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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博集团涉嫌用投资人资金支付房贷

4月14日,安省证监会继续就麦博集团及其总裁邓越文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一案进行审理。
证监会的资深鉴证会计师Stephanie Collins在安省证监会举行的聆讯中作证,控辩双方就麦博集团账户及邓越文私人账户交易流向交叉训问,认为邓越文涉嫌用投资人资金支付房贷。

Collins作证称,麦博集团于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曾向投资者筹集资金逾2100万元,但其中只有约680万元是通过Forex.com作外汇交易,包括约200万加元和480万美元,但全部都投资失败。

Collins称,麦博集团于海外也有户口,包括1个位于香港及1个位于美国的汇丰银行分行,2个户口都似乎有投资者的资金转帐纪录。其中香港分行户口的存款约有40至50万元,期间有投资者转帐过17万元美金及26万加元,更曾有华人将110万元转帐至该个户口,但未能确定是否投资者资金。美国的汇丰银行分行户口曾有华人转帐24万元,另外被告在美国的亲属也转帐过10万元,似乎属投资资金。

图为2009年4月邓越文和他的太太共同出席聆讯会(本网资料图片)

Collins指出,根据银行资料显示,邓越文名下的两处房产的贷款费用来自他与太太的共同账户,但该笔支付房贷的钱是从麦博集团账户转到邓越文与太太的个人账户的,他们涉嫌用投资人的资金支付两处房产的贷款费用。

被告邓越文的代表律师Anthony Speciale昨天在聆讯中质问Collins:有否证据显示被告将加国的投资资金转帐至海外的户口?Collins答没有。Speciale质问Collins,“你在调查过程中的角色应该仅为文件分析,不应该对资金流向做过多分析判断。

此外,Speciale又质问Collins,为何调查后连被告﹑其妻子的私人户口及他们拥有的房子的资产都被冻结。Speciale问:被告在麦博集团工作,是否应该获得薪酬?被告开麦博集团公司前,其家人是否可能曾将资金转帐给他?

Collins称,证监会发现麦博集团银行户口有资金转帐至被告的户口,其后被告从其私人户口付8万元还清房屋按揭贷款,故怀疑被告动用投资者资金来付房屋按揭贷款。

Speciale问:“该房子于2006年买入时价值28万元,为何不是只冻结其中的8万元首付款,而是将房子的出售总价也冻结?”他认为无证据显示,被告动用投资者资金来付房屋按揭贷款。证监会检控官Matthew Britton在庭上代证人作答表示:“监证会要冻结被告的私人户口,是由于怀疑他户口内的资金是违法得来的钱”。

Collins又作供称,调查也发现被告于2009年3月初,差不多是麦博集团投资者向证监会投诉期间,将其与妻子联名购买的万锦市房子,以2元价转名给他妻子为单一屋主。Speciale为被告作辩称,被告当时正打算与妻子分居,故将房子转名为妻子。

根据2009年9月10日安省证监会发布的声明,显示了对麦博金融集团总裁邓越文(JOE FENG DENG)及麦博金融集团的查账结果:从2006年到2009年2月28日,麦博集团及邓越文从超过150名投资者身上筹集到至少1782万加币和 221万美金的资金,在这些资金中,8,95万加元及2,50万美元被用来还给投资者,包括当成投资回报及提取本金;205万加元及528万美元在外汇交易中被支付给Forex.com网上交易平台;59万加元及142万美元支付给邓越文个人;38万元及10万美元被用来支付信用卡账单;还有292万加元及73万美元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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