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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方为惨遭割喉致死谈出租问题

疑惨遭租客割喉而死的女中医周方为的葬礼于6月7日(星期二)在多伦多举行,周方为79岁的母亲吴素贞及其56岁的姊姊周方敏专程从中国长春市赶来,悲痛莫名的老母亲数度走到女儿灵柩前低头饮泣,这出白头人送黑头人的悲情剧,令闻者哀伤。

据媒体早前报导,家住士嘉堡米兰大道与芬治大道附近的华裔女中医周方为于今年5月4日在家遭割喉遇害,警方经过调查后拘捕了租住在周家的涉案疑凶陈小同(Xiao Tong Chen)。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谁都不愿意看到悲剧降落在自己头上。在女儿眼里是个好妈妈,在母亲面前是个好女儿,在病人是个好医生的周方为,本来有很好的事业基础,有很稳定的收入,有很安定的晚年等待她去安享,殊不知,一切葬送在租客的一时之念上,确实不值得。假若时光倒流,相信周方为一定不会将房子再租出去,一定不会容忍陈小同的加入。可惜,一切太晚了。

逝者已去,作为同胞,除了寄托我们的哀思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近年随着加国经济的好转,加上政府为刺激消费,借助银行贷款利息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拿岀资金来购买房屋。据资料显示,与以往所不同的,有愈来愈多的华裔移民,在租屋与购屋之间,会选择购屋。尽管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其经济能力远未能达到可以轻松供楼的地步,但极低的利息,加上房屋经纪的游说,还有稳定的租客市场,都从各个方面诱发了移民内心的“房东梦”。

靠较低的银行利息以及租金收入维持供屋,这未尝不是个“翻身做业主”的办法,只要你将风险系数计算准确,投机取巧不是不可能。问题是,购买物业与出租物业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购买物业,再投机,都是经济问题;但出租物业就不同了。毕竟是你与他人发生关系,所谓“朝见面,晚见口”,在房东与租客之间,除了租金关系外,还有最难处理的人际关系,这是屋主决定将房屋出租前,必须考虑到的。

有一个问题我们无必要回避,就是无论是房东又好,抑或是租客又好,华人在办理租屋手续时,往往是化繁为简,忽略了应有的法律保护。

凡有过向西人租屋的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当你看中某套房屋而向房东提出租屋要求时,房东往往要求你提供单位信件、原居住地址、薪酬收入等,最后还要与你签订一份相当详细的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利益。

西人房东这么做无非是希望调查申请者的背景,包括工作情况,经济状况,过往租屋的信用等,一切根据安省房屋租赁法的具体要求去做,这本来无可非议。但此举往往导致华人租客的不耐烦,甚至是恶言相向。

如果说华人租客不耐烦西人房东的认真倒也情有可原,但华人房东对于西人房东的这种认真,大多数表现岀一种不屑和讥笑,这就让人有些困惑了。

大家知道,今日在多伦多房屋租赁,手续比5年前,10年前更加简便。以前租华人的房屋,是真是假都会起草份合约。但现在只要你交够一头一尾两个月的租金,关于你来自何方,你将会往哪里去,房东都可以不闻不问,认钱不认人。这种简便的租赁行为,看起来是提高了效率,但却是法律以外。

失却了法律保护的租赁行为,其风险性就大。像租客遇到房东不能提供正常的居住条件,譬如冬天室温较低,房东没有提供足够的洗衣干衣设备等等,这些不足不但会给租客带来生活的不便,而且会成为双方摩擦的导火索。

还有,由于房东对租客的背景了解不深,对他过往的租赁信用缺乏认识,难免会引狼入室,最后,受损害的,一定是房东自己,周方为案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

加拿大宽松的居住环境最突出的优点是“有序”。像城市交通,街道上车来车往畅通无阻,靠的不是先进的科学技术(这里没有北京上海广州那么先进的带有秒表倒数计算显示的交通灯系统),也不靠警察,靠的是一套看起来似是古板的交通规例,但就是这套传统而古板的规例,让你体验到驾驶的安全可靠。这个例子充分说明,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上,很多法规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它吸收了前人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所谓存在就是道理,我们不应该破坏或者蔑视它。

华人房屋租赁混乱的现象,华人内心是清楚的。从这几年发生的多起与房屋租赁有关联的恶性案件看,我们应该检讨我们的行为。求取一个有序与守法的生活环境,得益的,定是我们自己。

(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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