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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初深圳日资厂罢工,处理干净利落

前言:

在改革开放后最早的劳资冲突应该是发生在蛇口的凯达,时间是1983年。当时的蛇口工业区简单站到了打工者的一方。3年后在三洋发生了一场“罢工”,受处分的则是两名带头的工人。在很长时间的采访里,我一直对当年的蛇口工业区的角色感到困惑,也颇感兴趣。记者更想知道的是,当年那两位稀里糊涂为大家“出头”而成为牺牲者的打工妹打工者现在究竟怎么样了。记者通过朋友多方打探,但是一直无法联络到他们,不知道他们今天会对二十几年前的那场“风波”有什么样的感慨。

记者访问到年蛇口工业区的工会干部,后来做过蛇口工会主席的李亚罗先生,如今他已经退休,他为记者订正了部分事实。特别致谢。

另外,本文纯属翻故纸堆,请勿附会当下任何相似事件。

正文:

三洋罢工了。时间是1986年6月11日。

罢工的“领导人”有两个人:打工仔郑成君,打工妹陈琼琪。

陈琼琪和郑成君都是广东饶平人,1985年8月来到蛇口,成为“合同制轮换工”。当时的蛇口,打工也是有区别的,一种叫打“私家工”,三洋、凯达和陆氏等企业的打工妹打的就是“私家工”;还有一种叫打“皇家工”,那是工业区直接管辖的企业和单位。“皇家工”地位高,因为他们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大多数此时已经解决了蛇口户口,在单位内部的管理是大家很熟悉的有人情味的管理模式。而进入外商独资厂的“私家工”,他们与老板和管理者存在巨大的鸿沟,每个人就像机器上的一颗螺丝、流水线上的一道工序,老板看到的是你的工作卖力还是不卖力,产量是多还是少,作为“人”的打工者在老板的眼前消失了。
陈琼琪和郑成君这样的年轻人当时很不习惯,甚至痛苦得要命,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抗的心态也越来越明显。到了1986年6月,他们突然想到三洋在招工时曾经承诺三个月提一级工资,可是十个月了还没有兑现过。陈琼琪和郑成君决定鼓动大家要求加工资,否则就罢工。

消息提前走漏了,工业区工会接到了“小报告”,说第二天有工人决定罢工。工会干部当即火急火燎赶赴三洋,试图劝阻准备参加罢工的工人。可是没有工人承认要参加罢工,上班的、休息的都很正常。工业区的工会干部也闹不清是打“小报告”的人恶作剧还是准备罢工的工人组织严密,想了想,无奈离开了三洋。

当天晚上,打工妹陈琼琪开始在工人的宿舍游说。其实准确说,她只是在她的饶平老乡那里游说。在那些同乡的眼里,陈琼琪确实有想法,有正义感,胆子也大,有意无意已经把她看成了饶平妹子的“领袖”,于是二十几个老乡联名写信给三洋半导体公司,要求增加工资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三个人参加了信件的写作,据说错别字仍然很多。

第二天一早,信件递交到了公司。二十几个饶平的打工妹和打工仔照旧上班,一个小时后他们各自回到宿舍,不上班了。他们以这样的方式“罢工”了!

这个准确的消息再次传递到蛇口工业区工会。工会干部无可奈何,他们只能上报到党委,并连同党委干部和劳动服务公司的干部一起前往工人宿舍做“思想政治工作”。

干部们开始发话:“你们为什么不去上班?这样闹事好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有时们要求不能提?为什么不通过工会反映你们的想法?”

可是没有人回答这样问题。他们的沉默也有道理,因为干部们也没有直接问到具体哪个人,他们也从来没有商量过谁可以“代表”大家发表意见。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己也闹不明白,他们究竟要的是什么,是工资、自由还是尊严。

看到“简单”的对话没有效果,经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换了另外的说话思路;“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你们知道吗?你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你们已经违反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了,所以我请你们赶快回去!”

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清洁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可是对于这些打工妹打工仔来说,他们并不知道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究竟写了什么,但是心里知道,既然写到法律里面去了,一定很严重。有的人害怕了,有的人犹豫了,松动了,几十分钟后,“罢工者”终于同意上班,过来做工作的干部们也下楼了。

第二天早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男工的“头儿”郑成君站在宿舍楼门口,对要去上班的人举起手:“你们谁可以扳得动我的手,谁就可以去上班!”

本来已经陆续离开的“罢工者”又停住了。并没有谁真的敢和郑成君来一场对抗赛,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手劲大,没有谁赢过他。或许那些打工妹觉得有趣,或许那些打工仔听到了这较量背后的含义,大家都不走了。只是气氛没有早先那么紧张,大家仿佛忘记了自己在做什么,嘻嘻哈哈的变得快乐起来。

离开的干部只好打道回府,因为感觉被愚弄的他们变得很生气。干部们又开始做工作了,好话歹话说了一箩筐,一直到了晚上睡觉休息的时候,终于解决了分歧,大家答应第二天上班。

第二天一大早,打工妹陈琼琪像往常那样去食堂吃了早饭,穿上那件印着“SANYO”字样的工装去上班。她上午一直还在车间干活,直到中午以后,她才知道自己被开除了。

下午,工业区贴出通告,宣布开除陈琼琪和郑成君,其余的参与者则延迟三个月才能加工资。对了,事实上,三洋方面在得知工人要“闹事”,已经在6月10日——罢工前一天在办公区贴出告示,宣布从1981年年4月开始全部工人每人每月增加二十块钱人民币。这个令人高度怀疑的告示显然并没有为大多数工人知道,否则就很难解释陈琼琪和郑成君为什么在告示已经出来的当天晚上还要写下那封错字百出的要求加工资的请愿信。

工业区派出了一辆面包车将陈琼琪和郑成君送回到饶平老家。虽然有点一波三折,虽然有人说日方人员很害怕,虽然工业区的干部也被弄有点没面子,但是事件的处理干净利索。在1986年的中国南方,这件事没有引发任何波澜。当时的报纸也没有发表一个字,也许是并不知道发生过这样一幕,也许认为这件带点幽默、荒诞色彩的事件并不真正具备新闻性,总之,没有任何报纸上可以找到关于这次事件的一个字。但是当年的《特区文学》杂志在事件过后很久,发表了罗建琳的文章,文章对这件并不出名的“罢工”事件做了多角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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