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作为大陆移民,我一点都不觉得脸红
51编辑注:本网8月13日转载的《同胞,你究竟应不应该脸红》一文,在本网网友中持续引发了许多讨论,这是网友5653412在本网时事新闻论坛的原创文章。文章原帖在: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78930
~~~~~~~~~~~~~
近日看了关于大陆移民素质的问题,心里颇感不快,在51潜水多年了,今天不免忍不住浮起来发表点个人意见。
看了《同胞,你究竟应不应该脸红》,感觉里边所陈列的现象实际并非我华人所独有。我居住在安省北部一个小镇,这里大陆移民算上我的5岁的女儿才10个人左右,小镇上基本都是本地人,而超市门口满地的烟头,路上时而冒出的垃圾和纸屑一点也不比多伦多少。No frills超市里玉米也被剥得七零八落。可见作者眼中素质高尚的白人也不过如此。小镇上大部分路段限速40或50,我每每在时速60的时候被后车滴,超速和随意泊车的现象老外比我们更加恶劣,为何作者仅认为唯独华人善做此事?
作为我们大陆移民,本来地位和名声就不高,怎么能自己又如此妄自菲薄呢?我个人意见,我们华人真正被老外鄙视的是我们经常窝里斗,不团结,并非是这些泊车或剥玉米之类的小事。作为华人,如果我们能善对同胞,自强自尊,一定能够混得不错,除了语言,我们华人不比白人差什么。如果自己都挺不起腰杆,又怎么能让别人拿自己当人看呢?
I guess you were in downtown the first month you came to Canada. 😁
最初由 pingxin 发布:
人不以类聚
早期移民到北美的欧洲人有许多“under previliged" (“下层人”)。 主要有如下几类人:赤贫的穷人,罪犯,受宗教迫害的,逃债的,爱冒险的,投机的。 说起人的素质,他们的比起待在欧洲同族人当然要差很多。 本人在欧洲住过几年。说难听的,来加国后第一个月内见到的白人人渣比在欧洲几年加起来都要多!
回复
个人感觉任何一个种族都是良莠不齐的,都有差别的,除了社会,家庭,文化的影响外,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也是很重要的,所谓的素质是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社会道德意识的体现。
脸红的应该是那些做了有失道德的行为的人,而不是一个种族,如果哪个人不脸红,我们可以对此类人嗤之以鼻。更重要的是提醒我们自己要多修身养性。提高自身修养,这才是这两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所在!
不要单纯凭肤色和种族来对一个人妄下评论!
回复
昨日在highway7和Times路口等红灯,一左转30岁左右白人开着窗户就直接扔个香蕉皮在路中间,然后绝尘而去,脸怎么一点没红啊?
结论:在自家扔垃圾关你们鸟事!外来民工注意就行,因为这是俺的家。
回复
自己仔细想一想,你实际见到几个高素质的主流白人,大部分还是想象中吧。
这些鬼是不爱吐痰,但喜欢吃口香糖,所以很多痰都咽到肚里。
你好好注意一下公共场合的地上,尤其是市政府广场,口香糖在地上一块黑、一块黑,到处都是。
关键是把心摆正,冷静思考问题。
我的经历和结论是:华人普遍比其他任何族裔的素质高,白人根本算不上什么,只是客观上人数占了多数而已。
另外就是很多人的崇洋媚外的心理造成的错误结论。
补充一句
其实讨厌的人无处不在,那里都有,原因很多,无论什么人种,这和人种没有关系,但和人的心理、理解力、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有关。
回复
我是大陆移民,我觉得原文只是谈到注意社会公德的问题,与中国人妄自菲薄没什么关系。我们不能看到有些白人的丑陋行为,就否认西人社会总体公德水准比中国大陆移民的公德水准高。其实我觉得有些有悖公德的行为可能我们以为是小事,或多或少地做过,尤其是新移民,包括我在内,我觉得文章只是提醒同胞提高自身的公德意识,加强自身的修养。不要认为有的西人也做得不怎么样,而也觉得无所谓,也学坏不学好,公德心和羞耻心是人立足社会的根本。不好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曾经和一个大陆移民讨论过在超市买东西的事,她在超市选了物品以后,就打开自己吃或给孩子吃,然后把标签留下付帐,在中国人看来没什么的小事。我告诉她不应该这么做,只是觉得不妥,但又说不出为什么不应该这样。而她这么做的理由是有的老外也这么做。后来偶然的机会我请教了我的本地的华裔西人linc老师(她是在这里长大的),她这样告诉我,这不仅是公德问题,而且是违法的事。因为在超市里没有付账的物品,不是她的,她对它没有所属权,如果真正计较起来,超市是可以告她偷窃的。所以不要小视生活的细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生活中注意不要妨碍别人,不要打扰他人,不要因为利己而牺牲大多数的利益。以无德为耻才是自尊的表现。愿与大家共勉。
回复
说啥呢?没听懂.
最初由 道乃营子 发布:
入乡随俗
什么叫融入?入乡随俗吧。在哪说哪,邻居们(大范围的)都剥玉米皮,超速,且习以为常,你反其道而行之,有傻里傻气,或自视清高,不合群之嫌,倒不“正常”了。
当然,换个地方,往往就不可同日而语了。无论如何,都要记得适可而止。我们不是从那半球换到这般球来了,才有的这些议论嘛。
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人也是如此。
回复
查看全部 66 条评论
查看全部 66 条评论


网友评论