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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被判11年监禁引起各界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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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我給笑翻天了, 我相信你年紀很老, 可是看你的歷史知識, 我從小到大都背過一遍, 你還在這裡冒充老教授, 我都替你臉紅, 你不如把中宣部的教材常備一份, 看到不滿意的觀點就貼一些, 不是我說你,論壇很多,你的那些所謂知識, 你如果敢貼到天涯、貓眼, 我敢肯定那將是一邊倒的局勢, 不信你試試。 我給你掃盲吧: 東亞撰改歷史排行榜: 冠軍:朝鮮 亞軍:中國 季軍:韓國 殿軍: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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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張選票, 中共立即現出原形, 愛國賊你們假設那麽多, 等於瞎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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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猪脑啊!你在51上一人一票看看?我赌中共至少50%的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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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aazzz:你賭有個屁用, 拿51私人論壇來説事太弱智, 知道什麽是政治選舉嗎? 裝不知道吧! 你是個騙子誰都知道, 要不來51搞個選舉, 選你是個騙子怎麽樣? 看看娛樂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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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得!你过于自信,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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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让您阅读了这篇宪章。让您犯罪了, 实在罪过罪过。 法院的判决:下载观看这篇宪章是颠覆国家罪。 (参见刘晓波一审判决书) 您能打算什么时候投案自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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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就是美国的一条狗!也许是美国的间谍!因此,他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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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提什么言论自由,即使在加拿大、美国也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诽谤罪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言论自由来的?你要是自己说自己没有谁会指责你,你自由去吧。为什么有人会因为言语打架?为什么近年来西方媒体最终要道歉?就连很多网站论坛也会把过激的帖子删除。想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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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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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由权利当然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要尊重、更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基本的共识。没有人说自由就是可以谩骂侮辱别人,就可以诽谤。但是政府不是个人,作为公权力,有义务去接受群众个体的监督建议批评。对政府的批判在民主国家是常态,不可能因言治罪。 而在中国,的确发生过“诽谤政府”案。内蒙吴保全网上发帖举报政府违规征地,结果被以诽谤政府罪判刑1年。还有河南王帅的案件。你可以去gogle一下,看看网上对这些事情的评论是怎样的。 为什么要强调公民的言论自由?因为政府是强势,个人是弱势。强势对弱势本身就不平衡。民众舆论、言论自由是监督政府的最根本的手段。如果没有言论自由,甚至批评政府官员就会被控诽谤罪,你可以想象一个腐败的政府官员会怎样借机收拾个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连说话这么基本的自由都没有,还能奢望什么别的自由?谈何监督批评政府?没有制度保证,只有寄希望于出一个青天大老爷,那我们就穿越时空机器回到古代了。 2. 说错了自然要道歉,这是做人的起码道德。每个人都一定说过错话,每个人也要因此学会道歉。但是这并不是要让每个人都闭嘴不说话。西方媒体道歉了,说明他还是有基本的道德。如果我们政府做错了事情说错了话会道歉吗? 3. 如果是私人网站,网站是他家的,有他的站规,删除帖子是他的自由。你觉得不爽,不去他的网站就好了。有什么大不了。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删帖最多的是中国的网站。比如sohu,淫秽黄色的垃圾帖不删,可是如果批评政府就发不出去。而国外网站,污言秽语人身攻击当然会被删除,而说政治性的话题决不会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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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再发一帖。顺便祝圣诞新年快乐。 很简单,如果刘晓波涉及具体的颠覆计划甚至行动,比如组织人马背炸药包到天安门,那公开审理阿,如果涉及国家机密不便公开,至少公开一下审判结果吧。为什么就不能让你我知道的具体一点呢?何况刘被长期监视,除了写文章,还能有什么危胁政府的作为。结果现在闭门审理,媒体失声。根据外电,罪因就是个起草零八宪章。发表一篇文章,算是什么威胁。现在又不是满清,又不是文革。政府不公布具体,你又怎么知道国安局不黑暗呢? 我也不懂为什么只抓他。共产党内部也有很多民主派的。比如高干子弟刘亚洲。兴许惹不起人家,只能挑软的捏吧。也兴许海外支持刘的人多些,惹恼了政府。 再次重申,这里我不讨论民主是否好的问题,(虽然我的确认为民主好)。这里我只强调言论自由。就算刘的观点全盘错误,也不过是一个错误的观点而已。以言治罪,就像古代言官进言结果被皇帝砍头,是历史的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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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他写出什么好东西, 一个投机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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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不想讨论刘的观点是否正确的问题。我只想说言论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只能说政府喜欢听的话,那不是言论自由。自古以来,忠言逆耳。好听的话只能是阿谀奉承。 就说刘此案,如果真正出卖了国家利益,比如作间谍出卖军事机密,那自然审判有据。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观点,何谈出卖国家利益。就象51论坛,各种观点都可以出现(当然滥骂是不能算是表达观点),说什么观点,怎么痛骂加拿大政府,也不会有警察来抓人。这就是言论自由。这有什么不好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提出,公民有言论自由。这条宪法是不算数的吗? 零八宪章里面的确提到取消一党专制实现民主,但哪里有分裂国家的说法?甚至都没有颠覆社会主义的说法。温家宝说过,民主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胡锦涛也说要加快党内民主的建设。那么提议推动民主,何罪之有。 如果人心向背,认为刘的说法无稽之谈,那大家都不听他的,不照他的作,当他神经病就好。为什么判刑呢?难道他的言论就有那么大的作用,政府就这么害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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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不怕别的,就怕你是有组织的干活儿。刘若不是有组织地发表所谓的宪章,没有人会把他当回事儿。不信您到天安门广场骂共产党试一试,周围的人不会不把您当成神经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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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dyd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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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判11年?太轻了.这种弱智(把美国宪法改名叫08宪章?)的洋奴留着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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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中国的民主、自由没有进步,除了那些在这里骂人的一伙人外,没有人能相信。其实那一伙人也知道这是事实,就是嘴上不承认罢了。就刘么的情况,倒退一些时间,他的脑袋早就搬家了。共产党的政治改革慢一些是与中国的国情有关的,也与共产党的起家有关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只想着让共产党完蛋,然后呢?让这些“民主、自由人士“执政,或按照他们的设想发展中国,中国一定会玩玩儿。不说别的国家,台湾就是最好的例证。西方的民主、自由是在多少年后才逐步完善的?如果把我这个小脑袋人的漂亮帽子戴在你那个大头人的头上,不让你整天难受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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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府,目前已经是太软弱、太宽容了。今后若败,将败在这一点上。国民党以及苏联、东欧国家、南联盟等执政党之前车之鉴,就是无穷的榜样的力量。” 不对,他们也尽了最大的力量,苏联的政变,罗马利亚的齐的拼命挣扎。还是邓说得好因为改革开放才让中国度过了64难关。没有引进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中共早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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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政局稳定,还是占绝大多数的。这就是说,搞国家动荡、搞国家分裂是根本不会得道多助的。” 说得很好,但中国动荡的根源在哪呢?是腐败,是贫富分化!最终导致动乱的,不是这些知识分子,而是那些农民工和找不到工作大学生的结合。 正所谓“坑灰末冷江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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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哪里动荡了? 那些走狗整天都白日做梦想让中国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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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独裁国家推行民主,秀才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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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到谁转引他的煽动颠覆国家罪的言论和揭露他的罪恶行为! 五毛党当然最留心这种为党说话的机会,人肉宴席上,他们又可以分到一道羹了。 不过其实党也只是做个样子,不出三年,保外就医。而且还可以作为与西方国家打交道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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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判11年呀,太让人失望了!!! 这种人渣还留着干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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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共匪独裁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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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给51独轮运滴圣诞礼物啊!大过节的,看看51上的几个洋奴也真可怜;在51上吠得再狠,中共也听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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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实现了刘晓波先生的自由、民主梦想的时候,也就是亡国的时候了。洋奴们,为了你们的主子想实现而无法实现的目标,努力吧,但记入历史耻辱柱中的,也许是你们,而不是中国共产党! http://www.tudou.com/playlist/playindex.do?lid=1251793&iid=8172969&c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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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语录 “当兵要当美国兵”,“做一夜美国人”,“圆明园大火烧得好”。 “中共政权要是有足够智慧,汉人要是要是有足够心胸,那就把达赖喇嘛请来当国家主席,汉藏问题就可以迎刃 而解”。 “香港一百年殖民地变成今天这样,中国那么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地,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三百年够不 够,我还有怀疑。我无所谓爱国、叛国,你要说我叛国,我就叛国!就承认自己是挖祖坟的不孝子孙,且以此为荣 。” “用西方文化代替中国传统文化”,“我把西化叫做国际化、世界化,因为只有西化,人性才能充分发挥,这不 是一个民族的选择,而是人类的选择,所以,我很讨厌‘民族性’这个词。” 中国要“引进总理”,要“改变人种”,要“解散中国”,要“做三百年殖民地”。 “今夜,我们是美国人。 愿上帝保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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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凭这些话就要定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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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粒散沙:的确。言论自由、政治自由在中国还是一个奢侈品。其实零八宪章中的大部分内容也不过重复联合国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何至于如此重罪。以言治罪,兴文字狱,倒退的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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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粒散沙:定罪那是法庭的事。 我们只需要通过他的言论了解他的走狗本质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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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这里:http://www.bullogger.com/blogs/rfichinese/archives/349952.aspx 疯人院里的红歌会 RFI staff @ 2009-12-25 19:12 阅读(2744) 评论(3) 推荐值(144)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今天 (2009年12月25日),北京消息传来,刘晓波一审被判11年徒刑。 他的律师尚宝军说,刘晓波案的判决是于1997年中国政府将“反革命罪”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判刑最重的一例。 北京的学者许志永在twitter 上说,“在这个爱与宽容的日子(圣诞),我看见一个被仇恨和猥琐扭曲的脸,向整个人类文明声嘶力竭地叫喊,我就是流氓,我他妈的怕过谁!” 崔卫平教授说,“30年前魏京生判了15年,30年后刘晓波判了11年,我们用30年的时间,换来4年的进步。” 刘晓波的一位朋友回忆说,去年11月,在北京万圣书店内,在场有刘晓波先生,他的妻子刘霞女士等人。当时说到宪章的事,这位朋友说,“这可能会被抓的,我不想晓波师再坐牢。” 当时,刘晓波说,“若是和平的宪章签署都要坐牢,我就坚决去坐。”而刘霞说:“他已无畏,我坚决支持。” 对刘晓波的审判,给2009年的结束,抹上了悲剧性的一笔:中国历史的逻辑仍然没有改变——暴力最强者主导一切,获取血酬的逻辑没有改变。 如约翰·罗尔斯说的,一个国家无论多有效率,多么强大,如果他建基在不公正的制度上,便不值得我们追求。这样的中国模式,这样的“大国崛起”,让人不由得如许志永博士所担心的“一百年后,难道悲剧还要重演吗?” 中国的媒体对刘晓波案保持了一致的沉默。有门户网站转载了昨天中国外交部记者会上,官方发言人就关于刘晓波被审判等话题,回答各国记者的提问的全文,以此作为沉默的抗议。 下午,网友们则人肉搜索出刘晓波案主审主审法官贾连春的资料。除了刘晓波案外,他还在2006年12月12日秘密审判过高智晟,在2003年5月28日审判过北京“新青年学会”的颠覆案。 王丹在twitter上说,“我们要记住他的名字。不要说什么“是上级让我干的”,阿伦特讲的“平庸的邪恶”就是说这个贾连春的。他也要受到历史的和法律的审判。” 吊诡的是,今天中午,中国大陆的网络编辑透露,来自“真理部”,具体而言,国新办网络局的最新指令:“各搜索引擎提供商将“11年”设为一级屏蔽词”。 记忆在产生的时候,就被抹杀。一切正如奥威尔在其大作《1984》中写的,“历史与记忆在被不断地抹杀,而抹杀本身也被迅速遗忘。” 回到本周的话题,我想介绍下一个月前,在四川省资阳市举行的一次别开生面的“红歌”,也就是“革命歌曲”比赛。 与今天北京刚发生的悲剧相比,这是一场喜剧,或者说是闹剧。他们都发生在同一个国家,有着同样的荒谬。 根据《资阳日报》11月28日的报道,11月26日下午,在资阳城北莲花山上的市精神病医院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歌咏比赛。 记者陈源根写道,现场“歌声嘹亮,激情四射,雄浑悦耳!”他们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辛劳为民族,共产党他一心救中国,他指给了人民解放的道路,他领导中国走向光明……”“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总想对你倾诉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意气风发走进新时代,啊!我们意气风发走进新时代……” 这次歌唱比赛最让人震惊的是,该院的医护人员将和精神病住院病人同台演唱。 据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上下都唱红歌,病人也想通过唱红歌来表达热爱祖国之情。医院以病区为单位,组织一次精神病人唱红歌比赛,搭建和谐桥梁。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的做法颇有渊源,1971年8月10日的《人民日报》就曾报道,《靠毛泽东思想治好精神病》。 该报道说,“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六五医院医疗组和湖南省郴州地区精神病院的医务人员,用毛泽东思想指导医疗实践,为医治好精神病闯出了一条新路。两年多来,这些医务人员坚持用毛泽东思想教育病人,辅以中西医结合的办法进行治疗,使许多精神病人恢复了健康,重新走上了三大革命斗争第一线。他们中的一些人,有的已被评为学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 记者说,医护人员和精神病住院病人们“歌声整齐、嘹亮、悦耳、动听。他们豪情满怀,饱含深情,用自己的歌喉歌唱祖国,展示了对党的忠诚之心,热爱之情,用动听的歌声唱出了市精神病医院的风采,唱出了对党的热爱,对祖国的敬意。” 这场别开生面的歌咏比赛落下了帷幕,据《资阳日报》的说法,“这次比赛将在永远烙印在精神病人的脑海里!” 网友说,此刻,“医生和病人产生了精神病学史上罕见的精神上的共鸣。” ? Copyright ? RFI 欢迎转载,请注明来源:RFI或RFI中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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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姥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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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加速給自己準備棺材, 共產黨的奴才吠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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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头洋奴狂吠就能翻天? 更何况是躲在加拿大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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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这SB虽然人在加拿大,可心在中国,吃着喝着加拿大却TMD想着中国,这种鸟人不是典型的间谍吗?估计是1000个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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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就是一个卖国贼,实行联邦制,这样的要求达赖没法提出来,只能由这些汉奸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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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不到你能说出这种话,你的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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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说“一百年殖民地不够,三百年才好”的刘晓波吗?英国人统治中国一定应该让他当圆明园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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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不了11年的。 通常这类走狗关个3、5年给它们一点教训就够了,然后就是中国政府和它们的主子美国讨价还价,以一个各方能接受的价钱卖给美国,让它们的美国主子用狗粮来捂慰它们受伤的心灵。 这种捉放狗的游戏从89年到现在也不知玩了多少遍了,咱老百姓早看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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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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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简体中文版)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 (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 (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 (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 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 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 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 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 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 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 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 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 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 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 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 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 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 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 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 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 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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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宪章有什么不好吗? 对,不好,因为会使那些官僚特权阶层的日子变得难过。 颠覆政府,没错,会颠覆官僚资产阶级辛苦得来的基业! 对于这个政府,他就是犯了颠覆政府的罪,没错! 当年,清政府不是也到处抓捕民主革命党人吗?孙中山他们如果失败了,下场肯定是砍头。 当年,国民党不是也到处抓捕共产党人吗?只不过,国民党太妇人之仁了,竟然后来还承认共产党为合法,还国共合作,最后什么下场?到了台湾还不吸取教训,后来开放党禁,现在差点被那个下流民进党整死吧? 共产党哪能这么不济?那是在阶级斗争中长大的,靠打砸抢起家的,还能吃这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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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才能太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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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光这些民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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