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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称提前返多:警方称入境即抓

最近两天,唐炜臻被多伦多警方通缉以及唐炜臻对此消息的回应成为加拿大中英文媒体的头条,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新闻人物唐炜臻马上又成为焦点。最新消息说,唐炜臻已经订好1月13日返回多伦多的机票,届时警方是否会在唐炜臻入境时逮捕他会见分晓。

1月6日,多伦多警方在新闻稿中称已经发出拘捕令,51岁的唐炜臻因为涉及诈骗罪名被通缉。警方的新闻稿中描述唐炜臻为华裔,身高5英尺2英寸,体重约130磅,短黑发,戴眼镜。吁公众协助缉捕唐炜臻。

此通缉令一出,社会反响巨大,然而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唐炜臻在回复本网编辑的电邮中称他并没有逃跑,他目前在中国。“我已经跟所有媒体说了我在海外操盘,大家都知道,并不躲任何人,也不是逃。我原打算二月份开庭之前回来。”

按唐炜臻自己的解释,安省证监会下达禁令,禁止他在安省进行交易,而他目前在中国为中国的投资客户交易,不受安省证监会管辖,所以他并没有违法。在他离开加拿大前他并没有被限制出境,所以并不是潜逃。唐炜臻的律师还透露,唐炜臻出国的费用是由他的一些投资者提供的。

多伦多警方通缉令发出后,唐炜臻也不仅仅是接受中文媒体的采访,对英文媒体的采访也做出回应。他在答复英文媒体的电邮中称自己的案子对投资者甚至整个财经界来说都是革命性的。他表示,“我从来没有诈骗,永远把投资者放在第一位,把风险留给自己。”并称 “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交易手之一,你可以问任何一个投资高手敢不敢跟我打擂台。”但唐炜臻并没有正面回应他为何在去年12月29日没有按照约定向多市警方报到。

多市警队发言人维拉(Tony Vella)表示,警方相信唐炜臻目前身在香港,正在筹集律师费;而多伦多警方已经与香港警方联络,要求协助寻找他的下落。他进一步表示,通缉令也会送达联邦海关,唐炜臻入境就会被拘捕。

安省证监会指控唐炜臻12项罪名(本网资料图片)

唐炜臻说他起初打算按照约定返回加拿大的,后来他又希望和警方的会面能延期,但警方没有给与明确答复。

唐炜臻的律师Loftus Cuddy说他目前正在和多市警方交涉,争取会面延期,一旦达成一致,唐炜臻就会回来,但他没有说明具体时间。律师表示,唐炜臻是2009年11月14日离开加拿大的,11月13日他参加了在安省证监会有关他要求恢复操盘资格的内部聆讯。到12月15日,律师接到多市警方诈骗案调查组的电话,表示他们要拘捕唐炜臻,但是找不到他。律师说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唐炜臻可能还涉及刑事控罪。律师认为错过和警方的一次会面对唐炜臻的打击并非致命,但对他未来保释会造成难度,“有件事你必须在保释法庭上证明的,就是你没有逃跑的风险”,律师说。

唐炜臻被多伦多警方通缉的消息发布后,网友反应强烈,短短一天时间跟帖达到200条。网友HuaMing在听了BNN的采访录音后留言说,唐炜臻在回答中文媒体和英文媒体的提问时说法不一。

网友MyBest留言说,唐炜臻的表演太有戏剧性了。“唐先生比谁都清楚,每周赚1%只存在于天方夜谭,可他竟敢公然如此承诺。当荒唐的承诺不能兑现,也不可能兑现时,他说‘操盘失误’。稍微不无赖的人不会如此表现。”

“唐先生在加拿大多年,深知自己对警方的承诺多重要,他竟敢不履行自己的承诺,却怪别人到警方告他。他自己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失约,招致通缉,却信口雌黄,埋怨别人。稍微不无赖的人不会如此表现。”

“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唐先生不会否认这点。唐先生是否有罪,是否有诈骗行为, 不是看你一而再, 再而三地辩解,而是看最终法官的判决。退一万步,就算你唐先生真的清白无罪,如果法官判你有罪,你也得委屈入狱。”

网友桃木钉质疑唐炜臻回中国操盘,说 “这样的谎言也有人信?不能操盘,难道还不能看盘吗,有互联网就是人在加拿大也可以给香港下单的,难道非要违反法律人跑到香港去吗?这样的理由太牵强,看来是铁了心准备骗更多的人。而且不守禁令本身就表明他对将来的判罚不报希望,能逃就逃了,多加一宗小罪是无所谓的,关键是逃到中国就不会被逮捕或遣返。不过如果他是加拿大籍的话,最终还是会被驱逐出境的。”

据报道,除安省证监会于2009年6月10日指控唐炜臻涉嫌证券诈骗、涉嫌未注册而进行证券买卖、涉嫌非法经营发行证券业务及涉嫌蓄意对于证券交易结果作出违法保证等共12项罪名外,目前有多名唐炜臻客户向唐炜臻提交数起法庭诉讼。

Aping Co.公司老板王金支(Wang, Jinzhi)于2009年3月6日对唐炜臻和其它被告提出民事诉讼,指控其向唐炜臻及其公司投资的50万元资金全部损失一空。由于作为被告未向法庭提交应诉状,王金支在大约一个月后要求法庭对唐炜臻和唐炜臻的公司做出缺席判决。安省法庭在8月27日做出缺席判决,要求唐炜臻和他的妻子萧红,以及唐炜臻的公司——Weizhen Tang Corp.和Weizhen Tang & Associates Inc.向王金支支付506, 506元,其中包括利息和5,000元的律师费。

2009年7月3日,唐炜臻的投资者邱思懿(音译 Si Yi Qiu),王国生(音译Guosheng Wang)和李丁(音译Ding Li)也分别将唐告上法庭。邱和王指控他们于安省证监会宣布冻结唐炜臻和他的公司的资产的前一天,即2009年3月16日交给唐炜臻共15万元,其中的5万元用于外汇投资。唐炜臻的另一个投资者李丁在2009年5月13日提起法庭诉讼,要求唐退还他161,800美元的投资本金,以及从2009年1月10日以来每月2%的投资利润,同时还要求唐支付2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利息以及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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