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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弃婴案”看东西方文化关注点之异

这是我个人对一则多伦多社会新闻有感而发的议论,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在不少读者心目中“上纲上线”的话题。但我必须首先申明,这当中并没有耸人听闻、吸引眼球的意思。

这则发生在加拿大多伦多的社会新闻是,在多伦多一个中国人的教堂(the Chinese Alliance church)外停车场发现了一个女弃婴。(具体报道可参见本站“5月22日的新闻精要”,及最近两天的新闻报道,编者注

关于“这个弃婴是不是中国人的孩子”,已经在中国移民社区中有了争议。在人们上纲上线地分析一番,思考着对这则普通社会新闻的争议的背后,这当中隐含的一些文化差异、社会意义,其实是件蛮有意思的事情。

就个人来说,我觉得中国移民群体中的争论双方,都有某种程度上的预设立场,反映了我们自己通常视而不见的、既定的“思维定势”。

认定“她就是个中国弃婴”一方的思维定势是什么?其隐含的思维惯性,自然是勇于自我批评的那种早年颇为流行“丑陋的中国人”的腔调,由这一单个的弃婴事件,“上纲上线”到“中国人素质高低”的政治高度。如果来一大通古今中外对比分析的事例,列举中国人没有宗教传统,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只生不养,视生命如草芥,如此之类,来反衬洋人的如何如何,就更是网上爱国愤青骂为“汉奸”、“卖国贼”的活靶子了。

而反方的意见则是,坚决否认弃婴的中国血统。他们挺身而出、凛然正气、义正辞严地指出,报道只是说是个“亚裔”弃婴,只不过是在中国人常去的教堂之外被人发现的,你凭什么就一口咬定是个“中国血统”的弃婴?其思维定势是,海外反华势力掌控的媒体,亡我之心不死,时常地利用中国高速发展壮大过程中的芝麻小事,来妖魅化中国、妖魅化中国人!不是吃果子狸吃出非典,就是喝人奶吃死婴的耸人听闻,在警方最终调查结果公布之前,你们凭什么把丢弃新生婴儿的“屎盆子”往中国人的头上扣?

争论双方的基准点其实是共同的,那就是如此这般的“思维定势”:在加拿大,在多伦多,发现了一个弃婴,亚裔也好,中国人也好,否认是中国弃婴也好,反正,这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情,丢人的不仅仅是这位不知其名的母亲,同时还要包括这个母亲所属族群。

其实,即使是在所谓社会福利制度非常健全的加拿大,发生弃婴的事情,也并非绝无仅有。早几年前的一个冰天雪地的日子,就有一个无家可归者,把孩子生在了大街上,如果说到种族背景,那可是个100%的白人母亲,但是否有人见到:本地的白人为白人自己的脸面是非而争论不休?

事实上,倒是这儿的媒体和警方的“关注热点”,真的值得我自己(在下也希望包括我们的中国人同胞)学而时习之。

看看吧,警方花费了多少纳税人的钱财,去新闻发布,一日一更新,广而告之,去调查侦探,去查看保安录像带,去呼吁知情者打热线电话,千方百计地要找到这个弃婴的母亲。

我对加拿大的刑法不熟,不敢妄加评说,不知道有没有丢弃婴儿的刑事罪行。但至少从目前媒体发布的警方呼吁来看,用了尽一切可能的资源来尽快找到这个“丢尽某某族群脸面的”母亲才是媒体和警方的“关注热点”,而并不是如何去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更不是去严重关注是否应当严惩这种生而不养的法律中的“罪”或道德评价中的“恶”!

这当中似乎无关“脸面”之事,既无个人的,也无族群的。人们只是设身处地、“穿上她人的鞋”,用洋人的“思维定势”来想象:一个把自己亲生的骨肉血亲的新生婴儿都弃置不养的母亲,该是经历了多大的苦难、磨难和精神压力,她一定生活窘迫,才会被迫做出这样艰难的决定!

而这当中的“关注热点”是,虽然危机中的弃婴已经送进医院转危为安,但危机中的母亲又在哪儿呢?这个母亲,她需要帮助吗?怎样才能帮到她?

还有一个“关注热点”是,不论以后这位母亲养育还是不养这个孩子,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警方一要找到母亲。因为,为了孩子今后的健康,必须要搞清楚孩子母亲和父亲的健康史及疾病史,以便给收养和照顾孩子的机构或家庭一个参考。

扪心自问,我自己,我们自己,面对这则社会新闻,头脑中的“关注热点”,又是什么呢?(作者: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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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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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文章本身不就是要把中国人和西人分一分吗? 你据说的那些现象我不认为你就一定有确实的根据(至少我不关心), 你有臆断的成份, 即使有人这么说, 有几个中国人如此说?? 我记得这个事在别的论坛上贴出来都没什么人讨论, 有人捧出个热点也翻来覆去就那几个无事之徒, 而你呢, 又借这事吸引一下眼球, 有多少人并不以为如何你知道吗? 中国人的陋习即使有的话, 也是在中国人想不断唾弃的时候因为有你这样的人反复有意印证而难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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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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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写此文, 我都没注意到你文中指出的争论如何激烈了. 其实, 有争论是完全正常的. 虽然我恰巧持你所指出的所谓白人的态度, 但我也没觉得如果其他中国人对此有争论是不正常. 至于加拿大警察寻找弃婴的父母是他们的工作职责, 警察找弃婴的母亲的目的当然包括将来要对其提出犯罪指控了, 与种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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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is right! that is the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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