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列表
  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移民后和太太闹离婚:两次被关警察局 /
  4. 全部评论 /

移民后和太太闹离婚:两次被关警察局

阅读全文
zpearl 发表于 2010-4-19 17:52 别这么讲话。你能保证他讲的全是事实嘛??一面之词不可以听的!!!有的男人在外面正人君子在家里就判若两人了!
回复
故事不可信。一般简单的家庭暴力,第一次报警警察会进行警告,不会抓人。即使是多次,抓走2天就放人了。在加拿大除非警察要起诉你,认为你是有危害别人的倾向,否则不能关你很长时间。从这个故事看,要么主人公以前有过记录,要么女方控告你对她进行了严重的侵犯,对她的生命构成了威胁。如果到了这一步,女方如果说谎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回复
回答楼上的话 不错,是我先开骂。骂你那是因为你该骂。但我没骂你娘。TMD是我的口头语,但我没说NMD。而你则不然,出口就是SOB。明显骂了我娘,所以说你是小人不为过吧?当然现在我也知错了,说你小人是不恰当的,应当把你理解成孔子笔下的“女子”才对。不过说你是SB总应该是正确的吧? 骂你,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话是孔子讲的,当然也更别指望你懂此话的内涵了,就跳出来指手画脚。从你这贴来看,你依然没有搞懂。 很多人当然也包括你这位“女子”,都认为孔子这句话是歧视女人。如果“女子难养”能够证明孔子歧视妇女,那么“小人难养”就能够证明孔子歧视男人,既然都歧视,就是男女平等,就没有性别歧视。 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在“德”的方面讲究的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清朝的王永彬在 《围炉夜话》中写的“百善孝为先”,就是参考这个。 孔子认为既要孝敬父,也要孝敬母,没有区别。何况其家有妻女,其国还有国母,他当然不会因为一句话,就得罪世上所有的女人,甚至引来杀身之祸。孔子对于“孝”的回答可以参看《论语·为政》 要知道孔子是2500前,春秋时期的鲁国人。当时的汉语和现在的汉语有很大差别。先秦文献中的名词大多数是一字词,也就是一个字表示一个词或一个意思,如:女表示女人, 男表示男人。如果用二字词(二字一意),那么或是象声词,或是重设的类别名词。例如君子、小人,是男人中的两个类别,相应地,淑女、女子,是女人中的两个类别。 在先秦文献中,“女子”应理解为不成熟的女人,包括未成年的女性(含女婴)和成年之后精神上没有成熟的女性,即女性的小人。这里的成熟也不是指生理上的,而是指人格上的成熟。 同样意思的“女子”,不但在《论语》中这样用,在孔子之前的文献和孔子之后的《左传》《孟子》中也这样用。“女子”这个词在 《周易》 中出现了一次, 在《诗经》中出现了七次,在《左传》中出现了五次,在《孟子》中出现了二次,都不是表示女人,而是表示不成熟的女人。 摘录一些古文如下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弃。长而美”。这里“女子”是指初生的女婴。 《左传·定公五年》“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中的女子指不成熟的女人。 《孟子·滕文公下》 “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汝)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这里“女子”指女子还不成熟,所以母亲谆谆告戒。 《孟子·滕文公下》 “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里“女子”指的女子很不成熟,私奔了,所以大家都看不起她(贱之),也就是鄙视她👎️。 所以,到底是谁在断章取义?你还敢说你真的懂中文吗?这位“女子”? 至于你后面的洋洋洒洒一大片猜测之词,更是证明其“女子”所谓了。 另外,纠正你一个无知的观念和错误。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为一夫一妻多妾制,从来就没有你说的三妻四妾。孔子当然也不例外,孔子十九岁时娶宋国人丌官氏之女为妻,没有史书记载说孔子有妾。 妾是不能直接升格为妻的。如果男人死了妻,必需重新娶一位妻子,而妾依然是妾。妻是为了上台面的,而妾是用来延香火。所以大户人家对妻的要求是门当户对,对妾就随便多了。(题外话:现在的二奶不是妾) 如果男人因为妻子死了(或是休了)再娶,再娶之妻又死(或是休了),再娶。可认为该男子有三妻,如果同时该男子家中还有4个妾,可以认为其有三妻四妾。据说汉武帝就是如此,因为他立过三个皇后,第一个自杀了,第二个被废了。 明白了吗?这位“女子” 所以请记住孔子的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智)也。 大家也要记住孔子的话:亲君子,远小人,物以类聚,君子唯亲!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逊),远之则怨。 要说的和该说的话都说了,这是我为该文跟的最后一贴,再有异议恕老夫无暇。这位“女子”,希望你真的能明白,成为一个淑女。这样,也就不枉费老夫的苦口了。
回复
有劳你GPS1这位老小人东拼西凑,摘抄了这么长一段,从中更坚定了我的看法,你的的确确是个SOB! TMD,SB不离口,还是因为家教不好,要怪还是怪你家老人,"养子不教父之过",所以成就了你这个难养的小人!看来情场失意也是有原因的,淑女是不会把你这种愤愤放在眼里的。你今后就自己养自己这个小人算了,不必劳心再养个女人了,总不至于觉得自己难养吧? 你骂别人,就是找骂,难不成骂了别人却指望别人不会骂么?我从来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有来无往非礼也! 所以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听好了: 你是真真正正的小人!你是SOB!
回复
如果一個女人想害一個男人,她先用惡毒的語言激怒男方,使男方做出一個她有理由報警的舉動,這樣的案子應該怎麼判? 這種情況是這類事件中最普遍的。 坦率的說,我覺得加拿大法律過於袒護婦女,使得法律走向邪惡的方向,也就是過猶不及。
回复
天下就两种人,男人女人(现在还有中性人,据说,待考证),所以这世界也是男人女人的事,再无其它事了. 所以男人碰到女人或者女人碰到男人就会有事,只是这个事不是好事就是坏事,要搞成不好不坏都难.
回复
活该,这就是惹不三不四的女人的下场
回复
NND,同情你呀!谁让你碰上了母夜叉、河东狮吼。
回复
51 论坛够意思, 荤的素的都有, 怎么没有人 report verbal abuse 呢?
回复
对我来说,我真的不怀疑我们的人群中有那么样的“傻瓜”。 几年前我也真的遇到那么一个朋友也有类似的经历。 我那朋友的性格也是太软弱,平时挨老婆骂是件“家常便饭”,很多的事我就不公开说了。 他就是那样的一个软柿子,可他对老婆还是“不离不弃”的。 周喻与黄盖,我们只能一声叹息,不想插手。 这就是百姓人生。
回复
我认识一个加拿大本地人,和一个印度女人结婚,给那个女的办了身份。可是那个女人只是拿他做跳板、来到加拿大后就去和她的前男友鬼混去了。这个加拿大人当然不干了,就骂她(还是舍不得离婚)。结果那个女人报警,他就被扔到监狱2周。罪名是verbal abuse. 圣诞节和新年都是在监狱里过的。出来后发现家里被清洗一空,连电视都给搬走了。找警察,警察不管。 还有一个很老实的人。他老婆和别人睡觉,他把他老婆throw out 两次,当然是有肢体冲突了。结果进监狱两次,留下犯罪记录。十几年来,只要找工作,就说他是暴力的人,没人要。 还有一个小子,别人欠他20元钱,说好是2周以后带利息还他。但到了时间那个人没钱。他就一拳把那个人打死了。法官说,那个人本来脑袋里就长了脑瘤,否则不应该一拳就打死。就只判了这个杀人犯两年半的监牢。但是由于他被抓后没立刻审问过庭,时间是要双倍计算的,所以他只在监狱里呆了6个月。 你告诉我,加拿大的法律是公正的吗?
回复
一个无良女人和无知男人的故事。加上两个自比不如猪狗的自大狂人的骂街,真是乱成一锅粥了。够刺激,够烂套的。
回复
新八卦51网,蒙着脸骂人都无所顾忌,如果实行实名照片制度 大家很快都变成文明人儿了,,, 这个男的思想境界可不怎么高啊,她前妻和他有一拼,俩人挺配,死缠烂打,破裤子缠腿,什么样的人性遇什么样的事情,被人茶余饭后消遣一把,也算有点用!
回复
这篇“文章”想说明什么。逻辑混乱。作者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回复
和者盖寡指点得很合逻辑,我相信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老话儿。 此男有三点不妥:其一,移民前就应离婚。如果有人拿移民当离婚的条件讲价钱,有一点儿男儿的志气都不应当再屁颠儿颠儿办下去;其二,也罢,移过来就麻利儿把手续办了离个踏实吧?不, 还磨蹭着造出怀孕流产要补偿的续集来。此君这点儿出息让大伙儿说什么好呢?其三,你移也移了,人也造了又留一段公案未了,怎么还上赶着帮她存东西赠钥匙的,贪着能破镜重圆是不是?!愿打愿挨地两口子打架,现在才想起让别人掺和掺和,一丁点儿都没法儿同情你了。
回复
你最后已经明白了。你第一次被判触犯法律后,警察已经不相信你了。你应该在法官强制你远离你太太之前,自己主动离开她远远的。钥匙的问题都应该彻底了断。尤其在你们在警察局有了案底之后,第二次发现你太太时,应主动向警察报告情况不对。 希望你们没有性关系,否则你有嘴说不清。 如你所说,你太太人很差劲。
回复
还是这个说到了点子上。 看得出,该男还是善良的。但善良要用在正确的地方。你和你老婆生活那么多年,她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为什么吃了一次亏还要和她打交道?吃一堑还没长一智,当然会吃二次亏。 记住: 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回复
这件事有些不符逻辑,很怀疑其真实性。 如果你要起诉对方,代理律师一定会找到对方。
回复
唯女人和小人难养也。
回复
GPS1 Were you borned by your father? And then, will you married with a man? Are you a gay?
回复
回复 wwennie:你TMD的个SB加假洋鬼子。懂不懂中国文化? 告诉你“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话是咱老祖宗“孔子”讲的。 原句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出自于《论语·阳货》。 好好品味一下吧,您哪。不过我也不指望你能理解,你个难养的小人!!!
回复
回复 GPS1:Do you say your mother that way? You are son of bitch! I use English just because my PC system don't have Chinese input. If you like curse women, you only curse your mother. Because she didn't give you good education.
回复
展开 4 条回复
没错,在加拿大,只要有人告你,你准被警察抓去。必须请律师才可以洗冤。 “乐不思蜀2” 才是个十足的垃圾,从来不会说人话。
回复
这个故事一听就是假的,编的,且编的不太顺流。
回复
其实,我的一些白人同事所做的就是打的那女的不敢去告警察.
回复
加拿大就是这样的,因为检察院,警察,法院,妇女组织都要想多抢些税钱:
回复
加拿大有说慌罪,并且是很重的罪,英文叫PERJURY,如果是撒谎的人,是不会上庭的,因为被证实是说谎,将被判刑.
回复
活该,6月办了离婚手续,8月前妻说去了堕胎,难道离婚前一刻还有性生活?只听说过最后的晚餐,没听说过有最后的一床的。
回复
都是中国人,干吗把话说得那么绝,能不能嘴下留点德呀!如果有人不相信任何人和事那就别参与评论。中国人也好,其他国家的人也好,生活中都会有不幸和不开心的事发生,大家能帮忙就帮,不能帮忙也别说伤人的话语,这样让当事人无法接受和理解。我们都生活在异国他乡不容易,所以我们需要的是友善和和平。希望本作者尽快减少精神压力,钱虽然花出去了,但买回来的是教训,值得!不用后悔你所做过的事情,有得就有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祝你好运!
回复
朋友你搞错了,它根本不是中国人,也根本不是人,是一头猪狗不如的畜生.
回复
照道理, 你胜诉了, 你的律师费应该由对方付才对呀.
回复
回复#7 不知你从哪里来?是男是女,说话尽是如此的恨我们国内来的人,可以告诉大家吗?
回复
不知你从哪里来?是男是女,说话尽是如此的恨我们国内来的人,可以告诉大家吗?
回复
就别纠缠了在一起了。住的近了男女关系是理不清的,苦头吃够了才能悔悟,是不是“太傻太天真”
回复
老大:你不守法怪谁?少点人情就好
回复
这就叫倒了血霉了!
回复
加载更多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