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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文首次为自己辩护:我没黑客户钱

4月23日,麦博集团总裁邓越文首次以辩方证人身份在安省证券委员会的聆讯上开口作证。在回答辩方律师的问话时,邓越文重申了自己在外汇交易中只做Spot类型的外汇交易,从未做过外汇期货,而在外汇交易中,Spot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中都不受政府的法例管制,即不需要申请牌照便可帮客户交易。邓越文说他最高峰的时候一个月曾经买卖100亿美元,一天的最高交易量为10亿美元,平均每个月为4亿元。邓越文坚称自己没有把投资人的钱放进自己腰包。

移民前在中国炒股 移民后在加国炒汇

邓越文在作供时说,他是四川人,电子学士,曾读工商管理硕士,但因2001年移民多伦多而未取得学位。他移民初时以自雇形式买卖外币,1992年开始为皇家银行金融及保险部门任保险顾问。工作了一年半左右,因为希望从事投资业务而辞职。他有1至3级保险牌、基金投资牌、分行经理牌和投资顾问牌。

邓越文(本网资料图片)

按照邓越文的供词,他立志创办自己的金融投资公司,之前供职的2间金融公司,都是为创办自己的公司打基础,直到2006年2月,终于创办了麦博金融公司,自己是唯一的董事和股东,公司于2007年转成有限公司,而他在2002年至2005年从事保险、互惠基金投资行业的总收入约为30到35万元。

他说,独资经营公司时只为自己、家人和很要好的朋友买卖外币。原公司6名员工,其中有5人借钱给他经营,金额从2万到5.5万元不等。他强调说,所有外汇交易全部是现货买卖,从未炒过外汇期货。因为买卖即期外币不必有牌,但外汇期货就要领牌。他的户口杠杆开始时是400比1,后来是200比1。透过杠杆户口可以运用的资金达8亿元,最高峰的一个月曾经买卖100亿美元,而一天的最高交易量为10亿美元,平均每个月为4亿元。

没黑客户钱 还自己搭钱6万

证券委员会委任查帐的资深会计师Stephanie Collins说,在查银行月结单时发现有一笔500万的资金由一间加国银行转到一间香港银行,但因为有外币买卖交易,所以无法确定这些钱是否入邓越文口袋,只是基于帐户受益人是邓越文,认为是邓越文转钱入个人户口。但邓越文的律师反问,这些钱可能再由香港转回加拿大。Stephanie Collins说,单据上只有分行代号,不知道钱转到什么地方。她目前尚在等待该银行的多伦多分行回覆。

Stephanie Collins说,有证据显示,邓越文共从交易中获利67万8千加元和138万7千美金。

而邓越文称自己和太太都是从麦博集团拿工资,其工资每年只有9万6千元(月薪8000元),2008年作为分红的5万元还捐给慈善机构,他的收入甚至比04、05年麦博公司成立前当保险经纪和互惠基金分行经理时还要低,当时的年收入分别是8万5千元(2004年)和17万5千元(2005年),他和太太的工资全部转入两人在皇家银行的联名账户上。他同时强调,在公司周转遇到困难的最后几个月,他们都没有拿工资,甚至还从私人账户里拿出6万元,支付给客户。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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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业特点就是这样,不骗不能维持,多少都得骗点,像华尔街的大骗。小基金小骗,我看啊还是做点实业,1块钱买2块钱卖,看得见摸的着,不懂行不要参与,像中国大陆现在人人炒股就不正常,,,,都想投机取巧,不劳而获。最终必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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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邓以前打的广告,给现在的人一个教训。广告打的越大,越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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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黑客户的钱,那么那些损失到底去了哪里了呢?以莫须有的盈利捞到自己口袋几百万,吐出6万就叫倒贴?所以说所有的骗子都是一样的,骗的时候意气风发,露馅的时候百般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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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可能从香港把钱转回来加拿大,那就提供证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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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不明白,有那本事挣钱,就给自己炒股呗,自己炒成个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也不是难事。干嘛非要拿别人的钱给别人挣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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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名叫邓锋,为了办骗子公司,该名邓越文,他讲他没骗客户的钱,但给他太太的戒子是10万元的,他住的房子是80万的,他在多伦多有几处房子,用他亲友名子买的。如果将唐伟诤是疯子,那邓是低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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