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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澄清水电火电同价试点传闻

新华网9月26日报道 针对日前有媒体炒作水火电同网同价一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25日在接受采访时澄清,水火电同网同价为时尚早。

张国宝说:“我没有说水火电同网同价启动。”他坦承,发改委只是准备搞水火电同网同价的试点,这不仅是未来的事,而且局限在局部地区。

“现在有消息说马上就要水火电同网同价了,这是在误导股民。”张国宝表示。

当然,张国宝一直比较支持提高水电上网电价。张国宝今年初曾表示,“目前水电价格普遍较低,提高水电上网电价涉及水电站与电网公司利益分配问题,需要国家价格部门理顺价格机制。”

张国宝指出,过去在计划经济下,水电价格确定原则是“保本微利”,是根据投资额的多少算出来的,因此大部分水电站的电价往往低于火力发电价格。“这是否合理?是否实现同质同价?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就一定会影响水电建设。”

水电投资大,但是建成投产后的运行成本低。长期以来,国家发改委按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空间为水电核定上网电价,所以水电上网电价比火电低得多。目前,水电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0元至0.30元,火电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0元至0.50 元。水电上网电价比火电大约平均低0.1元/千瓦时。

按2008年数据测算,水电发电量563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16.41%,提高电价后,水电企业可增加收入约563亿元。这对国内水电企业将是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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