法程序中。目前,加拿大联邦法院正在等候移民部的第二份风险评估报告。不过,即使评估结果对他不利,赖昌星仍可以继续上诉,上诉,再上诉……

近10年来,由于工作的关系,记者曾在不同的场合多次采访至今仍然藏匿在加拿大的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这些场合包括聆讯庭、法院、移民局、记者会、律师办公室、酒店、餐厅、街头、住家等等,甚至这次独家专访的福溪之上的轮渡里。

记者有与众多中外传媒集体守候在赖昌星家门口,希望捕捉遣返历史一刻的经历;也有单独一对一专访,向赖昌星提出尖锐问题的机会。

接触过赖昌星的媒体人,普遍都有一个感觉,就是赖昌星表面上很“土”,但实质上很“精”。10年来,他传闻甚多,也经常接受传媒采访,但在诸多信息当中,孰真孰假?就要由读者自己判断了。这次曾明娜回国事件的背后,赖昌星及其律师到底作何盘算,仍然是一个谜。

大家不难发现,在众多的采访当中,赖最不愿意回答的问题都跟“钱”有关。比如,收入是多少?律师费用是多少?给前妻和孩子的生活费是多少?住房的钱哪里来?吃饭的钱哪里来?汽车的钱哪里来?他都一律不讲。只是告诉媒体“现在很穷,是零,不,是零下。”但是现实中的赖昌星并没有给人们留下生活拮据的印象。这又是另一个谜。

毋庸置疑的是,近10年来,赖昌星一直是加中关系发展的绊脚石,两国有关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目的地的谈判一拖再拖,永无定期。前中国驻加拿大大使梅平日前在温哥华接受媒体访问时也直言不讳,指是赖昌星问题所致。

不过,近日加中关系回暖,更有传闻两国即将就商谈已久的引渡条约达成协议,包括,加拿大8月3日遣返了在当地滞留10年、有德国“赖昌星”之称、被德国通缉的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献金丑闻”关键人物、德裔加拿大军火商施赖伯。加上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及女儿5月3日突然自愿回国,这都给旷日持久的赖昌星遣返案带来了变数。

赖昌星在加拿大的路究竟还能走多远?大家拭目以待。

赖昌星在温哥华福溪上驾驶起渡轮来。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 摄

《环球华报》特约评论员文章

赖昌星加国十年:
风云变幻 各方争力

作者:枫言

10年了,不知不觉,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以来最大走私案的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案发已经10年了。笔者在加拿大跟踪赖昌星案也已近10年。

赖昌星,是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通缉的重大经济案件逃犯;也是加拿大政府要立即遣返的不受欢迎人物。

一国要将经济大案逃犯缉拿归案;一国要将不受欢迎人物立即遣返,中加两个大国本应一拍即合。然而,赖昌星在加拿大却一“赖”就是10年,究竟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呢?

表面上原因有三个:一是加拿大法律体制本身有漏洞;二是赖昌星的律师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程序加以拖延;三是赖昌星将自己说成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博取民众和舆论的同情。

不过,据笔者观察,赖昌星在加拿大之所以旷日持久,是因为各方角力的结果,而这些角力到目前为止仍未有告一段落的迹象。

首先,是政府部门与司法系统之间的角力。许多人认为,赖昌星10年来未能遣返回国,是加拿大政府故意拖延。然而,这一结论并不完全正确。要知道,2000年逮捕及关押赖昌星4个月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2001年将赖昌星软禁在家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2006年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他回中国后会受到公平判决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2006年5月决定启动遣返程序,将赖昌星押往机场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10年来,一直与赖昌星律师周旋和角力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

应该说,赖昌星案从一开始,就是加拿大政府部门与司法系统的角力,包括从拘留聆讯时的加拿大移民暨难民聆讯庭,审理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加拿大联邦法院,以及受理赖昌星难民身份上诉的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这10年来,加拿大政府部门与这些司法机构的角力一日也没有停止过。而加拿大“令纵勿枉”的法律体系,给赖昌星的律师提供了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似是无休止的上诉机会。

其次,是中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的角力。在加拿大的政治体制中,加拿大政府与加拿大政府部门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加拿大政府是由民选的国会大多数执政党议员组成的,是有党派色彩的政治人物;而加拿大政府部门则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文官系统,是没有中立的技术官员。

加拿大政府出于其党派理念及选票来源的考量,与下属部门的文官行为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偏右政党——加拿大保守党上台以后,出于其右倾理念及其支持者对中国的不了解,保守党政府在对华政策上曾经实施大倒退。赖昌星,自然也就成为他们与中国叫板的其中一个筹码。

其实,不管是在加拿大自由党统治、中加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时期,还是加拿大保守党少数执政、中加两国交恶关系跌至冰点的时候,也不管是在自由党里,抑或保守党中,赖昌星在加拿大国会里面都有不少同情者和支持者。这些国会议员不仅多次与赖昌星见面,而且也暗中为赖出了不少力。

第三,是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角力。众所周知,赖昌星案一打就是10年,虽然赖昌星自言他的律师都是自己出钱请的,但政府和法庭却也为他的案件搭上了不少的公帑。这都是加拿大普通纳税人的血汗钱。显然,为了一个在加拿大连难民身份都没有的中国通缉犯花了如此庞大的金钱,并不是所有加拿大国民所愿意看到的。

然而,为什么这样的官司仍然可以无休止地打下去呢?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某些行业的小团体利益在与公众利益角力。赖昌星案牵涉的利益团体和行业至少有两个,一是难民行业,二是律师行业。难民是加拿大一个规模庞大的工业,每年政府投入这一行业的公帑相当惊人,难民产业已经成为加拿大一个十分特殊而重要的工业。不少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放弃,甚至每天都在努力扩大他们的产业规模。赖昌星案则是难民行业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案子。这个案子打赢了,他们的生意便会滔滔不绝。

依上所述,律师行业的利益就不言喻了。即使如赖昌星所言的那样,有钱时才会给他的律师马塔斯律师费,但10年,甚至可能更长时间的律师收入,想必也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最后,也是最深层的原因,就是与华友好和对中国敌视两种民意的角力。我们经常提到,中加两国人民有着传统的友谊,从白求恩到大山,都体现了人民的友好情谊,加上中加两国既无历史恩怨的包袱,也无领土纷争的利益冲突,两国双边关系发展有着十分良好的基础。

上述之言确是事实,不过有一点没有留意到,就是相对而言,加拿大人其实是相当保守的,他们许多人是居住在乡郊,几乎两耳不闻窗外事,不要说是中国,欧洲也很少踏足,不少人更是从来没有申请过护照。所以,这些人对中国的印象还停留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对中国多少存有意识形态上的敌对。这也是为什么僵硬的对华政策在加拿大国内屡屡拥有市场的深层原因。

然而,随着中国外长杨洁箎、司法部长吴爱英近期先后访加,加拿大外长、国际贸易部长,以及财政部长也相继访华,总理哈珀更计划今年年底首次出访中国。中加双边关系已经显现出回暖迹象。有传耽搁多年的中加引渡条约也有望在近期签订……

被视为中加关系发展绊脚石的赖昌星案将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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