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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越狱案开审 案犯原有三套越狱方案

今天上午9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狱警后越狱的3名犯罪嫌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以组织越狱、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盗窃等5项罪名进行公开审理,同时附带了狱警兰建国的妻子李海燕的民事诉讼。早上8点50分左右,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口并没有安排公安人员和法警进行安保。在法院的大厅内,有10几个法警在维护秩序,所有进入法庭的人员均要通过2道安检程序。对于这个民间感觉很“传奇”越狱案的庭审,并未有吸引大量的市民前来旁听。将近有300个旁听席位的第一法庭,空闲着很多座位,而包括媒体在内的旁听人员也就100人左右。9点,杀害狱警后越狱的3名犯罪嫌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他们三个拖着铁链相继走进法庭。乔志强穿着印有“呼看”二字的橘黄色的羁押服,李洪彬和董佳继穿则是穿着黄色的羁押服,其中李洪彬还穿着拖鞋。从表面看来,他们面容看起来和“80后”很不相仿。检方在读起诉书时,李洪彬一直弯着腰、低着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而乔志强脸色很平静,偶尔聊起眼皮看一下公诉人。董佳继精神状态看起很好,虽然是“80后,”但其看起来得有40多岁。坐在民事诉讼席上李海燕,是遇害狱警兰建国的妻子,她眼睛一直湿润着,偶尔用羽绒服的帽子擦一下眼泪。她的代理律师要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失等30多万元。“我同意!”是他们三个回答公诉方问题的最多的回答,语气平缓,并未有对公诉方提出指控有任何的质疑。震惊国内的内蒙越狱案曾经有过三套方案,但是由于第一和第二套方案先后搁浅,所以几名末路狂徒才选择了第三套方案。下面,本报就还原这几名狂徒的三次越狱过程。主犯乔海强:从进监狱那天我就在考虑怎么跑出去

最先酝酿逃跑计划的只有被定为一号被告人的乔海强,别看乔海强是一个80后的年轻人,但他却是整个越狱计划里的核心人物,其他几名案犯都是被他逐一拉拢进来的。

1982年生人的乔海强家住内蒙古自治区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只有初中文化的他由于一事无成,便于2002年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呼和浩特打工。

在打工过程中,乔海强先后多次在夜间进行抢劫,先后作案多起,并在抢劫过程中造成一名被害人重伤。

2004年11月11日,乔海强因抢劫罪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民警事后审讯乔海强时,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从进监狱那天开始,我就在考虑怎么跑出去……”

方案一:借水泥罐车上演特洛伊木马

2008年3、4月间,已经在监狱里度过了三个春秋的乔海强终于准备开始实施他的越狱计划了,之所以选择在这时候逃脱,完全是因为经过了三年多的观察,他已经对监狱内的一些环境和管理措施有了大概的了解。

乔海强所在的三监区平时主要负责狱内劳动,而乔海强本人所劳动的车间主要负责的就是轻型预制板的生产。由于生产预制板需要混凝土,所以监狱会定期从外面购买商品混凝土,用水泥罐车拉进监狱内,而乔海强就把目光放在了这进进出出的水泥罐车上。

按照乔海强的想法,当水泥罐车在卸下混凝土之后,罐车的内部就会出现巨大的空间,他只需要钻进罐车里,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出监狱,逃往梦想中的自由世界。

但是要实施这个计划,单靠乔海强一人还是难以完成的,因为按照监狱内部的规定,为了防止犯人逃跑,一般都是两名犯人成一个小组,互相监督。如果乔海强自己逃跑,那么和他一组的犯人一定会向上级举报。这样一来,不等罐车来到监狱大门口,恐怕狱内的警报器就已经响起来了。为了完成这一计划,乔海强只好把和他一组劳动的犯人董佳继也拉进来。

虽然董佳继和乔海强一样生于1982年,但是他已经是一个二进宫的罪犯了。早在1999年,他就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2004年出狱后没几个月,他就又因为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缓。和乔海强一样,自从进入监狱的大门后,他也在考虑着如何能早日脱离这种环境。所以,当乔海强拉拢他时,二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利用罐车上演一出现实版的特洛伊木马。

也许是老天故意要让他们二人多活几年,就在他们准备实施越狱计划的前几天,轻型预制板车间停产,原本整日进进出出的水泥罐车再也不见了踪影,只留下这两个囚犯和他们那拙劣的越狱计划。

方案二:里应外不合的计划

由于第一次的越狱计划功亏一篑,乔、董二人好不懊恼,“悔恨”之余,二人又开始了构思新的越狱计划。

2009年7至8月间,他们所在的监狱内部开始进行一些施工改造,不断有运送砖瓦等建材的车辆进入到监狱里。乔海强、董佳继又把目光盯在了来回运送砖瓦的汽车上,不过由于这些汽车都是敞棚货车,特别是在监狱内卸完砖瓦后都是空车离开,所以想通过车辆逃走还是比较困难的。在连续从车上卸了多天砖后,一个新的越狱计划诞生了。

根据他们二人的计划,趁着当时监狱内拉砖的车还将多次进出的时机,抓紧联系上狱外那些昔日的好友或家人,让外面的人购买全套的警服,然后收买拉砖进入监狱的货车司机,让司机可以夹带这些警服进入监狱。

在卸车时,二人再从砖车上把警服取下,找到没人的地方更换好,然后乘坐拉砖的车辆离开监狱。由于监狱的干警比较多,相互之间难免有不认识的情况,这样一来正好可以为他们冒充警察逃跑创造出有利的条件。

计划是制定好了,但是让他们二人没有想到的是,想在高墙内和监狱外面建立一条通畅的、不受监控的渠道是非常困难的,他们几乎是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把消息传递出去,更何况即便是他们把消息传递了出去,又有几个人敢逾越协助罪犯潜逃这条法律的高压线呢!

就这样,由于里应外不合的原因,第二个越狱的计划也搁浅了。

方案三:暴力越狱

第一套方案天不作美,第二套方案又胎死腹中,这使得乔、董二人开始逐渐地失去了“智取”的耐心,于是一个暴力越狱的计划开始在他们的脑海中产生。

按照他们的计划,就是趁着劳动时看守民警人少的时候,绑架看守民警并抢夺警服和出入的门卡,直接从监狱大门逃出升天。但是要想执行这个计划,单靠他们俩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因为每天到车间劳动时,都是两名看守民警带领,两个对两个,在人数上是难以取胜的,于是二人决定再拉拢两个帮手加入。

在不到俩月的时间里,同样是80后的重刑犯高博和李洪斌又先后加入了他们的计划,当然,在拉拢这两个人的同时,乔海强还特地准备了两把自制的尖刀,并将其藏匿在日常劳动的车间内。

同时,为了高博和李洪斌能够对于越狱计划有信心并且不至于跑去告发,乔海强和董佳继还编造了“外面有人接应”、“有汽车和飞机接应”的谎言。

就这样,四个人开始利用利用劳动、放风等机会预谋越狱的具体方案。董佳继提出在打板车间库房内绑架民警,由其负责往库房里叫人。四人预谋在实施越狱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反抗,就使用暴力。10月16日四人还分别准备了便服,董佳继准备了砂轮、汽油、两把切纸刀,并与乔海强磨了刀,四人商定10月17日实施越狱……

越狱进行时

2009年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三监区罪犯出工劳动,乔海强、董佳继、高博在打板车间劳动,李洪斌在机修车间劳动。

上午9时许,董佳继以印制生产报表为由,与高博一同进入三监区打板车间库房,后乔海强从车间窗户钻入库房,董佳继将事先准备的便服放入库房,并将两把尖刀、两把切纸刀以及电线、胶带、旧背心放入库房内北侧的小屋里。乔海强、高博在库房准备了木棒、角铁、砖头等工具,用汽油清洗便服上“二监”等字迹。

中午13时左右,四人相继进入库房,开始实施越狱计划。

董佳继先将高某(罪犯安全员)骗入库房,随即出去从外面将库房门锁上。高某进入库房内北侧的小屋,李洪斌、高博持刀与乔海强将高某挟持,用电线、胶带将其手脚绑住,用旧背心将其嘴堵住。

之后,董佳继又以高某在库房内受伤为由将带工民警徐某某骗入库房,董佳继随即离开从外面将库房门锁上,李洪斌、高博持刀与乔海强一同将徐某某挟持到小屋内,脱下徐某某的警服,将其绑住,乔海强从其身上搜出了出门卡、手机和十几元钱。

后董佳继又以李洪斌受伤为由,将带工民警兰某某骗入库房,看到乔海强、高博、李洪斌在与兰某某撕扯,董佳继出去从外面锁住库房门。乔海强、高博持刀挟持兰某某,兰某某反抗,李洪斌抱住兰某某的头并捂住嘴,乔海强与高博持尖刀捅刺兰某某腹、背、颈等部位,直到兰某某不动为止(经法医尸体检验鉴定,兰某某伤口达56处),高博将兰某某拖至小屋内,乔海强从兰某某身上搜走出门卡和钱包(内有人民币3700余元)。

此时,董佳继进入库房,发现地上有血迹,遂与乔海强用库房里的编织袋将血迹盖住。乔海强、高博、李洪斌在小屋门口用事先准备好的水盆洗掉手上的血迹,乔海强换上徐某某的警服,外面套上囚服,其余三人换上事先准备好的便服,外面套上囚服,将两把尖刀和两把切纸刀、兰某某的皮鞋以及董佳继从车间民警办公室找来的一顶警帽放到库房内的一辆小推车里。

乔海强和高博推车来到事先约定好的轻板车间附近的厕所内,随后董佳继和李洪斌也来到厕所,四人将外面的囚服脱掉,乔海强换上兰某某的皮鞋,戴上警帽,董佳继、李洪斌、高博紧随其后向监狱大门方向走去。

14时20分左右四人到达监狱大门附近,尾随正在出门的民警刘某某身后,依次通过了民警通道,在经过值班室门口时乔海强被值班人员田某某盘问,董佳继、李洪斌乘机逃出监狱大门,高博用切纸刀朝田某某头部击打,乔海强、高博随即强行冲出监狱大门。

法院说法:为什么半公开审理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呼市法院的工作人员,其详细地解释了为什么该案件要半公开审理。

据介绍,越狱案从今天开始预计审理两天,今天上午是公开审理,从今天下午开始将进入不公开审理阶段,明天全天将不公开审理。

“其实这个案件原则上是不应该公开审理的,但是考虑到全国媒体都特别关注这个案件,所以才在今天上午公开一部分的审理过程,而今天上午公开的也都是一些程序性的内容,真正的案件实质内容将会在不公开阶段进行审理。”这名法官介绍说:“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原因是在不公开审理的内容中,会涉及到监狱内部构造、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设施等多项保密内容,这些内容绝对不能流传到社会上,否则会对监狱内部的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在这一环节,还要审理被告人的越狱方式、犯罪手段等,这些内容一旦公开也会让一些有越狱想法的犯人有模仿的可能。”

这名法官还介绍说,通过对于三名越狱犯人的审理,还将从他们的供述中发现监狱在监管时有哪些漏洞,或者是有没有失职、渎职现象,一旦有这种现象发生,那么还有可能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结果预测:死刑无悬念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请他就乔海强等三名被告人可能面临的刑罚进行了预测。

张平告诉记者,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这几名正在服刑的越狱犯面临的故意杀人、越狱等指控都是最高可以处以死刑的罪名,其中最关键的是他们在越狱期间还杀害狱警,单纯凭这一条就可以判处他们三人死刑;如果再算上越狱罪和抢劫罪,他们还可能被判处第二个死刑。

“依据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原则,他们三人基本上都将面临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连缓刑的机会都不可能有。”张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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