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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不白:入加拿大海关课了我$240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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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带一部照相机回加拿大,当时我告诉海关的先生,照相机的价值约3000加元,还给他看了中国带来的发票,因为当时我是和女儿在一起,于是,我问他能不能给我些课税方面的关照, 可能赶上他心情不错,他看看相机,然后笑着说:“你很诚实,我可以考虑给你最大优惠” 可是我去交钱的时候,还是240多加币 嘿嘿 好象没有优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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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悄悄的吧,你应该补税呢!!!你带的礼物不能这么贵的,这让你描述的,海关还想了一下,觉得你有道理,人家天天干的就是这个,就像你考虑早上起床后洗不洗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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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上应该多登些这样的好文,经验,挫折大家互相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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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分享这段经历。单读条文,容易想当然和误解,大家这样七嘴八舌一讨论,明明白白了,不会再犯这样的错,应该感谢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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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我知道不能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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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没有错."每人可有750加元的免税额"意味着任何一件出关的价值超过750加元的物品都要交税,无论同行者是几人.即便那几个人什么都没买.注意你填的出关表,虽然同行的家庭成员填在一个表上,但没个人的具体购物金额是分开的,个人是个人的,并没混为一谈,只有家庭地址,航班号之类的信息,作为同一家庭成员有可能是一致的,填在同一张表上,只是为了简化手续,并不意味着可以合并免税额度.否则我们组个大大的FAMILY团,合并免税额度,能开回个免税的奔驰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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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以后进关时分开填写报税单,不要全家一起报,这样可能用不着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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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以后进关时分开填写报税单,不要全家一起报,这样可能用不着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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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撑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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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加元各算各的,哪有混一起3000加元之说,查查加国税法再发牢骚,一个包多钱你不肯说说,有误导大家之嫌。 我和老公同时回来,我行李箱打的四瓶五粮液按你的理论放一个行李就合格了,那就大错特错,必须分别打两个包,每包两瓶,出关时,各拿各的带酒行李,千万别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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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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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为什么LV这包能让那么多国人疯狂!这东西除了是个儿品牌,什么也不是。买这东西交点儿税也应该,因为这东西本来就是给那些有钱没处花的人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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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 这就是抢劫, 很多人都被加国海关抢劫过. 想打官司吗? 拖你20年看你老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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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 这就这是抢劫, 很多人被加国海关抢劫过. 想打官司吗? 拖你20年看你不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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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还是老实人,你们自己报了你们购买的金额确实超出了免税额,那人家就必须查,不查就是她的工作失误.那些对英文一窍不通的人,问什么都只会摇头,带了比你多的多东西也就混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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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这么难看的包真不知道为啥那么多人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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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是太太用的, GUCCI是我买来送给太太做生日礼物用的, 可以吗? 给太太的生日礼物算不算我的PERSONAL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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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税还是应该交的 何况你还可以从你太太朋友那里把帮她交的那部分税要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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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应该将法律原意搞懂,如果有合理的解释,执法人员一般不会乱来。 全家有3000是没错,但个人用个人的,不可转让。这是合理的,你只要拿出合理理由,就能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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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交$480元。 因为那个男的海关人员不懂法律, 让你漏税$240。 因为所购物 品是for personal use, 不是用来送给你妹妹的。快自觉补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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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能解释一下Personal Use的含义吗?我很想知道它指定How to use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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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milngangel:personal use是包括你所买的礼物,也就是他的包买来送给妹妹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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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作者没有搞清楚,加拿大海关在这个事情上一点没错,根本不是稀里糊涂,而是明明确确,最后那个检查官应该对你还算客气的,采信了你的说法,他拒绝你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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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是给女人用的不假,但那是儿子买来送给女朋友的难道不成吗?LZ一定要找海关讨个说法,别问多大的男孩可以交女朋友,加拿大没有法律规定禁止DAYCARE男孩交女友,海关官员也要遵守法律,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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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导游的话和你的理解都不能作数,“那位刁女人”是公事公办,只是没有向你解释, 而那位面相看起来比较和蔼的大男人已经通融了一下,送人的礼物应不算免税品之 内。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也可以提醒对此还不很清楚的同胞们,免得后人再犯同样 的错误。想告加拿大海关的朋友们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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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erezadeal:没查过规定,说个本人亲历,某次过关时带了几双NIKE,填表时写礼物,海关问什么礼物?答几双鞋,官员逐朝EXIT挥了挥手,PASS了。有谁能确定礼物真的不能免税吗?回头我补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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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只有两个包,而海关已算了两个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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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common sense: you cannot use other people's duty exemption even they are your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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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 is OK. But you hardly can convince them a man will use LV or GUCCI b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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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general, the goods you include in your personal exemption must be for your personal or household use. household use是可以的,楼主可以去CBSA投诉追回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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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了,这里的这句话应该理解为: In general, the goods you include in your personal exemption (CA$200, or CA$400, or CA$750) must be for your personal or household use. 也就是说,在伱个人的免税额之内(比如7天伱有750),伱这750只能用于伱自己和伱自己的家庭所用,而不能用于(或者转给)其他人。至于伱超出伱自己的750了,那么不管是家人还是别人的免税额,都不能转给伱用。这就和前面的一句话相符合了: You cannot combine your personal exemptions with another person's or transfer them to someone e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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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Blabo:夫妻是否可以合买一样东西,如一人出700元,买一台1400元的照相机,两个人都有使用权。这是否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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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广告管理员:我认为,一张发票只能报一个人,你可以开成两张700元的发票,分别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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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LZ, this is very important expe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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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not combine your personal exemptions with another person's or transfer them to someone else. 具体参考http://www.cbsa-asfc.gc.ca/publications/pub/bsf5056-eng.html#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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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去美国买东西就清楚了,谢谢提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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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说“每人可有750加元的免税额”,“一家四口就有3千加元”也是导游说的?如果是,那你去找导游要钱,如果不是,那是你自己不懂法律。 从来没听说过免税额可以累加到一个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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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非常清楚,只是听从美国回来过关的朋友说,免税额是不share的,每个人只能免自己额度的税。比如,你买个电脑500元,一家四口共六百元免税额,但因不能share 这免税额,你就只能算在一个人身上,要付500-150 之后的税。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没有。也不知这是不是就是法律规定,如果是多话,你就没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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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说的对,不是海关不讲理,是你没搞清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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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提醒。我也没想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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